欧洲中世纪史纲要

前言

欧洲中世纪史始于5世纪晚期,终于15世纪晚期,一般以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中世纪开始的标志,以1453年东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结束的标志。中世纪前承古典时代,后继近代的文艺复兴与大航海时代。中世纪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前期(5世纪晚期—10世纪)中期(10世纪—13世纪)后期(13世纪—15世纪晚期)

第一章“民族大迁徙与西罗马的灭亡”介绍了中世纪的前奏——民族大迁徙与西罗马的灭亡(5世纪),第二章“早期西方基督教世界”介绍了西欧的基督教世界(6世纪—7世纪),第三章“拜占庭帝国与伊斯兰文明”介绍了中世纪前期东方的拜占庭帝国与伊斯兰文明,第四章“加洛林王朝”介绍了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王朝(7世纪—9世纪),第五章“新的政治格局”介绍了查理曼帝国的分裂与外敌的入侵形成的新政治格局(9世纪—10世纪),第六章“封建制度与农业社会”介绍了中世纪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第七章“经济的发展”介绍了中世纪中期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化,第八章“宗教与学术”介绍了基督教的发展,第九章“基督教世界的征服与迫害”介绍了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对外扩张与民族迫害,第十章“教皇政权与神圣罗马帝国”介绍了教权与君权的纷争(12世纪—13世纪),第十一章“政府的发展”介绍了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第十二章“中世纪中期的思想文化”介绍了中世纪中期欧洲的思想和文学、艺术;
第十三章“危机与复苏”介绍了西欧的由盛转衰,第十四章“民族国家的发展”介绍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第十五章“中世纪晚期的思想文化”介绍了中世纪晚期的思想和文学、艺术。

中世纪早期

民族大迁徙与西罗马的灭亡

罗马帝国

中世纪(Middle Ages)产生于罗马帝国、基督教与蛮族的融合之中。罗马的基督教化以及蛮族的定居与侵略,催生了一个新的“欧洲”文明。
从奥古斯都(Augustus,前27—14在位)建立罗马帝国(Roman Empire)开始,到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61—180在位)统治期间,罗马经历了它鼎盛的罗马和平时期(Pax Romana)。在帝国初期的这两个世纪里,罗马不断向外扩张,获得了广袤的疆域。罗马帝国的最北端是不列颠岛上的哈德良长城,建于哈德良(Hadrian,117—138在位)统治时期;从北海到黑海,疆域大致以莱茵河(Rhine)和多瑙河(Danube)为界;地中海成为罗马的内海,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以及北非的沿海地区都收归罗马统治。
罗马的东西两部分有着显著的差别。罗马帝国的西半部是最拉丁化的地方,也是罗马文化最重要、最发达的地区。在高卢、西班牙、不列颠等地,原先没有发达的文明,罗马带来的拉丁文化深刻地影响了这里。罗马帝国的东半部则受希腊文化渗透,东部上层社会的共同语言是希腊语而非拉丁语。罗马通过行省(province)来管理广阔的国家。
罗马的城市星罗棋布,城市之间通过发达的公路网连接。罗马东部城市的繁荣远胜于西部,除罗马城以外,西部的大多数城市都很小。但正是无数的小型城市,构成了罗马的行政基础。

125年的罗马帝国行省

180年,康茂德(Commodus,180—192在位)接任奥勒留的皇位后,罗马逐渐从“黄金时代”进入“铁锈时代”。无能的康茂德在192年被暗杀。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193—211在位)接着实行了残暴的军事统治,此后军人掌控着政权,频繁废立新帝。罗马在无政府状态中度过了3世纪的危机(Crisis of the Third Century)。
戴克里先皇帝和君士坦丁大帝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罗马。戴克里先(Diocletian,284—305在位)将奥古斯都建立的元首制转变为神授权力的君主制。他重新确立了皇帝专制的权威,既是君主又是神,将自己称为“主和神”(Dominus et Deus)。戴克里先还把罗马帝国划分成了东西两部分,东西部各有一正一副两帝,创立了四帝共治制(Tetrarchy)。
由于四个皇帝各有大量士兵,帝国的经济负担大大加重,戴克里先开始实行经济改革。他按人丁和土地收税,为了保证税源,又禁止农民自由迁徙。手工业者、商人等也被禁止改行,甚至强迫子承父业。
四帝共治还引发了权力的争夺。306年,不列颠的军团拥立君士坦丁(Constantine the Great,306—337在位)为帝,罗马内战爆发。312年,君士坦丁在决定性的米尔维安大桥战役(Battle of the Milvian Bridge)中取胜后,牢牢掌握了帝国的西部。此后,君士坦丁逐渐控制了整个罗马帝国。330年,君士坦丁在东部的拜占庭(Byzantium)建成新都,命名为“新罗马”(New Rome),也就是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罗马帝国的力量逐渐转移到东部。新都的建设加剧了东西分裂的进程,395年,罗马帝国彻底分裂成了两部分。

君士坦丁大帝

基督教

基督教(Christianity)产生于对人世的强烈不满和精神的强烈渴望之中。它原本和对埃及女神伊西斯(Isis)、波斯神密特拉(Mithras)的崇拜一样,只是众多神秘教派之一。神秘教派并不要求信徒放弃罗马的传统信仰,因此,在3世纪的动乱中,越来越多的罗马人投身这些神秘教派,基督教随之在罗马兴起。
罗马的文化也变得神秘化,这在3世纪的哲学思潮——新柏拉图主义(Neoplatonism)中体现出来。哲学家普罗提诺(Plotinus,约204—270)将新柏拉图主义发展完整。普罗提诺主张一神论:这个神广大无边,除非通过神秘的体验,否则不为人知且不可接近。它是世界万物一切精神和肉体的源泉,称为“太一”(the One)。太一流溢出一切存在,人类需要通过神秘主义(mysticism)溯回到完美的神,归于太一。

基督徒们将耶稣(Jesus,约前4—约33)拜为“基督”(Christ),即神的化身。在福音书中,耶稣曾不止一次将自己和神——即圣父——区分开,但他又说过“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耶稣的追随者们对此有着不同的解释。在2世纪,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宣称,基督不是真正的人,而只是一个神圣的幻影,因为人世过于险恶,神是不会降格以人形出现的。在3世纪,阿利乌教派(Arianism)坚称,基督并不完全是神,更不是圣父的等身。不久之后,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ism)又认为,基督的神性超过了他的人性而占主导地位。关于基督到底是人还是神或者两者都是的争论,可以看作是对物质和精神的争论,直到今天还在持续。大多数基督徒最终相信,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他们还接受了“三位一体”(Trinity)的教义:圣父、圣子和圣灵是同一个神的三个不同位格。基督即为圣子,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但这三位又是同一个神。

基督教一开始严格地被限定在犹太人和犹太教的范围内,但既是犹太人又是罗马公民的使徒圣保罗(St. Paul,约5—约67)将基督教传播到了非犹太人之间。他宣讲说,基督徒们不应该被犹太教严格的斋戒规定所限制。无论在哪里,只要有人愿意接受耶稣为神和救世主,基督教的大门就对他开放。
基督徒们定期进行神圣的聚餐,食用面包和酒。这些聚餐上的食物后来被称为“圣餐”(Eucharist)。圣餐的仪式成为圣礼(sacrament)的一种,圣餐的接收者由此被注入基督的精神,沐浴圣恩。洗礼(Baptism)是另一种圣礼,新信徒由此被召入教会,原罪被宽恕,并接受神的恩惠。1世纪末,信徒们写下不少关于自己信仰的故事,马太(Matthew)、马可(Mark)、路加(Luke)和约翰(John)写作的四部书被称为“福音书”(gospel),成为《新约圣经》(New Testament)的核心内容。
一些人们公认的虔诚信徒还会被认定为“圣徒”(saint)。圣徒的事迹被编写成册,圣徒传(hagiography)成为基督教文学中的一部分。到了中世纪中期,圣徒的名号不再由民众任意赐予,而是根据相关规定由教会授予。
基督徒们也逐渐建立起组织。最早的教徒团体以私宅为活动地点,但到了4、5世纪,专门建造的教堂愈发常见。神职人员(clergy)和教友(laity)被区别开来,前者管理教堂、主持圣礼,服务后者。神职人员分为不同等级,主要包括司铎和主教。司铎(priest)负责主持宗教仪式、施行圣餐,而主教(bishop)负责监管司铎,领导教友,并有授予圣职的权力。在教区主教之上,是管辖整个教省的大主教(archbishop)。帝国最重要的几座城市的主教,比如罗马、亚历山大港、安条克、耶路撒冷和后来的君士坦丁堡的主教,称为宗主教(patriarch),管理整个地中海地区的信徒。
几位宗主教当中,只有罗马主教位于西部。由于耶稣十二门徒之长圣彼得(St. Peter,约1—约67)就大约在67年殉道于罗马,罗马主教声称拥有最高权力,即教皇(Pope)。一般认为,圣彼得是罗马的第一任主教,也就是第一位教皇,后来的教皇都自认为圣彼得的继承人。但在当时,没有宗主教承认教皇的权力。

建成于432年的罗马圣萨比娜教堂的正殿和半圆室

尽管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发展迅速,但它长期被认为是异类。基督教徒拒绝把皇帝当作神来崇拜,经常秘密聚集起来做礼拜,威胁了帝国的统一。而且,基督徒反对暴力,有时还拒绝在罗马军队中服役。因此,从尼禄(Nero,54—68在位)统治时期开始,基督徒屡屡遭到迫害。最大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迫害是303年由戴克里先发起的。尽管此时基督教仍是少数宗教,但这场戴克里先迫害(Diocletianic Persecution)没能也不可能肃清基督教。
313年,君士坦丁大帝对帝国的宗教政策作出了巨大转变。他与东部皇帝李锡尼(Licinius,308—324在位)共同颁布了《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正式承认基督教并赐予保护。君士坦丁接下来的几任皇帝几乎都是基督徒,大多数罗马人民也都拜入基督门下。而关于教义的争端也愈发严重。为了解决宗教纷争,君士坦丁于325年召开了第一次尼西亚大公会议(First Council of Nicaea)。会议谴责了阿利乌教派,宣称圣子“与圣父同性同体”。这些被编入《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成为正统派的检验标准。
尼西亚会议的决定并未被东部很多主教接受,阿利乌教派仍然在活动。这个问题最终在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379—395在位)的统治下得到了解决。380年,狄奥多西一世颁布《萨洛尼卡敕令》(Edict of Thessalonica),将尼西亚基督教确立为罗马帝国的国教。381年,他主持召开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First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阿利乌教派再次被斥为异端,三位一体的教义得到奠定。

君士坦丁大帝改宗之后,基督教和罗马文化的交融加快。4世纪后期,出现了三位伟大的基督教学者——圣安布罗斯、圣哲罗姆和圣奥古斯丁。他们用拉丁文写作,其作品对后世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被尊称为“拉丁教父”(Latin Fathers)。
安布罗斯(Ambrose,约339—397)是米兰主教。4世纪末,米兰是西罗马的首府。安布罗斯执政得力,又富于雄才辩略,还是一名阿利乌教派的坚定反对者。他最有影响力的著作《论职务》(De Officiis Ministrorum)是一部论述主教管区行政机构的实用性论文。安布罗斯较详细地研究了都市的贫穷问题,认为主教必须亲自过问穷人的饮食,并痛斥富人篡夺了神平等地赐予每个人的资源。他还反对狄奥多西一世制造的萨洛尼卡大屠杀,要求狄奥多西在米兰大教堂公开忏悔。对于赞美诗的发展,安布罗斯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把交互轮唱的形式引入米兰教堂,推动了教会音乐的发展。
哲罗姆(Jerome,约342—420)最初从事文学研究。一开始他害怕基督教被这些异教著作玷污,但最终他希望用拉丁文学来解释基督教。他最大的成就在于从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翻译出了《圣经》的拉丁文版本,称为武加大译本(Vulgate)。中世纪及以后的天主教会一直将哲罗姆的拉丁文《圣经》定为标准文本,后来各种语言的《圣经》也都以此为原本翻译。
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是这一时期最伟大的基督教哲学家。希波是北非的一座大城市,他在这里担任主教。奥古斯丁著作颇丰,与各派异端论战不断。他在《忏悔录》(Confessions)中忏悔了自己过去犯下的罪行和改信基督教的经历,这是西方基督教历史上第一部自传。奥古斯丁利用柏拉图的哲学和新柏拉图主义建立了新的基督教哲学框架。他认同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认为现实世界没有精神世界重要,但现实世界也是博爱的神辛勤创造的产物。奥古斯丁利用基于犹太教的传统基督教教义阐述其思想。神创造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是为了让他们和他们的后代永远生活在自己的注视之下,以此获得拯救。但神不愿让人类成为他的牵线木偶,就赐予人类选择的自由。由于亚当和夏娃作出了错误的选择,人类就不再无罪,变得无可救药地自私自利,人类和神的关系因此中断。神为了重新联结起人类,就化作人形,以耶稣的面貌来到人间,受苦、被处死,然后复活。亚当和夏娃背负的原罪由化身为人的神——基督的受难而被赦免,人类获得拯救再次成为可能。奥古斯丁认为,人类自身是无力的,只有通过神的恩惠才能被拯救。在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中,奥古斯丁建立了一套新的历史哲学。他否认了古希腊哲学关于历史不断循环往复的说法,而认为历史是在神和人类的交互作用之下的有目的的过程。这个过程从神创造人类开始,经过基督的受难和复活,最后在世界末日结束。历史进程的唯一决定因素就是人的道德力量,其唯一目标就是人的拯救。奥古斯丁认为,真正的历史是善与恶的斗争,他相应地把人分为两类:第一类住在“上帝之城”(City of God),第二类则住在“尘世之城”(Earthly City)。在历史的长河里,这两个城市永远不可分割地缠绕在一起,城市的居民会在死亡之时受到审判:得到永恒的救赎,还是遭受永久的诅咒。人类的历史因此有着发展、繁荣上帝之城的任务。

蛮族入侵

在罗马征服前后,西欧的居民主要是凯尔特人(Celts),罗马人叫他们“高卢人”(Gauls)。凯尔特人在音乐、诗歌、金属铸造和制衣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他们大多数是农民;另一些则是商人,从事贸易,并在沿路建造起一些小镇,有的还发展成罗马时期重要的地方城市。凯尔特人居住在几百个独立的部落里,在罗马统治下,他们逐渐和罗马人通婚。
前5世纪,日耳曼人(Germanic peoples)开始从北欧向外迁移。前1世纪,日耳曼人占领了原来属于凯尔特人的德意志地区,并沿着罗马边界定居下来。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约56—约120)在98年的著作《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最早记录了当时日耳曼人的情况。早期日耳曼人是一个游牧民族,依赖牛、羊产品为生,喜欢以打仗作为消遣。他们以家族关系为纽带,一群有关联的氏族组成部落。随着日耳曼人的迁移,西日耳曼人和东日耳曼人已经产生了显著的差别。西日耳曼人包括法兰克人(Franks)、盎格鲁人(Angles)、撒克逊人(Saxons)、阿勒曼尼人(Alemanni)等,他们仅仅是往南迁移,定居在罗马帝国的边境。东日耳曼人包括汪达尔人(Vandals)、哥特人(Goths)、勃艮第人(Burgundians)、伦巴第人(Lombards)等,他们移居到了广阔的匈牙利平原和黑海北部大草原,以游牧的方式生活着。
罗马人把这些外族称为“蛮族”(barbarian),双方长期相互影响着。由罗马人和凯尔特人共同组成的高卢、不列颠两省与日耳曼人接触最为密切。在日耳曼人缓慢的渗透下,这两个省逐渐日耳曼化,而日耳曼人也在罗马化。和平的贸易与边境的战争交叉进行。在4世纪,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用船只袭击不列颠海岸,法兰克人占领了莱茵河下游地区。哥特人和东罗马交流密切,基督教在哥特人之间传播开来。阿利乌教派的乌尔菲拉(Ulfilas,约311—383)最先开始对哥特人传教。他还创造了哥特字母,并将《圣经》翻译成哥特文。许多东日耳曼民族逐渐接受了阿利乌教派的基督教。

500年的欧洲民族

4世纪末,来自亚洲的匈人(Huns)西迁。他们征服了哥特人后,幸存的西哥特人(Visigoths)向同样信奉阿利乌教派的瓦伦斯(Valens,364—378在位)皇帝寻求保护。376年,瓦伦斯允许了西哥特人和平进入罗马帝国。然而,腐败的罗马官员欺压西哥特人,西哥特人不忍虐待,武装反抗。378年,西哥特人在阿德里安堡战役(Battle of Adrianople)中取得重大胜利,瓦伦斯被杀。他的继任者狄奥多西一世平息了动乱,允许西哥特人在巴尔干地区和平居住。
395年,狄奥多西一世去世,罗马帝国被分给他的两个儿子。阿卡狄乌斯(Arcadius,395—408在位)成为了东罗马帝国(Eastern Roman Empire)的皇帝,霍诺留(Honorius,395—423在位)成为了西罗马帝国(Western Roman Empire)的皇帝,此后分成东西两半的帝国再也没能统一。狄奥多西一世死后,西哥特人推举亚拉里克一世(Alaric I,395—410在位)为国王。亚拉里克领导西哥特人开始了第二轮掠夺,在402年对意大利的进攻中被有着汪达尔血统的将领斯提利科(Stilicho,约359—408)击退。
406年,形势突然恶化,为了保卫意大利,斯提利科不得不从莱茵河畔召回军队。汪达尔人乘虚而入,穿过高卢,向西班牙推进。遥远的不列颠也被罗马军团放弃,岛上逐渐被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占领。斯提利科对此负有责任,因此他在408年被霍诺留皇帝处死。亚拉里克抓住这个机会,又对意大利发起进攻。410年,西哥特人占领了罗马城,进行了整整3天的烧杀抢掠。
亚拉里克在攻陷罗马城后不久去世。他的继承人阿陶尔夫(Athaulf,411—415在位)娶了霍诺留妹妹为妻,并领导西哥特人进入高卢南部,对西班牙的汪达尔人发动攻击。阿陶尔夫的几位继承人在418年建立了西哥特王国(Visigothic Kingdom),范围从直布罗陀海峡延伸至卢瓦尔河(Loire)。同时,居住在日内瓦湖地区的勃艮第人,正在沿着罗讷河(Rhône)把王国扩展到高卢东南部,他们北面的领土被阿勒曼尼人占据着。
汪达尔人受到西班牙境内西哥特人的压迫,在429年迁居到北非。435年,在盖萨里克(Gaiseric,435—477在位)领导下,汪达尔王国(Vandal Kingdom)成立。455年,盖萨里克率领汪达尔人洗劫了罗马城,这次洗劫比西哥特人还要彻底。
此时,西罗马帝国在意大利的权力由加拉·普拉西提阿(Galla Placidia,约390—450)行使,她是阿陶尔夫的遗孀。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Valentinian III,425—455在位)年幼,普拉西提阿摄政了将近二十年。5世纪中叶,匈人开始西进。匈人国王阿提拉(Attila,434—453在位)成为中欧诸多蛮族中的最强者,甚至迫使东罗马帝国每年向他们进贡。阿提拉还在中欧建造了匈人帝国(Hunnic Empire)的都城。450年,东罗马帝国拒绝再进年贡,阿提拉没有进攻君士坦丁堡,反而转向更不堪一击的西罗马帝国。451年,阿提拉跨过莱茵河,进入西罗马境内。西罗马将军埃提乌斯(Aetius,约390—454)成功与西哥特王国结盟,共同击败了匈人。次年,阿提拉再次攻入意大利,威胁到罗马城,但又由于瘟疫而撤军。453年,阿提拉去世,匈人对罗马的威胁消失了,逐渐融入欧洲其它的民族里。
然而,意大利的形势继续恶化。埃提乌斯在454年被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刺死,次年瓦伦提尼安被暗杀。新继位的马克西穆斯(Petronius Maximus,455在位)只统治了两个多月即被汪达尔人杀死。随后日耳曼将领李希梅尔(Ricimer,约418—472)于456年夺得政权,一直统治到死亡为止,期间他拥立了多位傀儡皇帝。李希梅尔的后继者奥多亚克(Odoacer,476—493在位)废黜了西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图卢斯(Romulus Augustulus,475—476在位),入主意大利,西罗马帝国宣告灭亡。

500年的欧洲

西罗马灭亡后,法兰克首领克洛维(Clovis,481—509在位)于481年在高卢地区建立起法兰克王国(Francia)。486年,他们占领了罗马在高卢最后的残余,将领土扩张到了卢瓦尔河以北。东哥特人(Ostrogoths)在453年匈人帝国崩溃后就跨过了多瑙河。493年,狄奥多里克(Theodoric,493—526在位)设宴杀死奥多亚克,自立为意大利国王,建立起东哥特王国(Ostrogothic Kingdom)。
在不列颠,罗马军团撤走之后,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便来到这里定居,逐渐融合形成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s)。日耳曼人在扩张中与本土的凯尔特布立吞人(Britons)展开了漫长的冲突,传说中的亚瑟王(King Arthur)就是布立吞人保卫国土的领袖之一。日耳曼人一点一点获得胜利,到7世纪初,凯尔特人只占有康沃尔(Cornwall)、威尔士(Wales)和坎伯兰(Cumberland)等西部边缘地区。日耳曼人统治着其余的地方,称为英格兰(England)。
到500年,西罗马的每一片土地都由蛮族国王统治着。

克洛维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496年,他发动了针对阿勒曼尼人的战役。在这场战役中,克洛维皈依了基督教,使他的高卢臣民成为信奉正统派的基督教徒。在当时,基本上所有的蛮族国王都是异教徒或是阿利乌教派的基督徒,只有克洛维积极维护教会。507年,克洛维以清除阿利乌教派之名,在对西哥特王国的战争中获胜。西哥特人从高卢南部被驱逐,进入西班牙。克洛维受到狄奥多里克的阻挡,未能扩张到意大利。狄奥多里克把普罗旺斯(Provence)境内的西哥特人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但克洛维已经成为从比利牛斯山(Pyrenees)到莱茵河的广大王国的统治者。
克洛维在击败西哥特王国后,接受了东罗马皇帝阿纳斯塔修斯一世(Anastasius I Dicorus,491—518在位)授予的执政官头衔。然而,罗马的行政系统在法兰克王国已经基本消失了。不过,克洛维和罗马贵族关系不错,法兰克人和罗马人仍然安然地生活在一起。

狄奥多里克统治下的意大利是蛮族王国中最强大的一方,能和东罗马帝国分庭抗礼,秩序井然的罗马行政系统也被保留下来。在狄奥多里克的统治下,东哥特人和罗马人共同修复高架引水渠,建造起新的建筑。东哥特人提供军事保障,罗马行政人员继续管理政府。
文化在东哥特王国也得到复苏。当时,古希腊的知识在西方正渐渐失传。狄奥多里克的一位宫廷高官——哲学家波爱修斯(Boethius,约480—524)写了一系列著作,为中世纪的学术传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从希腊语翻译成拉丁语,并建立了中世纪教育课程的基础:“三学”“四艺”——“三学”(trivium)即语法、修辞、逻辑,“四艺”(quadrivium)即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波爱修斯还写成了对中世纪影响深远的著作《哲学的慰藉》(On the Consolation of Philosophy)。
波爱修斯死后,卡西奥多罗斯(Cassiodorus,约485—约585)接替了他的官职。他在《论宗教文学和世俗文学》(An Introduction to Divine and Human Readings)一书中,指导了学者如何阅读基督教和异教典籍,整理了一份书单。这本书在后面几个世纪被广泛传抄。
526年,狄奥多里克死后,东哥特王国制度的问题开始显露。此时,东罗马帝国正在查士丁尼一世的领导下进行着复兴政权的战争。534年,东罗马灭亡了汪达尔王国。随后,东罗马帝国与东哥特王国之间在535年爆发了哥特战争(Gothic War)。540年,东罗马占领了整个意大利。东哥特人又进行了十余年的抵抗,最终在554年被征服。东哥特王国从此灭亡。
568年,伦巴第人穿过阿尔卑斯山(Alps),在意大利北部建立起伦巴第王国(Lombard Kingdom)。意大利被伦巴第和东罗马分割统治。

西哥特王国同样受到东罗马的威胁,但国王利奥维吉尔德(Liuvigild,569—586在位)成功保卫了王国。他还在托莱多(Toledo)建立了首都。与东哥特的情况类似,西哥特国内的西哥特人是阿利乌教派的教徒,而占人口大多数的罗马人是正统基督教徒。利奥维吉尔德试图把正统基督教主教改宗为阿利乌教派,引起了叛乱。他的儿子雷卡雷德(Reccared I,586—601在位)则自己带领阿利乌教派的主教改宗为正统派,开创了教会和国家紧密结合的新时期。国王任命并保护主教,主教们也支持王室。589年,雷卡雷德允许在托莱多召开宗教会议,阿利乌教派正式被扫地出门。
塞维利亚的伊西多尔(Isidore of Seville,约560—636)是西哥特王国最杰出的学者。他把自己渊博的学识都汇成一本《词源》(Etymologiae),这是一部20卷的百科全书,集科学、法律、历史、神学和人文艺术之大成。不过,他收录了所有他能够找到的信息,并没有鉴别真伪,内容良莠不齐。
在西哥特人的领导下,罗马行政系统的大部分都保留下来。6世纪开始,西哥特人和罗马人逐渐交融。654年,国王雷塞斯温斯(Recceswinth,649—672在位)吸收了西哥特人和罗马人的传统,编制出《西哥特法典》(Visigothic Code)。
711年,阿拉伯人对西哥特王国发起了猛攻。和汪达尔王国以及东哥特王国一样,西哥特王国最终灭亡了。在这些西欧的日耳曼国家中,只有法兰克王国幸存了下来。

7世纪位于西班牙瓦尼奥斯德塞拉托的施洗圣约翰教堂

早期西方基督教世界

墨洛温王朝

克洛维和他的后代们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称为墨洛温王朝(Merovingian dynasty,481—751)。这段时期的历史主要来源于图尔的格里高利(Gregory of Tours,约538—594)主教所写的《法兰克人史》(History of the Franks)。
墨洛温王朝实行法兰克人传统的诸子均分制,导致国土被平均分割。父王死后,儿子们常常展开内战。511年,克洛维死后,他的四个儿子瓜分了王国。除了相互间频繁的争斗外,兄弟们有时也会合作起来作战。531年,他们征服了图林根人(Thuringii);534年,他们征服了勃艮第人;536年,他们又占领了普罗旺斯地区,将王国扩张到了地中海沿岸。
克洛维四个儿子中的长者克洛泰尔一世(Chlothar I,558—561在位)最终成为了全体法兰克人的国王。561年,克洛泰尔死后,王国又遭到四重分割。这时形成法兰克王国的四个主要部分:莱茵河两旁古老的法兰克领土是奥斯特拉西亚(Austrasia),高卢北部是纽斯特里亚(Neustria),罗讷河畔是勃艮第(Burgundy),高卢的西南部则是阿基坦(Aquitaine)。

墨洛温王朝

在法律和行政管理方面,法兰克王国几乎和罗马完全相反。法兰克王国依赖于骑士贵族对国王的个人忠诚,而非数量庞大的管理机构。国王本质上就是一位军事领袖,没有维护社会福利的责任。他没有可支配的官僚,而是通过特殊的日耳曼契约组成了受制于国王的骑士团体。法兰克的公爵(duke)与伯爵(count)虽然由国王任命,但也不同于原先的罗马行政官员。他们有自己的法庭,靠私人田产的收入生活。如果国王不能维持他们的忠诚,他们就会独立。
法兰克的法律与罗马法也有着根本的不同。对日耳曼人来说,法律是部落的古老风俗习惯,没有文字却始终存在,通过口述,一代一代传了下来。每个民族有自己的法律。即使在法兰克人之间,也有不同的风俗习惯。这些习惯法的内容原始而残酷,通过“人证法”和“神意裁判法”来作出判决。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和贵族实行一夫多妻制。英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法兰克王国东部的许多日耳曼民族都按照类似的法律生活着。法兰克王国境内的罗马人起先继续使用罗马法,但当法官渐渐消失之后,罗马法就成为了另一种习惯法。
罗马的大庄园在法兰克得到保留,但商业活动却加快衰退。罗马时代的公路、桥梁和对贸易的保护在法兰克王国也看不到了。到墨洛温王朝后期,高卢成为了一个完全的农业地区。

墨洛温王朝后期,国王的权力大大减少。达戈贝尔特一世(Dagobert I,629—639在位)是墨洛温王朝最后一位有实权的国王。他曾再度统一了法兰克王国,但在639年死后,奥斯特拉西亚和纽斯特里亚又一次分裂。7世纪中叶,两地的统治者常常发生战争。后来的国王大多年幼,实际权力就转移到了宫相(mayor of the palace)手中。最终,墨洛温王朝在751年被加洛林王朝取代。

教会

圣奥古斯丁和其他早期基督徒都推崇贞洁的禁欲生活,把它作为基督教生活的最完美形式。在教皇和国王的支持下,修道院(abbey)就成为了中世纪早期一股强大的力量。

圣安东尼(St. Anthony,251—356)在3世纪时隐居埃及沙漠,开始了隐士的苦行生活。他以此赢得了神圣的伟大声誉,吸引了追随者在沙漠定居。圣安东尼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建立了隐士团体。他们住在一起,但绝大多数时间并不互相交流。
这种隐士行为被一些人批评为极端行为。东方的圣帕科缪(St. Pachomius,约292—348)主张修道院制度,修士互相为伴,共同修行,走向神圣的生活。其成员住得更近,交流也更多。360年,圣巴西流(St. Basil,330—379)进一步发展了圣帕科缪的观念。这种制度被推广到西方,颇受欢迎。404年,在东方当过修士的约翰·卡西安(John Cassian,约360—约435)回到西方,开始鼓励修道院制度。
在西方教会最终占据主导的修道生活方式,是由努西亚的圣本笃(St. Benedict of Nursia,480—547)于6世纪初在意大利创建的。他建立了几个修道院,其中最大的一个在卡西诺山(Monte Cassino)顶。他在这座修道院中用拉丁文撰写了《圣本笃会规》(Rule of Saint Benedict),将帕科缪、巴西流、卡西安等人的思想都综合了起来。《圣本笃会规》制订了一种繁忙而规律的生活,形式简单,又不过于严肃。他们的生活是献给神的生活,通过祈祷和宗教仪式来获得个人的圣洁。这种生活也适合任何虔诚至信的基督徒。换言之,圣本笃不仅欢迎可能成为圣徒的人加入修道院,也欢迎普通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过上一心向主的生活。
修道院的每一天都有详细规定的活动:集体祈祷、诵经以及工作,工作包括种地、家务、抄写手稿,由修道院根据需要和个人能力而定。修士和修女都立誓遵循最基本的义务:安贫、守贞和服从。他们不可拥有私人财产,必须独身生活,必须听从修道院院长,努力抵制俗世的三大诱惑:财富、性欲和野心。本笃会(Benedictines)修道院的院长都是终身制,他们在修道院的权威不可置疑。他们必须严格对神负责,按照《圣本笃会规》公正管理,同时也必须慈爱而有耐心,不可过度要求。
《圣本笃会规》在两三个世纪之内就传遍了西方的基督教世界,为整个西欧千百座修道院所采用。

卡西诺山上的本笃会修道院

在西北方的爱尔兰,另一种修道院制度正在兴起。5世纪时,圣帕特里克(St. Patrick,约386—461)和其他传教士将基督教引入爱尔兰。由于从未进入过罗马帝国的版图,爱尔兰和欧洲大陆的教会有所不同。爱尔兰没有被分成一个个教区,由主教管辖。在这种情况下,众多的修道院就成为教会的基本组织单位。主教的职位仍然存在,只不过他们的作用仅限于主持圣礼等事。爱尔兰的修士还热衷于传教式朝圣,他们朝圣时会被要求劝说异教徒改宗或建立起新的修道团体。

圣本笃死后不久,他理想中的修院制度和《圣本笃会规》几乎被毁。577年,伦巴第人攻陷卡西诺山,众多修士也被遣散到各地。格里高利(Gregory I,590—604在位)此时已经成为罗马的高级官员。他出身高贵,是一名虔诚的修士,后来放弃了他的世俗职业而进入修道院。590年,格里高利被选为教皇。
592年,格里高利与伦巴第人达成停战协议。593年战争再次爆发时,他指挥了城市的防卫。在罗马城外,格列高利对意大利的所有教会实施了强硬的控制,经常介入他们的事务以解决他们的争端,用他自己的财力给他们财政上的帮助,他的影响也遍及意大利之外。
作为神学家,格里高利积极传播圣奥古斯丁的思想。他的《牧灵书》(Pastoral Care)是一篇论述主教的职责和义务的论文,同时也是一部具有实践智慧和常识的伟大著作,在中世纪流传甚广。他对《旧约圣经》(Old Testament)中的《约伯记》(Book of Job)的评述是寓言式解读的经典。

597年,格里高利派坎特伯雷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Canterbury,约534—604)领导一批传教士前往不列颠传教。肯特国王艾塞尔伯特(Æthelberht,589—616在位)热烈欢迎了奥古斯丁一行,他和他成千上万的臣民很快就接受了洗礼。当地主要城镇坎特伯雷成为新教会的总部,奥古斯丁当选为第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艾塞尔伯特死后,肯特王国逐渐衰落,北部的诺森布里亚王国开始崛起。从苏格兰(Scotland)南下的爱尔兰基督教派与从肯特北上的罗马基督教派在这里相遇。尽管两者信奉同一个神,但文化背景、修院制度、宗教组织和复活节(Easter)日期推算方法都不相同。最后,在664年的惠特比宗教会议(Synod of Whitby)上,罗马传统的复活节日期得到官方认同。699年,教皇派塔尔苏斯的西奥多(Theodore of Tarsus,602—690)出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并让他将盎格鲁-撒克逊教会分成几个教区,由主教管辖。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迅速成为欧洲最具活力的基督教社会。

思想文化

尽管爱尔兰的地理位置遥远,但爱尔兰修士以严谨的学术、高度的圣洁、厉行节制的生活和规模巨大的传教活动而著称于世。爱尔兰的修院学校也是当时西欧最好的,除了拉丁语以外,还设有别处没有的希腊语课。他们用拉丁字母书写爱尔兰语,把世代口传的爱尔兰历史保存了下来。他们同样发展出了丰富的艺术传统。

《凯尔经》中的插图

本笃会修道院也是重要的学术中心。修院学校里诞生了中世纪早期的大部分学者和作家。修道院还起到文化桥梁的作用,拉丁文古卷得到重新抄写和妥善保存。
在诺森布里亚,爱尔兰修道院和本笃会修道院相遇,产生了一次文化复苏。7世纪末至8世纪初的诺森布里亚文化主要体现在凯尔特和蛮族传统风格的手抄经卷、新的文字、以地方语言写成的史诗以及令人印象深刻的建筑。
成就最高的当属圣比德(St. Bede,约673—735)的著作《英吉利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这部书拥有非常宽广的文化视野,思辨尖锐,成为研究英国早期历史的主要史料。这也是第一部采用基督教历纪年的史学著作,即公元纪年(AD, anno Domini),只不过今天换成了CE,即Common Era。
比德在735年去世时,诺森布里亚文化已经开始衰落。但它的学术传统由一群盎格鲁-撒克逊传教士在8世纪带到了欧洲大陆,推动了法兰克文化的发展。

拜占庭帝国与伊斯兰文明

拜占庭帝国

当西罗马帝国被蛮族建立的许多国家替代之后,东罗马帝国仍控制着广阔的疆土。这片土地包括地中海东部沿岸地区,从巴尔干直穿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直至埃及。因其都城君士坦丁堡旧称拜占庭,东罗马帝国又被现代学界称为拜占庭帝国(Byzantine Empire)。相较于西部,东部文明有更多的大城市与更好的农业基础。
527年,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 I,527—565在位)成为拜占庭皇帝。他的妻子狄奥多拉(Theodora,约500—548)对他帮助巨大。532年,君士坦丁堡爆发叛乱,狄奥多拉的果断和勇气帮助查士丁尼挽救了皇位。
查士丁尼怀着复兴罗马帝国与收复西方失地的梦想,在西方发起一系列战役,几乎将所有的地中海沿岸地区收归帝国统治,地中海一度再次成为帝国的内海。
查士丁尼最有影响的成就是罗马法的编纂。到3世纪为止,罗马的法律基本来源于元老院和皇帝等权威所制定的法律、法官所做的决定及杰出的律师所做的评论,这些法律称为“旧律”;从4世纪往后几乎所有的法律都由帝国的法令组成,称为“新律”。罗马法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已经变得晦涩难懂,充满了自相矛盾的地方。528年,查士丁尼派律师编纂新律,诞生了《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us)。530年,他委任了一个委员会处理旧律,编成了《法学汇纂》(Digesta)。查士丁尼还发表《法理概要》(Institutiones)作为法学教科书。以上三部法律著作与后来颁布的《新法典》(Novellae Constitutiones)一起,合称《罗马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11世纪末,《罗马民法大全》进入西欧,对中世纪的法律和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查士丁尼时期的拜占庭

查士丁尼在西欧的战果未能保持多久。伦巴第人进入意大利,削弱了拜占庭对意大利的控制。不久,西哥特夺回了西班牙南部被拜占庭占有的国土。7世纪末,北非也被阿拉伯人攻陷。拜占庭在西欧的领土只剩意大利南端的小小一角。
与此同时,东面的波斯帝国在边境频频施压,来自中亚的阿瓦尔人(Avars)夺取了巴尔干的绝大部分地区。7世纪初,波斯军队占领了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626年,波斯人和阿瓦尔人联合猛攻君士坦丁堡,都城险些陷落。
在这一系列战争进行之时,希拉克略(Heraclius,610—641在位)皇帝保卫了帝国边境。他收复了巴尔干地区,沉重打击了波斯军队,进而收复了所有领土。然而,阿拉伯人又随之而来,从拜占庭手中夺取了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在7、8世纪,君士坦丁堡几次受到阿拉伯人的围攻,依靠拜占庭强大的海军才得以解围。然而,拜占庭的实力还是被大大削弱了。到9世纪初,拜占庭的势力只剩下君士坦丁堡、小亚细亚,以及对巴尔干和意大利部分地区的不稳定统治。

9世纪中叶,巴西尔一世(Basil I,867—886在位)建立了马其顿王朝(Macedonian dynasty,867—1056)。他出身农民,从马倌成长为一代帝王。在他统治期间,拜占庭的国土再次得到扩张,城市再度繁荣,文艺得到复兴。1018年,巴西尔二世(Basil II,976—1025在位)彻底灭亡了保加利亚(Bulgaria)。马其顿王朝重新占领了整个巴尔干半岛,建立起对当地斯拉夫人(Slavs)的牢固统治。
马其顿王朝还将基督教的范围进一步扩大。9世纪中叶,拜占庭的传教团不辞辛劳地向西部和南部的斯拉夫人传教,特别是被称为“斯拉夫人的传教士”(Apostles to the Slavs)的西里尔(Cyril,826—869)和其兄美多德(Methodius,815—885)。传教团让巴尔干地区和俄罗斯诸国都皈依了基督教,并为斯拉夫语发明了一套字母,也就是西里尔字母(Cyrillic script)。

拜占庭的宗教与文化

基督教在拜占庭被重新诠释了教义和权力。在拜占庭,皇帝是由神授权力来统治人类的,他在基督教会具有绝对地位。基督教是拜占庭爱国主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宗教争议直接牵涉到宫廷,异端言论成为对国家的一大威胁。
451年的迦克墩大公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已经确认,基督既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但基督一性论在北非和中东拥有广大信徒,得到很多主教甚至皇帝的支持。因此,皇帝往往会在两种观点之间飘忽不定,有时迫害基督一性论者,有时又支持他们。双方的争论一直持续到7世纪基督一性论者聚集的省份被阿拉伯人占领。680年,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Third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召开,迦克墩会议确立的正统观点取得完全胜利。
8世纪,一场新的教义争端爆发了。这次争议关于圣像(icon),也就是圣徒的雕像和画像。伊苏里亚王朝(Isaurian dynasty,717—802)的利奥三世(Leo III the Isaurian,717—741在位)在726年颁布了禁止偶像崇拜的法令。从他开始的数位皇帝推行了圣像破坏运动(Iconoclasm),并借此没收教会财产,限制教会扩张。
教皇宣布圣像破坏政策为异端邪说。东西方两大教派的争端愈发扩大,最终在1054年,教皇和拜占庭皇帝互相开除对方的教籍。这场东西教会大分裂(East–West Schism),标志着基督教分裂为了由罗马教皇领导的天主教(Catholicism)和由君士坦丁堡大主教领导的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y)。

拜占庭文化继承了希腊文化,并结合了基督教的神秘主义色彩。拜占庭教堂构造宏伟,内部以闪亮的黄金衬作背景,饰以金碧辉煌的镶嵌画像。查士丁尼一世在君士坦丁堡修建的圣索菲亚大教堂(Hagia Sophia)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圣索菲亚大教堂内部

拜占庭的文学成就主要体现在历史著作和宗教作品。查士丁尼时期的历史学家普罗柯比(Procopius,约500—约565)按照修昔底德的传统写作,留下了猛烈抨击当时统治的《秘史》(Secret History)。6世纪末,伊拉格里乌斯(Evagrius Scholasticus,536—594)的《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为我们留下了研究拜占庭历史的重要史料。
5世纪晚期至6世纪早期的伪狄奥尼修斯(Pseudo-Dionysius)是一位相当重要的基督教神秘主义学者。他是一个新柏拉图主义者。在著作《神圣的等级制度》(Celestial Hierarchy)和《教会的等级制度》(Ecclesiastical Hierarchy)中,他描述了地上教会的等级制度对天国中天使的等级制度的反映,这个描述把人们带向了最终教化之中。这个具有天国秩序而完美不变的影像,完美地体现出拜占庭文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伊斯兰教

在穆罕默德时代,阿拉伯世界的多数居民是过着游牧生活的贝都因人(Bedouin),少数则居住在城市里,靠小工业和经商为生。571年,穆罕默德(Muhammad,571—632)出生在阿拉伯的商业中心——麦加(Mecca)。穆罕默德中年时,经历了一段先知般的经历。他听到天使加百列(Gabriel)向他传达了真主安拉(Allah)的真言,并将穆罕默德选为真主的先知使者。穆罕默德在加百列的带领下,诵读出《古兰经》(Quran)。穆罕默德把这种新的信仰称为“伊斯兰”(Islam),伊斯兰信徒即“穆斯林”(Muslims)。
穆罕默德传教之初,只有极少数人支持他。麦加的权贵们认为伊斯兰教威胁到了自己的统治和利益,极力反对穆罕默德的教诲。因此,622年,穆罕默德和他的支持者离开麦加,前往麦地那(Medina)。这次迁移称为“希吉拉”(Hijrah),是伊斯兰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标志着伊斯兰历的开始。穆罕默德成功让麦地那居民皈依伊斯兰教,从而成为了麦地那的政治领袖,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在穆罕默德领导下,麦地那向麦加宣战。他们抢劫麦加商队,实行贸易封锁,直到630年麦加被征服,皈依伊斯兰教。
阿拉伯半岛的各个部落纷纷自愿臣服于穆罕默德。632年,穆罕默德去世,阿拉伯半岛上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以伊斯兰教为核心的统一国家。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它在宗教、法律、科学、人文等各方面都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所有穆斯林学校都以《古兰经》作为标准课本。穆罕默德的言行被记录为“圣训”(Hadith),后来被编成几部集子,作为对《古兰经》的重要补充。
穆斯林的基本义务是严格履行“五功”(Five Pillars of Islam)——念、拜、斋、课、朝。一是念证(Shahada),每天诵读“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二是礼拜(Salah),每天跪拜祈祷五次;三是斋戒(Zakat),在斋戒月,白天禁止饮食;四是天课(Sawm),缴税捐款用于救济有需要的人;五是朝觐(Hajj),一生中至少去麦加朝圣一次。穆斯林还有义务进行“圣战”(Jihad),为追求宗教与道德完善而进行内心斗争,以及与异教徒进行军事抗争。

阿拉伯帝国

长期的部落内部战争使得阿拉伯军队拥有不俗的战斗力,再加上伊斯兰教的凝聚力,阿拉伯帝国(Caliphate)的军事力量很快就让地中海地区臣服。拜占庭和波斯刚刚打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双方疲惫不堪。叙利亚和埃及的基督一性论者遭到残酷迫害,也使他们对拜占庭怀有不满。
636年,阿拉伯军队攻占大马士革(Damascus),两年后又占领耶路撒冷(Jerusalem)。637年,阿拉伯击败波斯军队,攻陷都城泰西封(Ctesiphon),并于651年灭亡波斯帝国。绝大多数的波斯人改信伊斯兰教,同时保留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传统。
与此同时,阿拉伯军队向西进攻埃及,于641年占领了亚历山大港(Alexandria)。占领埃及和叙利亚之后,阿拉伯人转向地中海内部。他们于649年突袭塞浦路斯(Cyprus)。654年的船桅之战(Battle of the Masts)中,阿拉伯人以海战大败拜占庭海军。

正当对外扩张势如破竹时,帝国内部发生分裂。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阿里(Ali,656—661在位)与麦加贵族倭马亚家族相对立。656年,阿里继任宗教与俗世的最高统治者——哈里发(caliph),他的妻子是穆罕默德唯一的子嗣——女儿法蒂玛(Fatima,约605—632)。倭马亚家族拒不承认阿里政权,得到穆罕默德遗孀阿伊莎(Aisha,约614—678)的支持。阿伊莎在655年的骆驼之战(Battle of the Camel)中亲自上阵与阿里的军队作战。
661年,阿里寡不敌众,终被刺杀。倭马亚王朝(Umayyad Caliphate,661—750)建立起来,迁都大马士革。阿里的支持者虽然已成少数,但依然忠心耿耿,全力支持阿里和法蒂玛的后代。他们逐渐发展成一个独立的伊斯兰教派——什叶派(Shia Islam),与主流的教派——逊尼派(Sunni Islam)区别开来。什叶派认为,真正的哈里发——穆罕默德通过法蒂玛和阿里所传的子孙后代——没有原罪、没有错误,他们拥有《古兰经》里隐藏的神秘知识;逊尼派则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教义之本。为了反抗逊尼派,什叶派偶尔会发起叛乱。

倭马亚王朝在阿拉伯建立起稳固的统治之后,将目标对准了君士坦丁堡。然而,这座都城抵御住了674年至678年的一连串猛攻。717年至718年,阿拉伯联合海陆两军,再度发起进攻,仍以失败收场。此后,倭马亚王朝就放弃了占领君士坦丁堡的野心。
阿拉伯军队在北非则顺利地占领了原来属于汪达尔王国的拜占庭领土。711年,阿拉伯军队越过直布罗陀海峡,一举击败西哥特王国。他们将这里称为安达卢斯(al-Andalus),实施统治。接下来,阿拉伯继续进攻法兰克王国,但732年在图尔被法兰克宫相查理·马特领导的军队击败。图尔战役(Battle of Tours)失利后,阿拉伯停止了向西欧内陆进攻的步伐。

750年的阿拉伯帝国

750年,倭马亚王朝被推翻,取而代之的是阿拔斯王朝(Abbasid Caliphate,750—1258)。阿拔斯王朝的政府要员多是波斯贵族,在伊拉克营建的新都巴格达(Baghdad)也在原波斯帝国境内。由于阿拔斯王朝的重心转向东方,拜占庭和法兰克受到的压力减轻不少。
阿拔斯王朝结束了阿拉伯贵族的独裁。巴格达的新政府拥有来自各个民族的成员。尽管所有人都说阿拉伯语,但权力由阿拉伯人、波斯人、叙利亚人和其它民族共享。巴格达的政府机构复杂而完善,行政管理方式主要遵循东方的波斯传统与一小部分拜占庭传统。多种多样的文化在阿拔斯王朝得到融合,故事集《一千零一夜》(One Thousand and One Nights)就融合了阿拉伯和波斯的口授传统。
经过几代哈里发的发展,阿拔斯王朝的都城巴格达成为与长安、君士坦丁堡齐名的国际性大都市。巴格达是连结欧、亚、非三大洲的贸易中心,对东西方文化交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四大发明中的造纸术、指南针和火药都在此时由阿拉伯商人传到欧洲。巴格达同时也是金融中心,其银行系统遍布伊斯兰世界,在各大城市都设有分支机构。

《一千零一夜》手稿

在这几个世纪,一种称为苏菲派(Sufism)的神秘主义运动在伊斯兰世界兴起。苏菲派信徒可以同时是逊尼派或什叶派信徒,他们信奉新柏拉图主义“只有神明才是真实”的理念,寻求和真主的神秘结合。他们更强调真主的爱,而不是逊尼派强调的真主的权威。

阿拔斯王朝自建立起,其松散的政治结构就因王朝战争、宗教纷争、经济低迷和地方自治而有着分裂的趋势。9世纪末,阿拔斯王朝开始加速分裂,各省份纷纷独立。
909年,什叶派控制了埃及地区,在北非建立了独立的法蒂玛王朝(Fatimid Caliphate,909—1171)。他们建都开罗(Cairo),鼎盛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北非和西西里岛,甚至到达大马士革。1171年,法蒂玛王朝被阿尤布王朝(Ayyubid dynasty,1171—1341)所替代。1250年,军事奴隶马穆鲁克(Mamluks)夺取了埃及政权。他们推动了埃及的文化复兴,将领土扩展到巴勒斯坦,一直统治到1517年。
756年,倭马亚家族的后裔阿卜杜拉赫曼一世(Abd al-Rahman I,756—788在位)在安达卢斯建立了独立的科尔多瓦酋长国(Emirate of Córdoba),宣布与阿拔斯王朝断绝关系。929年,他的后人阿卜杜拉赫曼三世(Abd al-Rahman III,912—961在位)自立为哈里发,成立科尔多瓦哈里发国(Caliphate of Córdoba)。在他统治期间,安达卢斯繁荣昌盛,穆斯林和本土的基督徒与犹太人相处和谐,首都科尔多瓦成为了学术中心。然而,在1031年,安达卢斯彻底分裂成了多个王国。

建成于10世纪的科尔多瓦清真寺
乌古斯人(Oghuz Turks)是一个游牧民族。10世纪,乌古斯人的一支皈依了伊斯兰教。1037年,他们自封为苏丹(sultan),建立了塞尔柱帝国(Seljuk Empire)。塞尔柱帝国在1055年征服了巴格达,统治着阿拔斯王朝的心腹要地。随着蒙古人(Mongols)在1258年攻陷巴格达,阿拔斯王朝正式灭亡了。

伊斯兰文化

阿拉伯人积极吸收被征服地区的文化,综合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有文化。在阿拔斯哈里发哈伦·拉希德(Harun al-Rashid,786—809在位)统治期间,阿拉伯文化达到鼎盛。在巴格达建立的智慧宫(House of Wisdom)是阿拉伯的学术中心,这里的学者保存、翻译了浩如烟海的波斯、印度与希腊的文献。
智慧宫的学者花拉子米(al-Khwarizmi,约780—约850)被称为“代数之父”,他的《代数学》(al-Jabr)是第一本解决一元二次方程的系统著作。印度的数字经过阿拉伯人的改造,成为“阿拉伯数字”(Arabic numerals),传播到欧洲。
阿拉伯的天文学家完善了托勒密的地心说,计算出行星运动表,并用阿拉伯语给许多星星命了名,其中不少沿用至今,例如牛郎星(河鼓二,Altair)、天津四(Deneb)、毕宿五(Aldebaran)等等。
阿拉伯医学家伊本·西那(Ibn Sina,980—1037)被西方人尊称为阿维森纳(Avicenna),他的《医典》(The Canon of Medicine)与拉齐(al-Razi,约864—约925)的《医学集成》(al-Hawi)成为中世纪欧洲最权威的医书。
阿拉伯的文学家也在散文和诗歌两个领域中创作出不朽佳作,其中以奥马尔·海亚姆(Omar Khayyam,1048—1131)收录在《鲁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中的四行诗最为著名。
阿拉伯哲学家伊本·路世德(Ibn Rushd,1126—1198)被西方人尊称为阿维罗伊(Averroes),他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其理性主义哲学为13世纪的西欧提供了思想源泉。

加洛林王朝

加洛林王朝早期

7世纪时,法兰克贵族逐渐拥有更多权力。在王室日渐式微之时,贵族们富甲一方,在墨洛温王朝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加洛林家族正于此时兴旺起来。他们在成为奥斯特拉西亚的宫相后,将这个职位定为世袭制,逐渐成为奥斯特拉西亚的实际统治者。
687年,埃斯塔勒的丕平(Pepin of Herstal,680—714在位)在泰尔特里战役(Battle of Tertry)中大败纽斯特里亚军队。他因此控制了奥斯特拉西亚和纽斯特里亚两个地区,并很快统一了法兰克。
埃斯塔勒的丕平的儿子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715—741在位)通过战胜阿拉伯军队,在法兰克建立起威信,并扩张了法兰克的领土。加洛林家族也和墨洛温家族一样,平分领土给所有儿子。但幸运的是,加洛林家族总是只有一位继承人能够存活。741年,查理·马特去世,领土由他的两个儿子——卡洛曼(Carloman,741—747在位)和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741—768在位)继承。卡洛曼只统治了6年,就于747年归隐卡西诺山修道院,将自己的领土交予弟弟丕平。

尽管矮子丕平拥有了全法兰克的实际统治权,但他仍然不是国王。于是,丕平向教皇扎加利(Zachary,741—752在位)捎口信,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没有权力的领袖,是否还能够被称为“国王”?教皇回答说,真正拥有权力的人才应该被称为“国王”。随后,教皇于751年派主教来为丕平加冕,丕平成为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 dynasty,751—843)的第一位国王。墨洛温王朝的末代国王被强迫剃发出家,送往修道院,由此结束了墨洛温王朝。
面对伦巴第人的入侵和拜占庭的圣像破坏运动,教皇急需一个强有力的同盟来保障自己。因此,教皇同意了丕平成为国王,并以此与法兰克结盟。751年,伦巴第人攻陷拜占庭在意大利的首府拉韦纳(Ravenna),教皇的地位也岌岌可危。教皇斯德望二世(Stephen II,752—757在位)来到法兰克亲自为丕平再次加冕,并向他求助。丕平领军前往意大利,击败了伦巴第人。756年,他把从伦巴第得到的部分领土移交给教皇,史称丕平献土(Donation of Pepin)。这片土地上成立了教皇国(Papal States),由教皇统治。
教皇开始寻求更大的世俗权力。8世纪50年代,教皇法庭伪造了《君士坦丁御赐文》(Donation of Constantine)。这份文件宣称,君士坦丁大帝将皇冠赐予教皇,让教皇统治罗马、意大利,乃至整个西方;而教皇将皇冠还给了君士坦丁,却保留着实权。这样,教皇就可以把加洛林家族看作是他们的部下,为教皇国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权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盎格鲁-撒克逊的修道院结合了爱尔兰和罗马的传统,走出了许多传教士。其中,最重要的一位是本笃会修士圣卜尼法斯(St. Boniface,约675—754)。卜尼法斯受教皇委托,来到莱茵河以东的日耳曼地区传教,建立了很多本笃会修道院。
卜尼法斯也得到了查理·马特和他的儿子卡洛曼与矮子丕平的支持。但是,查理·马特不允许他干涉法兰克教会。查理·马特去世后,卜尼法斯主持了法兰克的教会改革。在卡洛曼和矮子丕平的支持下,卜尼法斯召开了一系列宗教会议。他按照《圣本笃会规》改革法兰克修道院,并负责建立修院学校。他还鼓励聘用虔诚的主教和修道院院长,进一步发展地方教区、建造地方教堂。

查理曼帝国

768年,矮子丕平去世。他留下的法兰克王国是一个国土更广阔、国力更强大、社会更繁荣的国家,而其中最突出的贡献就是与教会的结盟。然而,他的儿子查理曼(Charlemagne,768—814在位)要更胜一筹,以至于被后世称为“欧洲之父”(Pater Europae)。

查理曼

773年,伦巴第人入侵教皇国,查理曼应教皇的请求参战。774年,查理曼攻陷了伦巴第王国首都帕维亚(Pavia),伦巴第国王被俘,他自己戴上了伦巴第的王冠。此后,他自称为“法兰克人和伦巴第人的国王”。
778年,查理曼率军进攻安达卢斯。这次征服鲜有成功,但他仍然在比利牛斯山脉南部建立了称为“西班牙边疆区”(Spanish March)的狭长地带。这片地区成为法兰克王国和安达卢斯之间的缓冲区。查理曼在安达卢斯的经历在11世纪被记入史诗《罗兰之歌》。
查理曼还致力于扩张东部国境。他和萨克森(Saxony)的战争持续了三十多年,这场战争的目的主要是保卫法兰克王国的莱茵兰(Rhineland)地区以及传播基督教。772年,查理曼入侵萨克森,接受了当地首领归顺。但当查理曼将注意力转向对伦巴第的战争上后,萨克森人立刻揭竿而起并袭击法兰克边境。775年,查理曼再次征服了萨克森。只要查理曼一撤军,萨克森人又起身反抗。782年,查理曼在一场战役中屠杀了几千萨克森士兵。785年,萨克森首领终于投降并改信基督教,但起义仍有零星发生。直到804年,法兰克人才完全控制了萨克森。
787年,查理曼出兵巴伐利亚(Bavaria),次年就征服了这片地区。接着他又在791年把阿瓦尔人赶到了多瑙河流域。
查理曼将莱茵河以东的广大地区收归在自己的版图之下,完成了自罗马帝国以来第一次对西欧的统一。

查理曼帝国

800年12月25日,教皇利奥三世(Leo III,795—816在位)将皇冠戴在了查理曼的头上,加冕查理曼为“罗马人的皇帝”(Imperator Romanorum)。这个行为毫无疑问地否认了拜占庭皇帝的合法性,同时又延续了西罗马帝国,巩固了法兰克王国与教会的同盟。
虽然查理曼四处拓展疆域,但其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一直比较低下。城市面积很小,分散在四处,商业也不发达。但他努力推动经济发展,坚持铸造质量上乘的银币。
为了解决行政管理上的种种问题,查理曼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规定,总称“法令集”(capitulary)。他还派出监察使(missus dominicus)四处巡察法律执行和税收情况,掌握地方官员的一举一动。

查理曼建造的亚琛大教堂

加洛林文艺复兴

为了提高帝国的学术水平,查理曼将欧洲各地的学者都召集到首都亚琛(Aachen)。其中最伟大的一位是来自英格兰约克的阿尔昆(Alcuin,约735—804)。阿尔昆引进了波爱修斯的“七艺”论,将课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来学会交际的“三学”,另一部分是研究客观世界的“四艺”。789年,查理曼颁布了《教育通令》(Admonitio Generalis),命令在全国建立学校,让男孩能够学习阅读。这些学校由教会和修道院掌管,尽管教学质量不是很高,但有效提高了入学率和识字率。
除了发展基础教育,阿尔昆和其他学者还试图保存和整理基督教典籍。他们抄写了过去的重要著作,为今天保存了90%以上的古罗马著作。随着大规模手稿的产生,手写方式出现了重要改革。加洛林王朝的学者发明了一种新的更清晰的书写体。这种字体称为“加洛林小草书体”(Carolingian minuscule),是现代西文字体的前身。与原先的墨洛温字体(Merovingian script)相比,加洛林小草书体使用了更多的标点,在单词之间加了空格,相邻的字母之间也没有了连笔,还同时使用了大小写字母。

上面三行是墨洛温字体,下面四行是加洛林小草书体

阿尔昆和查理曼还继续了卜尼法斯的法兰克教会改革。他们将一部分注意力转向农村。圣餐得到规范化,民众在星期日需要停止劳动,经过校勘的新拉丁文《圣经》散发各处,修道院也被要求认真遵守《圣本笃会规》。
在当时最具创见的哲学家约翰·斯各特·爱留根纳(John Scotus Eriugena,约810—约877)的推动下,新柏拉图主义再次成为基督教哲学中的重要成分。他将伪狄奥尼修斯的重要希腊文哲学论文《神圣的等级制度》翻译成拉丁文,传播了他的思想:基督教的神和新柏拉图主义不可知、不可描述的神是同一个神,这个神只能通过神秘的体验来接近。受伪狄奥尼修斯的启发,爱留根纳写了原创论文《论自然的区分》(De Divisione Naturae)。书中带有模糊神与自然的泛神论倾向,在当时引起争议。

加洛林王朝的文化繁荣被称为“加洛林文艺复兴”(Carolingian Renaissance),它主要限于一小部分宫廷文人,却是“欧洲的第一次觉醒”。

新的政治格局

加洛林王朝晚期的分裂

查理曼死后,只留下一个幸存的儿子——虔诚者路易(Louis the Pious,814—840在位)。路易试图维持帝国的统一,准备把帝位传给长子洛泰尔(Lothair I,843—855在位),而另外两个儿子只能得到较小的土地。洛泰尔的兄弟们对这种安排非常不满,他们从829年开始就不断用各种方式发动反对洛泰尔和路易的战争。840年,路易死后,他的两个小儿子——秃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843—877在位)和日耳曼人路易(Louis the German,843—876在位)联合起来反对洛泰尔。841年,他们在丰特努瓦战役(Battle of Fontenoy)中击败洛泰尔。842年,查理和路易在斯特拉斯堡宣誓共同反对洛泰尔。为了让士兵能够听懂,斯特拉斯堡誓言(Oaths of Strasbourg)分别使用的是现代法语和德语的前身,这表明法兰克王国已经在文化上分裂。
843年,内战结束,洛泰尔同意通过谈判和解。他们签订了《凡尔登条约》(Treaty of Verdun),将帝国一分为三。查理占据了西法兰克王国(West Francia),成为当代法国的前身。路易占据了东法兰克王国(East Francia),这片日耳曼地区是当代德国的核心地区。洛泰尔承袭了帝号,但他实际只统治中法兰克王国(Middle Francia),南至罗马,北含亚琛,从意大利中部延伸到北海。

《凡尔登条约》

855年,洛泰尔死后,中法兰克王国又被他的三个儿子在《普吕姆条约》(Treaty of Prüm)中瓜分。洛塔林吉亚(Lotharingia)划归洛泰尔二世(Lothair II,855—869在位),成为洛林(Lorraine)的前身;普罗旺斯划归查理(Charles of Provence,855—863在位);意大利则划归路易二世(Louis II,855—875在位)。869年,洛泰尔二世去世,西法兰克和东法兰克国王都企图夺取他的领土。次年,秃头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签订《梅尔森条约》(Treaty of Meerssen),瓜分了洛林和普罗旺斯。从此,法兰西和德意志就为洛林的归属问题一直争执不休。

《普吕姆条约》
《梅尔森条约》

穆斯林、马扎尔人和维京人的入侵

9世纪起,穆斯林海盗开始威胁地中海沿岸。827年,穆斯林入侵西西里岛,经过长期的一系列战役,最终于902年征服全岛。846年,他们还掠夺了罗马。穆斯林还占领了撒丁岛、科西嘉岛以及法兰克南部的罗讷河三角洲,法兰克王国没有海军可以用来阻挡他们。穆斯林经常烧杀抢掠,因此以基督教为信仰的西方人对伊斯兰教愈加讨厌,鄙视穆斯林,称他们为“撒拉森人”(Saracens)。

895年,马扎尔人(Magyars)迁入匈牙利平原,加入了阿瓦尔人的残部。他们横扫多瑙河,蹂躏巴伐利亚。10世纪上半叶,他们袭击了东法兰克、意大利北部和西法兰克的中东部地区。马扎尔人的掠夺一直持续到955年,被奥托一世在莱希菲尔德战役(Battle of Lechfeld)彻底击败。此后,马扎尔人在1000年建立了匈牙利王国(Kingdom of Hungary),改信基督教。

穆斯林、马扎尔人和维京人的入侵

最严重的入侵来自斯堪的纳维亚(Scandinavia)的维京人(Vikings)。斯堪的纳维亚由许多小国组成,经济主要依赖谷物种植业、渔业和畜牧业。9世纪初,由于土地有限,人口激增,再加上一些国王的专制统治,大量维京人开始乘船远征。
维京人的船只非常适合航海。这种船用帆和桨驱动,吃水浅,速度快,既能海上航行,又能在河道中自如行进,还可以被拉上岸停泊。维京人用这些船在港口抢劫,还深入内河,掠夺城镇、修道院,并俘虏当地居民作为奴隶出售。

维京长船

丹麦人入侵了西法兰克和英格兰;挪威人入侵了苏格兰、爱尔兰和北大西洋地区;瑞典人则集中于东欧,入侵了波罗的海沿岸和俄罗斯地区。
维京人越过英吉利海峡,首先对英格兰发起进攻。793年,诺森布里亚的林迪斯法恩(Lindisfarne)修道院遭到袭击,这次袭击标志着维京人入侵的开始。876年,丹麦人占领了诺森布里亚。此后,盎格鲁-撒克逊王国接连沦陷,到9世纪70年代,只有威塞克斯王国免于丹麦人的控制。
在欧洲大陆,维京人在各大河口建立起根据地,并以此沿河进攻各城镇和修道院。911年,西法兰克国王糊涂王查理(Charles the Simple,898—922在位)与挪威人首领罗洛(Rollo,911—928在位)签订条约,将塞纳河口的土地封给罗洛,建立起诺曼底公国(Duchy of Normandy)。
9世纪中叶,维京人控制了爱尔兰的绝大部分地区。874年至930年间,他们在荒岛冰岛(Iceland)上定居,发展出独特的北欧文化。维京人辉煌的口授文化在冰岛的萨迦(saga)史诗中得到保存。维京人从冰岛出发,在10世纪晚期到达格陵兰(Greenland),此后长期由挪威统治。挪威人还到达北美大陆的东北海岸,在纽芬兰定居,称此地为“文兰”(Vinland)。
862年,瑞典人留里克(Rurik,862—879在位)在芬兰湾东南部的诺夫哥罗德(Novgorod)建立了留里克王朝(Rurik dynasty,862—1598)。882年,留里克的亲属奥列格(Oleg,879—912在位)占领并迁都基辅(Kiev),成立了基辅罗斯(Kievan Rus’)。基辅罗斯的弗拉基米尔一世(Vladimir I,978—1015在位)接受东正教为国教,从此深受拜占庭文化的影响。

1000年的欧洲

英格兰的统一

维京人入侵前夕,英格兰还处于分裂的状态。这一时期有七个主要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国: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麦西亚(Mercia)、威塞克斯(Wessex)、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埃塞克斯(Essex)、肯特(Kent)、萨塞克斯(Sussex),史称七国时代(Heptarchy)。

800年的不列颠

9世纪下半叶,丹麦人对英格兰展开全面入侵。威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871—899在位)组织和领导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抵抗。初期的战局对他不利,但在878年,阿尔弗雷德在爱丁顿战役(Battle of Edington)中取得决定性胜利,成为战争的转折点。丹麦人的首领接受了基督教,从威塞克斯撤退,并同意维持永久和平。
阿尔弗雷德在与丹麦人战斗的过程中,将权威扩展到北部和东部。886年,他占领了不列颠最大的城市——伦敦(London)。之后他与丹麦人签订了和约,将不列颠南部和西南部的大部分地区收归统治。他还把女儿嫁给北部的麦西亚国王,从此与麦西亚结盟。英格兰的其它地区仍处于丹麦人的控制之下,称为“丹麦法区”(Danelaw)。
阿尔弗雷德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他颁布了一部内容广泛的法典,不仅记述了本国的风俗习惯,也适当借鉴了其它民族的法规。他还系统化军队的招募,组建了一支海军,并在全国建立防御堡垒。这些建有堡垒的城市后来成为商业中心和战略重地。
阿尔弗雷德也非常支持学术复兴。许多修道院遭到维京人的严重破坏,几乎没人会说拉丁语了。阿尔弗雷德为提高识字率,将重要的拉丁文著作都翻译成了盎格鲁-撒克逊语,包括比德《英吉利教会史》、波爱修斯《哲学的慰藉》、格里高利《牧灵书》等。阿尔弗雷德可能还主持编写了《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 Chronicle),并由后人一直续编至1154年。

878年的不列颠

阿尔弗雷德的儿子长者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899—924在位)和孙子埃塞尔斯坦(Æthelstan,924—939在位)收复了丹麦法区。927年,埃塞尔斯坦成立了统一的英格兰王国(Kingdom of England)。坎特伯雷大主教圣邓斯坦(St. Dunstan,约909—988)在全国发起了修院复苏。
英格兰的国王由世俗贵族和高级教士组成的贤人会议(Witan)选举产生。英格兰的行政区划称为“郡”(shire)。国王向每个郡派出官员,称为“郡长”(sheriff)。郡长通常是当地人,既要维护郡的利益,又要忠于国王。郡长不仅负责为王室征收赋税,还要监管郡县法庭,有必要时组建郡内的军队。

然而,英格兰北部和东部的丹麦人并未完全接受英格兰的统治。年幼的决策无方者埃塞尔雷德(Æthelred the Unready,978—1016在位)即位后,丹麦人重新开始了对英格兰的侵略。埃塞尔雷德很快败下阵来,接受丹麦人的条件,每年向他们支付名为“丹麦金”(danegeld)的赔款,这项赔款以税收的方式在全国征收。
1016年,埃塞尔雷德去世。新国王刚勇者埃德蒙(Edmund Ironside,1016在位)与丹麦人签订条约,将英格兰一分为二,由埃德蒙与丹麦国王之子克努特共治。但几个月后,埃德蒙就去世了,克努特(Cnut,1016—1035在位)因此成为全英格兰的国王。除了英格兰,克努特还征服了挪威,将这两块土地收归丹麦所有,史称北海帝国(North Sea Empire)。克努特颁布法律,施行基督教,保卫和平。他对教会采取保护和笼络的政策。
1035年,克努特去世。他的几个儿子互相争夺丹麦王位,无暇顾及在英格兰的统治。于是,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1042—1066在位)被推选为英格兰国王。爱德华膝下无子,导致他死后的又一次王位争夺。
1066年,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1066—1087在位)身为爱德华的远亲,以王位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进军英格兰。在10月14日的黑斯廷斯战役(Battle of Hastings)中,威廉一举夺得王位,开启了诺曼底王朝(House of Normandy,1066—1154)。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之后,诺曼文化与原有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融合起来,对英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兰西的诞生

维京人入侵西法兰克后,王室对地方控制衰弱。在这种权力真空之下,公爵、伯爵和其他地方贵族成为了拥有实权的地方君主。他们由国王赋予的权力都已经成为世袭的权力。西法兰克王国,逐渐演变成由数百个独立的公国拼凑出来的松散国家。
987年,王位传到于格·卡佩手中(Hugh Capet,987—996在位)。自此,加洛林家族在西法兰克终结。随着卡佩王朝(Capetian dynasty,987—1328)的建立,法兰西王国(Kingdom of France)从此取代了西法兰克王国。卡佩在理论上是全法兰克人的国王,但他实际能直接控制的只有法兰西岛(Île-de-France)。法兰西南部的一些有势力的封建贵族,如阿基坦公爵和图卢兹伯爵等,对卡佩王朝完全置之不理。

1000年的法兰西

在10、11世纪,有的法国贵族通过联姻或战争的方式合并。这一过程扭转了《凡尔登条约》以来的政治分裂,但也使地方贵族的势力更加强大,甚至与法国国王不相上下。10世纪末极度混乱的战事使教会不得不发起“神赐和平”(Peace of God)和“神谕休战”(Truce of God)的运动,保护教士和穷人免受攻击,并阻止在基督教节假日发生战斗。

日耳曼诸国的分裂与统一

东法兰克王国不仅遭受维京人的入侵,还面临着马扎尔人的威胁。王室无法应对外敌入侵,于是和西法兰克一样,权力落入地方贵族手中。10世纪早期,东法兰克归于五个公国统治:萨克森、施瓦本(Swabia)、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Franconia)和洛林。然而,这五个公爵也无法抵御马扎尔人的入侵。他们意识到,只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才能与马扎尔人对抗。对日耳曼的主教来说,他们也需要一个统一的和平与秩序。因此,最强大的公爵——萨克森公爵捕鸟者亨利(Henry the Fowler,919—936在位)被选举为了国王。加洛林家族在东法兰克同样终结,萨克森王朝(Saxon dynasty,919—1024)建立起来。
亨利要求所有公爵确认其国王地位,又让他们几乎完全自主地管理领地。亨利修建了广泛的防御工事,组建了一支庞大的骑兵部队,有效地抵御了马扎尔人的袭击。亨利的儿子奥托一世(Otto I,936—973在位)在日耳曼建立了强大的王权,史称奥托大帝(Otto the Great)。
938年,奥托粉碎了所有反对他的公爵,借此大大加强了自己的权力。法兰克尼亚公爵死于这次作战,于是奥托就直接统治了法兰克尼亚。在南部,施瓦本和巴伐利亚公爵都宣布要占领勃艮第和意大利。951年,奥托亲自率兵入侵意大利,自封为意大利国王。
接下来,奥托于954年镇压了国内的叛乱,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并在次年的莱希菲尔德战役中彻底击溃马扎尔人。962年,奥托应教皇请求率军进入罗马,教皇加冕他为“罗马人的皇帝”。这次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的成立。
奥托推行政教合一的政策。他控制了教会主要官员的任命,重新划分并建立了新的教区,还鼓励日耳曼教士和群众东迁到斯拉夫人的土地上,以此扩大基督教的影响。这个政策最终引发了一百年后皇帝与教皇之间关于叙任权的空前争论。

962年的神圣罗马帝国

奥托称帝,与仍然掌握着意大利南部的拜占庭发生了冲突。经过一系列不分胜负的战役,拜占庭承认了奥托的头衔,奥托也让自己的儿子——未来的奥托二世(Otto II,973—983在位)与拜占庭公主赛奥法诺(Theophanu,约955—991)结婚。赛奥法诺将拜占庭在意大利的领土作为嫁妆送给奥托,并促进了奥托时代的文化复兴。作为丈夫的顾问和儿子奥托三世(Otto III,983—1002在位)统治时期的摄政者,她让萨克森王朝在意大利和东部边境的统治更为稳固。

奥托三世

奥托大帝和查理曼一样,积极鼓励学术发展。奥托文艺复兴(Ottonian Renaissance)在奥托二世和奥托三世统治时达到顶峰。赛奥法诺带来的拜占庭文化推动了日耳曼文化的发展。修道院得到大力支持,成为学术和文艺创作的中心。女作家赫罗斯葳塔(Hrotsvitha,约935—973)就来自一所皇家修道院,她是中世纪第一位剧作家。她的代表作品是依古代戏剧形式写成的六出喜剧,这是中世纪为数不多的女性视角的作品。
当时最伟大的科学家欧里亚克的葛培特(Gerbert of Aurillac,约946—1003)也来自修道院。他是第一个去安达卢斯学习的西方基督教学者。他全方位发展了古典知识,包括文学、逻辑、科学和数学等,后来升为教皇西尔维斯特二世(Sylvester II,999—1003在位)。

1024年,萨克森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亨利二世(Henry II,1002—1024在位)去世。他没有子嗣,于是奥托大帝一个女儿的后裔——来自法兰克尼亚的康拉德二世(Conrad II,1024—1039在位)即位。康拉德开创了萨利安王朝(Salian dynasty,1024—1125),将勃艮第并入了帝国。康拉德的儿子亨利三世(Henry III,1039—1056在位),掌控着整个中欧的政治和宗教。

意大利的自治城邦

查理曼在774年占领意大利北部,而南部仍处于伦巴第和拜占庭的统治之下。南部的两个伦巴第国家分别是斯波莱托公国(Duchy of Spoleto)和贝内文托亲王国(Principality of Benevento)。查理曼去世后,意大利战争不断。地方贵族们疲于战争,他们统治的城市渐渐脱离了控制。
9世纪穆斯林和马扎尔人入侵时,组织抵抗的主要是各个城市及其主教。主教成为各城市的实际管理者,导致当地贵族逐渐让出税收权、司法权。到10世纪,主教掌控的城市已经完全独立于地方贵族,地方贵族的权力中心转移到农村。

10世纪中叶,奥托大帝进入意大利,结束了贵族之间的战争,摧毁了许多穆斯林海盗根据地,将北部的意大利王国划入自己的领土。奥托依靠主教来维持当地的秩序,因而主教及其城市的势力愈加强大。奥托还非常鼓励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复兴。商人阶层发展起来。北部的城邦热那亚共和国(Republic of Genoa)与比萨共和国(Republic of Pisa)的商人们联系着地中海各地的贸易网,并组建舰队与穆斯林抗衡。11世纪初,联合舰队将穆斯林驱逐出了撒丁岛和科西嘉岛。南部的阿马尔菲公国(Duchy of Amalfi)、那不勒斯公国(Duchy of Naples)和萨勒诺亲王国(Principality of Salerno)也开始发展航海事业。
亚得里亚海北岸的威尼斯共和国(Republic of Venice)原是拜占庭的附属国,9世纪获得独立。威尼斯发展成西方基督世界最强盛的商业中心,并建立起地中海的海上霸权。这些繁荣的城邦,被称为“海上共和国”(maritime republics)。
发达的商业也刺激了内地城市的发展。米兰(Milan)、博洛尼亚(Bologna)和佛罗伦萨(Florence)都繁荣起来。

1000年的意大利

封建制度与农业社会

封建主义

中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封建社会。这里的封建主义(feudalism),指的是一种政治和社会结构。

封建主义的核心是领主(lord)和封臣(vassal)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起源于8世纪早期法兰克人对于骑兵的大规模使用。在马镫出现之前,步兵是主要的战斗力量,所有的自由民既是农民又是士兵;马镫出现后,骑兵就需要大量装备和训练,成为了一种职业。职业骑兵,也就是骑士(knight),成为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需要士兵的富人答应支持并保护骑士,成为领主,骑士就成为封臣。
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关系很快就和土地挂上了钩。法国北部的许多骑士和贵族为领主服务,以此换来土地。当骑士和贵族不再为领主服务时,领主就可以把封地收回。一般来说,封地的拥有者就成为领主的封臣,封臣需要宣誓效忠领主,遵守契约精神,为其服务。这些封地在中世纪通常被称为“采邑”(fief)。
加洛林王朝之后的法国,各级骑士和贵族都成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势力强大的公爵、伯爵通常是国王的封臣,低一等级的贵族又是这些公爵和伯爵的封臣,这些贵族又有自己的封臣。同一个人可能既是大领主的封臣,又是小封臣们的领主。

封建关系的基本目的是战争中的合作。领主的主要义务是保护封臣及其封地,封臣的主要义务则是在领主的军队中服役。
10世纪出现了一种军事革新——城堡。城堡的中心通常是一座木塔,周围是一圈木栅栏,建在小山顶或人工堆成的土坡上。领主及其家人居住在木塔内。到11世纪时,领主通常都有一座这样的城堡,而封臣就有了保卫城堡的义务。
协助金(aid)是封臣的重要经济义务。如果领主有一项巨大开支,封臣有义务向领主捐款。封臣还具有忠告(counsel)的义务。领主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需要征求封臣们的建议。出席领主法庭、帮助裁决领主与封臣之间或者两个封臣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也在忠告的范围之内。

封地也有了世袭化的倾向。最普遍的继承制度是长子继承权(primogeniture),即由最年长的儿子继承其父亲的土地。于是,贵族及其封臣越来越重视家族的男性世系。

庄园

与封建制度相适应的经济制度,是中世纪的庄园制度(manorialism)。领主管辖的农业区域称为庄园(manor),构成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有时庄园和村落保持一致,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庄园;也有的时候一个庄园包含多个村庄,或是一个较大的村庄分成多个庄园。
庄园一般由两部分组成:领地(demesne)是领主自留的耕地,产品归领主所有;租地(tenement)是领主租给农民耕种的土地。奴隶的衣食住行全部由庄园提供,而他们的所有劳动成果也归庄园所有。他们被固着于土地上,不能离开自己出生的庄园。农奴既要在自己的租地上耕种,也要在领地上劳作,以代交赋税。自由农一般不需要在领地上劳作,但需要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缴纳地租。此外,农民还要向当地教会缴纳什一税(tithe)。
庄园还形成了对农民的司法管辖权。庄园中的纠纷可以通过庄园法庭解决,领主或其执行官主持法庭,依据习俗审理案件。

农村

中世纪的村庄通常采取敞田制(open-field system)耕作。村庄周围的耕地被分为两块面积大体相等的区域,一个区域休耕,另一个区域种植农作物,两个区域每年轮耕。在肥料稀缺的中世纪,这种耕作制度能够有效保持土壤肥力,从而提高种植效率。农民用犁翻地时筑起很多田埂,将耕地分为许多长条形地块。
从8世纪开始,三圃制出现并逐渐普及。在二圃制下,每年有一块地休耕,一块地秋季播种、次年夏季收割。三圃制则是将耕地分为三块,每年有一块地休耕,一块地春季播种、秋季收割,一块地秋季播种、次年夏季收割。不是所有村庄都可以实行三圃制,因为有的地方土地贫瘠,还有的地方夏季炎热,不能春耕。但也有些村庄甚至实行了利用四块地、五块地的更复杂的轮耕制度。
农业生产技术也逐步提高。新型的挽具和轭具的使用、马蹄铁的使用以及由牛或马拉动的新型轮犁都大大提高了效率。水磨和风车也被发明出来,用水力和风力代替人力研磨谷物。
此外,耕地数量也持续增加。森林、沼泽都被开垦为了耕地。
耕作制度创新、农业技术发展和耕地扩展的农业革命,为中世纪中期的人口大量增长与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农村社会

中世纪中期

经济的发展

商业的恢复

自从罗马帝国末期的混乱开始,商业就逐渐衰落了,蛮族入侵则加剧了这一过程。到9世纪,绝大多数地中海航线都被穆斯林控制着。到了中世纪中期,商业从意大利开始复兴。威尼斯最早与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港和北非的市场建立联系。热那亚、比萨、那不勒斯等城邦效仿他们,很快也发展起来。意大利的城市这时已经相当发达,米兰成为了西方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
十字军东征加速了意大利城邦的发展。这些地方的商人通过帮助十字军大发战争财。他们的海军舰队也逐步夺取了对东地中海的控制,在一些主要港口建立了商人根据地。
在北方,法国北部的佛兰德(Flanders)也拥有发达的商业。佛兰德的主要城市布鲁日、伊普尔和根特都是繁荣的贸易和生产中心,尤其以羊毛纺织业闻名。后来,全世界对佛兰德的羊毛需求量增长极快,当地商人不得不从英格兰进口羊毛。

早期的商业所涉及的商品基本都是奢侈品(如丝绸)、奴隶和布料。随着经济发展,各地都开始专营最适合当地生产的物品。当地人向其它地方出售这些商品,并进口其它生活必需品。于是,这样一种分工形成了:巴黎出口谷物,斯堪的纳维亚出口木材,波兰出口盐,日耳曼北部出口盐和鱼,英格兰出口羊毛,佛兰德出口布料,勃艮第出口酒。
中世纪早期的贸易还不发达,只有一部分城市能支撑起这样的贸易。而在中世纪中期,流动的物资丰富起来,各地都建立起贸易网络。这些商品交换在集市上进行。香槟(Champagne)位于多条水上和陆上商路的交汇处,当地的集市发展成一年六次的固定集市,全欧洲的商人都前来贸易。
不同地区的商人也会联合起来,争取更多的利益,同时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12世纪形成的汉萨同盟(Hanseatic League)就垄断了波罗的海地区的贸易,鼎盛时加盟城市达到160个。

谷物贸易

城市与行会

原先的罗马城市随着商业的发展重新兴起了,而新的城市也开始出现。有的城市是沿着修道院的外墙建立起来的,有的则是围绕着城堡建立起来的,所以很多城市的名字中都会出现“堡”(burg)。
城市居民主要来源于富农,也有一部分是逃跑的农奴或者小贵族的子女。城市最初位于封建领地内,也要受到领主的统治,城市居民会被征收各种税费。于是,商人阶层通过或赎买或暴动的方式要求特权,例如免除一些费用、拥有行动自由甚至自治。到12世纪,领主发布城市特许令(urban charter)承认了这些特权。
城市特许令通常规定,城市的每一位居民都应是自由的,另外,任何在那里住满一年零一天的人也应获得自由。这样,如果一个农奴逃到城里住满一年零一天而没被抓回,他便成了自由人。这些城市是半自治的政治实体,有自己的政府、法庭、税务机构和关口,称为“公社”(commune)。城市居民为了获得这些特权,通常要支付一笔很大的财富,并每年付钱给领主以维持特许令。城市居民通过自己的法庭来实施他们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税收方式,并将所有账收齐后一次性付给领主。

在商人们组织起来争取特权时,行会(guild)诞生了。此后,由于内部利益的矛盾,行会逐渐分裂成了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到12世纪末,在大多数城市里,比较重要的行业都会有自己的行会。行会有很多功能,包括社会交际、慈善事业和执行教规,但最重要的是其经济功能。
在手工业行会中,为了限制竞争、保证质量,行会的师傅(master)会对入会条件以及价格、工资、品质与操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工匠要先从学徒(apprentice)开始做工生涯,服务于师傅直到学成手艺。学徒期满后,工匠才能出师开店,成为师傅和行会会员,自己收学徒。但大多数人通常还要再受雇于人,打几年工,一边磨练技艺,一边筹集资金。这些人称为“熟练工”(journeyman)。

当时的人把中世纪的社会分为三个等级(three estates):祈祷者(oratores)、战斗者(bellatores)和劳动者(laboratores)。这个等级体系首先由教士阶层提出来,所以,第一等级的“祈祷者”就是教士,服务于神,努力拯救人们的灵魂;第二等级的“战斗者”是贵族,以军事力量保护教会和社会;第三等级的“劳动者”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民,他们提供其它两个等级的物质需要。城市的商人似乎很难被归入第三等级。随着市民阶层的壮大,他们逐渐取得了经济上和贵族平等的地位,这套理论就越来越不适应现实。

中世纪的三个等级

宗教与学术

虔信的演进

中世纪中期,基督教向更注重情感的方向发展。审判之时安坐的基督形象渐渐被十字架上正在受刑的基督这一悲剧形象所代替。“公正的神”变为了“仁爱的神”,和受难的圣子与慈悲的圣母一同,受到普通百姓的拥戴。与基督以及圣母玛利亚(Mary,约前18—约41)有关的圣遗物(relic)深受欢迎。

科隆大教堂的杰罗十字架是最早的耶稣受难像
米开朗琪罗《圣殇》体现了中世纪中期对基督受难的沉思和对圣母玛利亚的敬拜

人们向神求助,把圣母玛利亚当作向神求助的中间调解人,同时也向其他圣徒寻求帮助。每一种疾病都对应着一位圣徒,通常与他们的生平有关,患者寄希望于敬拜这些圣徒来治愈。不同的职业也有对应的圣徒。由于这一时期圣徒数量增加得太快,教会不得不设立手续来确定被正式承认的圣徒。
朝拜圣物和神迹的行为发展过快,远远超过教会的控制。但其它宗教活动,尤其是关系到每一个欧洲人一生的圣礼,受到了教会规定的制约。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Fourth Council of the Lateran)上,圣礼被明确规定下来。婴儿出生后经过洗礼,进入基督教社会;少年经过坚信礼(Confirmation),再次被确认为基督教社会的一员,并被成人社会认可;相爱之人经过婚礼(Matrimony)结成夫妇;志愿成为司铎之人经过圣秩礼(Holy Orders)被教会接纳;临终之人经过终傅圣事(Extreme Unction),为灵魂踏上来世作准备。基督徒还可以通过忏悔圣事(Penance)被宽恕,不必再承担犯罪的后果。通过基督教最重要的圣礼——圣餐,基督徒可以接受基督的圣体,化入自己的血肉。圣礼的推行将教会确立为神与普通人交流的通道,提高了教会的地位。

宗教异端

在中世纪中期,宗教的狂热使得教义出现不少分歧,一些教徒可能因为不同的理解就成了“异端”。许多人也因为对教会不满而被打为“异端”。在这样的背景下,12世纪出现了两个较大的异端教派。

纯洁派(Cathars)以法国南部的小镇阿尔比(Albi)为活动中心,也叫阿尔比派(Albigensians)。纯洁派的基本教义是神学二元论。他们认为有两个神:一个是善的神,掌管精神世界;一个是恶的神,掌管物质世界。基督是一个纯粹的精神体,是善的神,他的身躯只是幻影;而《旧约》里创造物质世界的神是恶的神。因此,他们要摈弃一切物质的东西,包括食欲、财富、虚荣与性爱,上升到精神的空间。他们也以此反对教会的财富与权力,拒绝服从教会。
瓦勒度派(Waldensians)的反教权主义更加强烈。它由里昂(Lyon)的富商瓦勒度(Peter Waldo,约1140—约1205)建立。1173年,瓦勒度放弃所有个人财产,捐赠给穷人,从此过上使徒般的贫苦生活。他和他的追随者在城镇里传教,遭到教会的反对。教会担心未经训练的普通人传教会出现教义上的偏差,但瓦勒度不顾禁令,继续传教。最终,瓦勒度派被教会宣布为异端。

新的修院制度

面临穆斯林、马扎尔人和维京人的入侵,修道院为了生存,和世俗贵族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高级教士因此成为国王或一些大领主的附庸,必须履行通常的封建义务。而一些领主也开始控制教会,自己任命主教或修道院院长。买卖圣职(simony)的行为也变得非常普遍。教会的世俗化越来越背离圣本笃的改革。
一些虔诚的教士认为,物质利益正在腐蚀教会。910年,他们说服阿基坦公爵建立了克吕尼修道院(Cluny Abbey)。克吕尼修道院不被任何主教或贵族控制,直属于教皇。按照本笃会教旨,克吕尼修道院建立起一系列日常宗教活动的复杂程序,还规定了一种严格的纯精神生活。其它修道院也模仿克吕尼修道院,最后形成了一个以克吕尼修道院为中心的遍及全欧的教会。

克吕尼修道院

12世纪时,克吕尼修会愈发保守化。宗教的狂热带来了更多的新教派,一些教徒追求更纯洁的超现世的宗教形式。

1084年,法国东部诞生了加多森会(Carthusians),12世纪时传遍了全欧。加多森会教徒坚持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参加某些宗教仪式外,都独自待在各自的居室里。

最具影响力的修院改革势力是由一群反对本笃会的修士创建的西多会(Cistercians)。1098年,莫莱姆修道院(Molesme Abbey)院长的圣罗伯特(St. Robert,1028—1111)因不满修士们的奢侈生活,来到西多(Cîteaux)建立修道院。此后,西多会修道院的数量迅速增长。
西多会修道院与克吕尼修会的修道院相反,没有精美的室内装饰,只有一间间黑暗简陋的小屋。西多会的修士坚持会规规定的穿着朴素、膳食清淡的苦行僧生活。
西多会修道院建在无人居住的地方。修士们每天都要劳动,但他们很难完成开垦荒地的任务。因此,西多会向未受教育的农民开放。来自于农民的修士同样要宣誓守贞和服从,并一起做祷告,但承担绝大多数体力劳动。
本笃会修道院和克吕尼修会的修道院一直招收儿童,儿童成年后让他们选择留在修道院或是还俗。大部分人自然会选择继续过习惯的修院生活,这就导致他们很少真正拥有宗教热忱。西多会则不接收15岁以下的儿童,并严格执行一项规定,即任何新会员须经过一年的见习期才能正式宣誓入会。
西多会的迅猛发展主要得益于明谷的圣伯尔纳(St. Bernard of Clairvaux,约1090—1153)。他在1112年加入西多修道院,三年后就建立了明谷分院并亲任院长。伯尔纳是个神秘主义者,参与各种政治纠纷和宗教争论,常常介入公共事务。他担任过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的顾问,影响了一次教皇选举,并推动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他出色的演说才能和自身的圣洁让西多会的影响力迅速扩大。

虽然中世纪教会对妇女的态度很矛盾,但妇女仍积极地参与12世纪的新修院运动。以女性为主的修道院建立起来,例如由阿布里塞勒的罗伯特(Robert of Arbrissel,约1045—1116)创立的丰特夫罗修道院(Fontevraud Abbey)。13世纪,低地国家兴起了不那么正式的贝居安修会(Beguines)。修女们同住在宗教社区里,可以随时离会。贝居安修会以虔诚而闻名,诞生了几位卓越的圣女。然而,由于教会的质疑,贝居安修会最终在1311年被教皇定为非法。

丰特夫罗修道院

教权与教会

在11世纪早期,教会已经沦为了贵族的附庸。1032年,一个年轻的贵族夺得教皇之位,成为本笃九世(Benedict IX,1032—1048在位)。他的生活极度放荡,还出售教皇的职务,后来又反悔,想要重归教皇之位。1046年,有三个候选人都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教皇。神圣罗马皇帝亨利三世推动了11世纪中期由教皇领导的教会改革。他于同年率军开进罗马,废黜了三个候选人,自己任命了一系列日耳曼人当教皇。

这一系列教皇中,利奥九世(Leo IX,1049—1054在位)的改革最为成功。他建立了枢机团(College of Cardinals),枢机(cardinal)是教皇的主要助手和顾问。利奥九世还加强教会法的实施,清除买卖圣职的行为,禁止教士婚姻,强调教皇的绝对权威。最后一项改革导致他与东正教的关系恶化,致使他在1054年开除了拜占庭皇帝的教籍。
利奥九世任命优秀的改革家来罗马教廷担任枢机。彼得·达米安(Peter Damian,约1007—约1072)坚决反对当时教会中的弊端,但在政治上偏于保守,不赞成改变俗世控制教会的社会秩序。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约1015—1085)和洪贝尔(Humbert,约1000—1061)则是激进派。洪贝尔认为教皇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反对俗世对教会的控制。

亨利三世去世3年后的1059年,在希尔德布兰德和洪贝尔的影响下,教皇颁布了一条教令,规定教皇由枢机团选举产生。希尔德布兰德在1073年当选成为教皇格里高利七世(Gregory VII,1073—1085在位),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禁欲主义写入教会法规,教士被禁止结婚,也被禁止将教会财产占为己有。
教皇逐渐控制了教会体系的所有阶层。激进派首先在米兰改革,试图让皇帝任命的米兰大主教臣服于教皇。格里高利当选后不久,就写信给皇帝亨利四世(Henry IV,1056—1105在位),要求他停止对米兰的干涉,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1075年,格里高利颁布教令,禁止世俗君主授职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并写下《教皇敕令》(Dictatus Papae),其中包括:

所有君王都要亲吻教皇的脚。
教皇可以废黜皇帝。
教皇不能被任何人审判。

亨利四世不接受格里高利的教令,继续支持帝国在米兰的主教候选人。叙任权斗争(Investiture Controversy)彻底爆发了。
格里高利写信威胁要开除亨利的教籍并废黜他,亨利则宣布格里高利没有资格担任教皇,在信中咒骂格里高利。于是,1076年,格里高利将亨利开除教籍并废黜皇位。这一举动引发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地方诸侯对亨利四世的叛乱。亨利为保住皇位,翻越阿尔卑斯山,于1077年1月在意大利北部的卡诺莎(Canossa)城堡与教皇见面。亨利四世赤脚在雪地里站了三天,请求教皇的原谅,格里高利最终收回了惩罚。

卡诺莎觐见

地方诸侯继续反对亨利,他们推选了一位新国王,日耳曼陷入一场激烈的内战。格里高利在1080年决定支持与亨利敌对的国王,再一次开除了亨利的教籍并废黜了他。亨利结束内战后,对教皇发起进攻。1084年,军队占领罗马,亨利任命了一位新教皇。此后,英格兰与法兰西也发生了类似的叙任权斗争。
1122年,神圣罗马皇帝与教皇达成《沃尔姆斯宗教协定》(Concordat of Worms)。皇帝亨利五世(Henry V,1105—1125在位)同意放弃任命主教的权力,教皇卡利克斯特二世(Callixtus II,1119—1124在位)允许皇帝赐予主教象征行政管辖权的权杖,与教皇赐予的象征精神权威的指环和权杖区分开。皇帝有权出席主教选举,如有争议他仍可以作出最后决定。叙任权斗争被《沃尔姆斯宗教协定》的妥协所终结。

托钵修会

13世纪早期,一种新的修会形式出现了。这些修士不在修道院里修行,也没有传统修院制度的集体财产,而是以乞食为生,安于个人和集体的贫穷,被人们称颂为“托钵修会”(mendicant orders)。

方济各会(Franciscans)是最大的托钵修会。阿西西的圣方济各(St. Francis of Assisi,约1182—1226)以帮助穷人为事业,四处传教,不久就有了一批追随者。1210年,圣方济各来到罗马,请求教皇英诺森三世批准了方济各会。
圣方济各以阿西西附近的数间简陋小屋为总部,但他们总是四处游走,活动遍布整个意大利。到1226年圣方济各去世时,方济各会已经活跃于法兰西、英格兰、日耳曼、匈牙利、西班牙、埃及和巴勒斯坦。
方济各会的基本理想就是清贫。修士自身清贫,修会作为集体同样清贫。他们以工作换取食物和生活必需品。方济各会还安然地接受了现实世界,把它当作神的神圣作品,而不是新柏拉图主义和纯洁派所认为的恶。方济各会看到了大自然的美和神圣,圣方济各就在第一部意大利方言作品《太阳颂》(Canticle of the Sun)中表达了对宇宙的神圣的热爱:

伟哉吾主,化生万方。
太阳如兄,惠赐日光。
洵为美也,灿烂辉煌。
尝云吾主,至高无上。

伟哉吾主,育我月姊,创诸星宿,
散置穹宇,明洁珍秀。
伟哉吾主,育我风弟,
洁气卿云,太平天地,
以是滋养,万物生息。

圣方济各去世后,方济各会已经出现了内部分歧。大多数修士认为,他们应该接受土地、房屋和贡赋,从而在更好的经济基础上发展修会。一小部分人坚持按圣方济各生前的生活要求自己,抵制一切的修正。这一小部分人被称为方济各会属灵派(Spiritual Franciscans)。

圣方济各

道明会(Dominicans)是另一大托钵修会。圣道明(St. Dominic,1170—1221)希望构建一套新的修会制度,只招收男性,将他们训练为神学家,以论辩与演说战胜异端邪说。教皇英诺森三世派圣道明前往法国南部打击纯洁派,1216年,他在那里正式成立了道明会。
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规定,新的修院运动都必须以现存的修道院规章为依据。圣道明采取了圣奥古斯丁的教规。道明会由一位终身制的总会长(master general)领导,修士会议负责立法。道明会分为数个主教区,形成了代议制结构。
道明会的教规规定,知识的需要高于一切。圣道明坚持让自己的追随者们在出门讲学之前做到学识渊博,让每一个道明会修道院都有神学院。道明会产生了当时最有名的几位学者,并掌控了欧洲几所新兴的大学。

圣道明和圣方济各的改革对女性都不太友好。道明会的修女过着与修士不同的集体生活,不被允许讲道。圣方济各本人更是不允许招收女性入会。但圣方济各与阿西西的圣嘉勒(St. Clare of Assisi,1194—1253)关系甚好。1212年,他们创立了贫穷修女会(Poor Clares),在方济各会安守清贫的基础上,让女性完全幽闭在修道院里。

基督教世界的征服与迫害

征服与扩张

10世纪时,西方基督教世界的范围继续向东、向北推移。波西米亚(Bohemia)在10世纪早期改信基督教。964年,波西米亚公爵的女儿与波兰公爵梅什科一世(Mieszko I,960—992在位)成婚,两年后,梅什科将基督教定为波兰(Poland)国教。到了11世纪初,匈牙利和斯堪的纳维亚也皈依了基督教。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人口膨胀没有土地,都来到了这些基督教边境地区开垦、淘金。

1031年,安达卢斯分裂成了多个小国家。北部的西班牙边疆区以及西哥特的残部已经成为莱昂(León)、卡斯蒂利亚(Castile)、纳瓦拉(Navarre)、阿拉贡(Aragon)和巴塞罗那(Barcelona)五个基督教国家。11世纪初,教士们鼓励法国贵族远征西班牙穆斯林,开展收复失地运动(Reconquista)。
1085年,卡斯蒂利亚占领了托莱多。1118年,阿拉贡攻陷萨拉戈萨(Zaragoza),从而与富裕的巴塞罗那连在一起,两者在1137年合并。半岛西部的葡萄牙(Portugal)经过多年战争,在1139年获得独立,并不断向南扩张。
11世纪末,西班牙的穆斯林开始向北非的穆斯林求助。北非的穆拉比特王朝(Almoravid dynasty,1040—1147)在12世纪初统一了西班牙南部。1147年,穆瓦希德王朝(Almohad dynasty,1121—1269)取代了穆拉比特王朝,很快收复了卡斯蒂利亚征服的大部分领土。
教皇英诺森三世当选后,宣布发动宗教战争,清除西班牙的穆斯林。1212年7月16日,卡斯蒂利亚联合西班牙的其它穆斯林国家以及从全欧洲招募的骑士,在拉斯纳瓦斯·德·托洛萨会战(Battle of Las Navas de Tolosa)中大败穆瓦希德王朝,成为收复失地运动的转折点。1230年,卡斯蒂利亚和莱昂合并。卡斯蒂利亚于1236年征服科尔多瓦,1248年又征服塞维利亚。葡萄牙稳步向南推进,将大西洋沿岸的穆斯林驱逐出去,在1249年到达现在的版图。阿拉贡向东南进军,攻下巴利阿里群岛,又在1238年夺得巴伦西亚。
到1252年,穆斯林在西班牙的势力只剩下了南部的格拉纳达(Granada)。

收复失地运动

诺曼底西北部的男爵欧特维尔的坦克雷德(Tancred of Hauteville,约980—1041)有12个儿子,其中8个在11世纪中期前去征服意大利南部。其他诺曼骑士也随之南下,受雇于伦巴第诸国、海上共和国和拜占庭。不久,坦克雷德的儿子们也建立起自己的公国。
1047年,坦克雷德的一个儿子罗贝尔·吉斯卡尔(Robert Guiscard,约1015—1085)来到意大利南部。他在1059年与教皇签订了《梅尔菲条约》(Treaty of Melfi),教皇封吉斯卡尔为公爵,吉斯卡尔以封臣身份效忠教皇。
《梅尔菲条约》使诺曼人成为了教皇的同盟。1061年,吉斯卡尔和弟弟鲁杰罗一世(Roger I,约1031—1101)在教皇支持下入侵西西里岛,苦战30年才完全攻下。他又发兵攻打意大利南部的拜占庭领土,1071年攻陷了拜占庭的意大利的主要港口巴里(Bali)。1072年,吉斯卡尔和鲁杰罗占领西西里的重要城市巴勒莫(Palermo)。1080年,吉斯卡尔在教皇的又一次支持下进攻拜占庭,军队势如破竹,但因为格里高利七世与亨利四世的斗争被召回意大利。
1130年,教皇为鲁杰罗的儿子鲁杰罗二世(Roger II,1130—1154在位)加冕为西西里国王。西西里王国(Kingdom of Sicily)建都巴勒莫,其国土除了西西里岛外,还包括意大利半岛南部。鲁杰罗二世建立了一个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又非常宽容地对待境内的各族人民。西西里王国同时使用拉丁语、希腊语和阿拉伯语,文化也结合了诺曼文化、拜占庭文化和伊斯兰文化。
伊德里西(al-Idrisi,1100—1165)是西西里最有成就的学者。他发展了地理学,绘制了当时最先进的世界地图,收录在《鲁杰罗之书》(Tabula Rogeriana)中。巴勒莫因其文化的多元性,和托莱多以及君士坦丁堡一样,成为将阿拉伯语和希腊语著作翻译成拉丁语的学术重镇。

巴勒莫的宫廷礼拜堂

日耳曼人在这一时期也缓慢地向东扩张,穿过易北河(Elbe)和多瑙河。他们在东面建立村庄,并与斯拉夫人逐渐融合。天主教和东正教在这里以及更南的地方发生冲突,致使东欧出现了一条不可愈合的分界线。

日耳曼东扩

十字军

1056年,拜占庭帝国马其顿王朝结束。塞尔柱帝国却在这时壮大起来,向拜占庭的亚美尼亚(Armenia)地区发起进攻。1071年,塞尔柱帝国在曼齐刻尔特战役(Battle of Manzikert)中击败拜占庭军队,俘虏了皇帝。这场战役使拜占庭失去了对小亚细亚的控制,丧失了全部的亚洲领土。
阿历克塞·科廖宁(Alexios I Komnenos,1081—1118在位)皇帝希望借助外力来抵抗塞尔柱帝国。他向教皇乌尔班二世(Urban II,1088—1099在位)求助,于是在1095年,乌尔班二世宣布派出骑士东征。
欧洲社会各阶层都受到了鼓动。许多农民和地位较低的骑士希望摆脱自身所处的困境,怀着高昂的宗教热情,抢先在1096年出发,到达了君士坦丁堡。这支平民十字军(People’s Crusade)战斗力低下,被塞尔柱帝国打得几乎全军覆没。
十字军的正规军在1097年初到达君士坦丁堡。拜占庭人只想收回小亚细亚,但十字军坚持要收回圣城耶路撒冷。阿历克塞·科廖宁要求十字军宣誓效忠,但已有一部分十字军在君士坦丁堡附近抢劫和烧掠。十字军向东南进发,在多里留姆战役(Battle of Dorylaeum)中大败塞尔柱帝国。他们经过艰难的围困后占领了安条克,最终于1099年攻下耶路撒冷。十字军在耶路撒冷城内大肆屠杀,穆斯林和犹太人都未能幸免。
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First Crusade)占领的土地上,建立起四个十字军国家(crusader states):埃德萨伯国(County of Edessa)、安条克亲王国(Principality of Antioch)、的黎波里伯国(County of Tripoli)和耶路撒冷王国(Kingdom of Jerusalem)。其中,耶路撒冷王国在名义上统治其它三个国家,但实际上却很难控制自己国境之外的地方。

十字军国家

随着时间的推移,穆斯林重新开始收复土地,十字军国家也逐渐腐化。1144年,埃德萨伯国被攻下,引发了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恐慌。在明谷的圣伯尔纳的号召下,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和神圣罗马皇帝康拉德三世发起了第二次十字军东征(Second Crusade)。然而,康拉德的军队在小亚细亚被塞尔柱帝国击溃,路易的军队也没有攻下大马士革,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一无所获。
1171年,萨拉丁(Saladin,1174—1193在位)推翻法蒂玛王朝,建立了阿尤布王朝。1187年,萨拉丁在哈丁战役(Battle of Hattin)中几乎全歼十字军,随后攻下了十字军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并占领了耶路撒冷。
哈丁的惨败和耶路撒冷的陷落促使了又一次远征。第三次十字军东征(Third Crusade)的领导者是神圣罗马皇帝腓特烈一世、法国国王尊严王腓力二世和英格兰国王狮心王理查一世。1189年,腓特烈率先领军出发,但不幸在路上溺亡。腓力因和理查意见不合,半路掉头回国。理查收回了大部分领土,但未能攻占耶路撒冷。1192年,理查和萨拉丁签订条约,耶路撒冷仍由穆斯林控制,但允许基督教徒前来朝圣。

狮心王理查和萨拉丁的马上对决

十年后的1202年,教皇英诺森三世组织了第四次十字军东征(Fourth Crusade)。这次,十字军借助威尼斯舰队走水路。威尼斯要求欠了很多钱的十字军帮助其攻占亚得里亚海边的基督教城市札拉(Zara),英诺森三世闻讯将这些十字军将士开除教籍。拜占庭此时又爆发了皇位继承人之间的争端,十字军转而进攻拜占庭,以武力保证威尼斯支持的皇位继承人。
1204年,十字军围攻君士坦丁堡,占领后在城内大肆烧杀抢掠长达三天之久。率领十字军的佛兰德伯爵成为皇帝鲍德温一世(Baldwin I,1204—1205在位),拉丁帝国(Latin Empire)在君士坦丁堡建立。东正教的中心又归于天主教。
拜占庭皇室逃往小亚细亚,直到1261年,巴列奥略王朝(Palaiologos dynasty,1261—1453)的米海尔八世(Michael VIII,1261—1282在位)才回到君士坦丁堡,推翻拉丁帝国,重建拜占庭帝国。只不过重建的帝国已是日薄西山,国内封建割据,各自为政。

13世纪又发生了几次十字军东征。1212年,几千名儿童在南欧各港狂热地相信地中海会干涸,这样他们就能走到圣地。这些儿童十字军(Children’s Crusade)以悲剧收场,他们或者回家,或者被卖为奴隶,或者死去。
1217年,第五次十字军东征(Fifth Crusade)打响。他们的目标是埃及的阿尤布王朝,1221年由于尼罗河泛滥被迫撤退。
1228年,神圣罗马皇帝腓特烈二世发起第六次十字军东征(Sixth Crusade)。实际上腓特烈兵不血刃地就在次年夺回了耶路撒冷。这次十字军东征也标志着发起人从教皇转变为了世俗君主。第七次十字军东征(Seventh Crusade)和第八次十字军东征(Eighth Crusade)由法国国王路易九世发起。两次东征都失败了,路易也在途中染病身亡。
1291年,耶路撒冷王国地最后一块领土阿卡(Acre)被马穆鲁克攻陷,十字军国家的命运也随之终止。

十字军热潮中涌现出了几个军人修会,他们把修院制度和骑士制度结合到了一起。
圣殿骑士团(Knights Templar)是一个国际性的军事宗教团体。通过吸引成员捐赠土地和高效的地产管理,圣殿骑士团聚集起大量财富,发展出最早的银行业。
医院骑士团(Knights Hospitaller)主要招收法国骑士。他们最初经营一家医院,为基督教朝圣者提供治疗,后来根据教皇的诏令成为了一个军事宗教团体。
条顿骑士团(Teutonic Order)主要招收日耳曼骑士。13世纪时,随着十字军的退潮,条顿骑士团的注意力从圣地转向欧洲东北部,在那里打击斯拉夫人。

民族迫害

到13世纪初,纯洁派发展壮大,对教会的统治已经构成威胁。在法国的一些地方,纯洁派的主教和修道院形成了一个新的教会,命令贵族与平民支持他们。于是,教皇英诺森三世于1209年发动了针对纯洁派的阿尔比十字军(Albigensian Crusade)。
这场圣战历时20年,杀人无数,才将纯洁派完全打压下去。法国国王在最后阶段出手相助,将王权扩展到了地中海沿岸。
为了彻底清除异端,教皇格里高利九世设立了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宗教裁判官(inquisitor)大多来自道明会和方济各会,在法国南部四处巡游,寻找异教徒。他们采取刑讯逼供等手段,只要有一点证据就直接定罪,并且可以越过法律定罪。13世纪中叶,这种宗教裁判官已经遍布各教会。

犹太人(Jews)从12世纪开始就受到暴力迫害。许多人误以为,耶稣不是为洗清全人类的罪孽而自愿受难,而是被犹太人所谋杀,从而产生了为耶稣复仇的情绪。十字军也加强了反犹太的情绪。一些十字军认为“攘外必先安内”,要清除外部的“不忠者”,必须先杀光西方基督教世界内部的犹太人。1144年,英格兰的诺维奇(Norwich)镇指控犹太人谋杀基督徒小孩,之后这一指控快速传播。犹太人亵渎圣餐的故事也迅速传开。尽管国王和皇帝会保护犹太人,但他们会借此征收高额资金。到最后,这些君主往往也会驱逐犹太人。

圣殿骑士团也受到打压。法国国王腓力四世欠了圣殿骑士团很多钱。他认为圣殿骑士团有渎神和同性恋行为,通过酷刑来获得口供,还强迫教皇同意打压他们。1314年,腓力四世对圣殿骑士团的主要成员以异端罪名处以火刑。

教皇政权与神圣罗马帝国

教权与君权

叙任权斗争引发了相当多关于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的争论,实际上代表着西方政治理论的再生。从查理曼开始就有人认为,皇帝既然是神圣化的君主,那么就应该有权力管辖宗教事务。然而,这种皇权至上论在1122年《沃尔姆斯宗教协定》签署后就销声匿迹了。一直到中世纪结束,都没有皇帝能够统治俗世和宗教两界。
在11世纪的洪贝尔等激进派改革家的宣传下,教皇至上论成为广为接受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教皇既是宗教的领导人,又是整个基督教世界即俗世的领导人。国王、公爵以及其他世俗贵族都臣服于教皇,为教皇效忠。格里高利七世在双剑论(doctrine of the two swords)中提出,神将精神之剑与俗世之剑交给教皇,教皇可以将俗世之剑交给国王或其他俗世领导人,委托他掌管世俗事务,教皇自然也可以随时收回俗世之剑。
此外,还有一种折中的教权至上论。这种观点认为,教会作为一种宗教结构,是与政治结构完全分离的。教会与国家共同存在,各司其职,互相尊重。但是,在涉及宗教或道德问题时,教会的意见应处于主要地位。必要时,教会可以谴责不道德的统治者,干涉世俗事务。

在近50年的叙任权斗争中,教皇的权威越来越高。1122年时,教皇的权力达到鼎盛,对从大主教、主教到司铎的教会各阶层都加强了控制。1123年,由教皇卡利克斯特二世主持的第一次拉特兰会议(First Council of the Lateran)在罗马召开,这是全教会范围内召开的第一次大会。这次会议宣布禁止教士结婚,许多零零散散的规定都成为正式的禁令,教皇的权力得到加强。
教皇对教会的绝对控制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会法典的系统化。11世纪末,《罗马民法大全》传入西欧,博洛尼亚成为法律研究的中心。教会法典系统化的基本目标是整理资料来源,解释未写清楚的问题,调和互相矛盾的条文。这项工作最早在博洛尼亚形成一个专门的学科。博洛尼亚的教会法学家们在既有法典上写上注释,澄清难点,调和明显的矛盾之处。1140年左右,博洛尼亚的教会法学家格拉提安(Gratian,约1100—约1150)完成了一部规模宏大的教规大全。这部法典原标题为《歧义教规的协调》(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后世称其为《格拉提安教令集》(Decretum Gratiani),很快作为权威的教会法典被普遍接受。《教令集》与后来对它的一些补充一起,最终合并为《教会法大全》(Corpus Juris Canonici)。

1085年,格里高利七世在萨勒诺去世。教皇乌尔班二世及其继任者持续动摇着亨利四世的统治。他们在日耳曼诸国掀起叛乱,1106年亨利四世去世时,就连他的儿子亨利五世都反对他。亨利五世放弃了完全恢复皇权的斗争,他无法再依靠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对地方的控制也愈加衰弱。《沃尔姆斯宗教协定》签署后,教权彻底压倒了皇权。
君权的削弱也体现在日耳曼选举传统的恢复。萨克森王朝和萨利安王朝都强制实行世袭制,而在亨利五世死后,真正的选举制得以恢复。选举出的皇帝一般都是皇室成员,但可能不是直系继承人。
亨利五世在意大利北部即伦巴第地区的权势同样衰退了。11世纪中期,米兰的主教和贵族站在皇帝一边,教会改革派站在教皇一边,两派的斗争持续了很久。到亨利五世时,伦巴第的市民希望成立公社,废除亲皇帝的主教的司法权。他们和教会改革派组成同盟,与贵族、主教和皇帝展开斗争。米兰和其它伦巴第城市都成为自治市,神圣罗马帝国对它们只有名义上的控制权。

教权与君权的斗争

1125年,萨利安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亨利五世去世,没有留下继承人。诸侯们先选择了洛泰尔三世(Lothair III,1125—1137在位)继位,后来又选举了康拉德三世(Conrad III,1138—1152在位)。康拉德三世来自施瓦本的霍亨斯陶芬家族(House of Hohenstaufen),他的资格受到了韦尔夫家族(House of Welf)的质疑。
1152年,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I,1152—1190在位)当选。他也被称为巴巴罗萨(Barbarossa),意即意大利语的“红胡子”。巴巴罗萨意识到,要恢复亨利三世时的中央集权已经不可能了,于是,他实行了有限封建化的政策。巴巴罗萨鼓励诸侯扩张权力以牺牲较小的领主,从而逆转帝国内部的分裂倾向;同时,他也要求诸侯承认他是他们的领主,诸侯应履行封建义务。1158年,巴巴罗萨颁布法令,要求所有领主都必须宣誓效忠。
巴巴罗萨还认识到,要实行有效的统治,高素质的官僚机构和充足的财政收入必不可少。他大力支持教育的发展,为所有的学生提供特别保护。为了增加收入,他扩大了自己直属的领土面积,并将富裕的伦巴第城市收归统治。
1154年,巴巴罗萨开始入侵伦巴第。伦巴第各城市自然反对巴巴罗萨的统治。况且,教皇长期以来也反对世俗权力在伦巴第的扩张。

腓特烈·巴巴罗萨

教皇哈德良四世(Adrian IV,1154—1159在位)面临着罗马城内的叛乱。伦巴第的城市革命扩散到了罗马,许多人应声而起,反对教皇。领导革命的布雷西亚的阿诺德(Arnold of Brescia,约1090—1155)希望驱逐教皇,剥夺教会的财产和政治权力,重建古代的罗马共和国。哈德良四世为镇压叛乱,颁布了宗教禁令,禁止罗马开展一切宗教活动。罗马失去了朝圣带来的丰厚利润,阿诺德也失去了民众的支持。巴巴罗萨和哈德良结成同盟,于1155年出兵占领了罗马,将阿诺德俘虏并实行了绞刑。
哈德良和巴巴罗萨的同盟关系很快就破裂了。1155年,在巴巴罗萨的加冕仪式上,哈德良坚持要让巴巴罗萨为他牵马坠镫,伺候他下马。巴巴罗萨一开始强烈拒绝,后来为了加冕才勉强照做。
哈德良的继任者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1159—1181在位)与巴巴罗萨的关系恶化到了顶点。1162年,巴巴罗萨攻陷米兰,城市大部分被毁。亚历山大决心阻止巴巴罗萨统治伦巴第,于是在1167年和伦巴第各城市组成伦巴第同盟(Lombard League)。1176年,伦巴第同盟在莱尼亚诺战役(Battle of Legnano)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巴巴罗萨被迫承认教皇亚历山大三世的合法地位。
巴巴罗萨并没有放弃意大利,而是改用外交手段扩张领土。1183年,巴巴罗萨与伦巴第同盟达成最后的和解。巴巴罗萨承认伦巴第各城市独立,但城市需要宣誓效忠皇帝并支付贡金。同盟承诺帮助巴巴罗萨在托斯卡纳(Tuscany)建立统治。巴巴罗萨还安排儿子亨利与西西里公主科斯坦察(Constance,1154—1198)结婚。1180年,巴巴罗萨击败了韦尔夫家族的萨克森公爵,从而牢牢掌控了日耳曼诸国。

霍亨斯陶芬王朝

巴巴罗萨为防止选举君主制带来的不便,强行让自己的长子当选。1190年,巴巴罗萨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中不幸淹死,亨利六世(Henry VI,1190—1197在位)继位。1194年,亨利六世通过妻子科斯坦察获得西西里岛和意大利半岛南部,加冕为西西里国王。西西里王国划入神圣罗马帝国的版图后,教皇国就被南北包围了起来。

1198年,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1198—1216在位)即位。在进入罗马教廷之前,他曾在巴黎研究神学,在博洛尼亚学习教会法。英诺森受到教皇至上论的启发,希望将教皇的政治权力推到最高点。英诺森拥护方济各会,严厉打击纯洁派,发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牢牢掌控着整个教皇国,拥有极高的威望。1215年,他主持召开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这是整个中世纪规模最大的宗教会议。会议通过了相当多的法规:详细规定教士的道德生活,禁止成立新修会,强迫犹太人戴上特别勋章,禁止圣礼收费,要求主教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并在圣礼时主持讲道,规定所有天主教徒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忏悔圣事和一次圣餐。这次会议反映出教皇对教会事务乃至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绝对控制。
英诺森成功让英格兰、匈牙利、葡萄牙和阿拉贡成为教皇的封地,这些地方的统治者成为教皇的封臣。在英格兰,国王约翰和英诺森因对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而产生争执。1208年,英诺森在英格兰发布宗教禁令,次年开除约翰的教籍,并于1212年废黜约翰,支持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入侵英格兰。约翰不得不妥协,接受英诺森任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臣服于教会。

英诺森三世

1197年,亨利六世去世,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继承人是腓特烈。腓特烈年仅三岁,于是腓特烈的叔叔施瓦本的菲利普(Philip of Swabia,1198—1208在位)继位。然而,韦尔夫家族的奥托四世(Otto IV,1198—1218在位)同年也被另一派选为皇帝。两人同时被选举为皇帝,争夺皇位的内战就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英诺森认为教皇有权干预皇位之争。他起初支持奥托四世,并保护位于西西里的腓特烈。因为西西里王国是霍亨斯陶芬家族的领土,奥托作为韦尔夫家族的成员,无权成为西西里国王,这样教皇国被南北夹击的危险就解除了。1208年,施瓦本的菲利普去世,英诺森在次年为奥托加冕。然而,奥托并未履行归还教皇国领土的承诺,甚至还发兵入侵西西里。英诺森旋即将奥托逐出教会,废其皇位,转而支持腓特烈。腓特烈承诺放弃西西里国王的位置,发动十字军东征,服从教皇的宗教领导。
1212年,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II,1212—1250在位)在教皇支持下成为日耳曼的统治者,但奥托仍然掌握着皇权。1214年,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击败了奥托的军队,腓特烈的皇位终于得到巩固。1216年,英诺森三世去世。腓特烈二世收回了承诺,不仅拒绝放弃西西里王国,还计划征服整个意大利。1231年,腓特烈在西西里颁布《梅尔菲宪法》(Constitutions of Melfi)。他大大加强了西西里王国的中央集权,发展了西西里的经济和教育,日耳曼却由诸侯自行统治。
腓特烈在意大利的征服并不成功。教皇格里高利九世(Gregory IX,1227—1241在位)重组了伦巴第同盟,将腓特烈逐出教会。英诺森四世(Innocent IV,1243—1254在位)在1245年再次将腓特烈逐出教会,并废黜他的皇位。1250年,腓特烈二世去世,霍亨斯陶芬王朝(Hohenstaufen dynasty,1138—1250)也随之终结。

教权与君权的衰落

腓特烈二世死后,神圣罗马帝国皇位空缺。诸侯分成两派,各自选出皇帝,没有一位皇帝得到正式承认。神圣罗马帝国进入了大空位时代(Interregnum,1250—1273)。
1273年,在教皇的支持下,诸侯终于一致选出哈布斯堡家族(House of Habsburg)的鲁道夫一世(Rudolf I,1273—1291在位)为皇帝。不过,此时的日耳曼已经由诸侯分治,皇室领地骤减,皇帝形同虚设。神圣罗马帝国已经成为一个松散的联邦。

霍亨斯陶芬王朝终结后的意大利也是公国林立。教皇国北部的伦巴第和托斯卡纳被分割成许多独立的城邦。教皇国也常常自身难保,国内群众不满之声此起彼伏。这些城邦内部以及它们之间的政治斗争,长期以来就是皇帝与教皇之间斗争的反映。13世纪以来,两大派系控制了意大利的政治:教皇派(Guelphs)最初支持韦尔夫家族,借以支持教皇反对霍亨斯陶芬家族;皇帝派(Ghibellines)则支持霍亨斯陶芬家族。教皇派与皇帝派的斗争很快就不再和教皇与皇帝的权力之争有关了。

西西里王国在腓特烈二世去世之后传给了私生子曼弗雷迪(Manfred,1258—1266在位)。教皇为清除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势力,将西西里王位送给法国国王路易九世的弟弟安茹的查理(Charles of Anjou,1266—1285在位)。1266年,查理杀死曼弗雷迪,在西西里建立起一个新的法国王朝。
西西里岛的居民将查理视为侵略者,憎恨查理的统治。1282年,西西里岛爆发了反对查理的起义,这场起义因其爆发时间称为“西西里晚祷”(Sicilian Vespers)。西西里王位传给了曼弗雷迪的女婿、阿拉贡国王佩德罗三世(Peter III,1276—1285在位),查理仍维持对意大利半岛南部的统治,称为那不勒斯王国(Kingdom of Naples)。
为了争夺整个王国,旷日持久的西西里晚祷战争(War of the Sicilian Vespers)爆发了。战争的一方是阿拉贡和西西里,另一方则是法国国王和教皇支持下的那不勒斯。西西里晚祷战争持续20年,将曾是欧洲最富裕的西西里王国破坏得一贫如洗,还使其分裂成了两半。

教会在权力上升的同时,对金钱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官僚机构愈发复杂,一个维护其利益的军队也建立起来。教皇的世俗化减弱了他的宗教权威,而新兴的中央集权国家发展起来。英法两国都对国内存在一个半独立而享有高度特权的跨国教会感到不满,想把这些宗教上的“国中国”收归统治。为了弥补巨大的战争开支,英法决定对教士征税,于是一场新的冲突爆发了。
1296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1294—1303在位)决定反击,发布了名为《教士不纳俗税》(Clericis Laicos)的诏书,公开禁止向教士征税。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不仅无视了这项禁令,还切断了法国境内教皇的所有收入来源。次年,卜尼法斯作出让步,允许国王在防御战争时向教士征税。但在1302年,卜尼法斯颁布《一圣教谕》(Unam Sanctam),强调了教会的原则:“我们断言、我们宣布、我们确信、我们决议:对每一个人来说,成为罗马教皇的臣民,对于自身的救赎是完全有必要的。”
腓力召开了三级会议作为回应。他在会议上罗列了大量卜尼法斯的罪名。次年,法国军队在阿纳尼(Anagni)俘虏了卜尼法斯。虽然当地居民将他解救了出来,但没多久卜尼法斯就去世了。
1305年,克雷芒五世(Clement V,1305—1314在位)当选教皇。他从未去过罗马,反而将教廷迁到了阿维尼翁(Avignon)。克雷芒受到了法国的支持。他认可向教士征税,并公开焚毁《一圣教谕》,甚至赞扬腓力对卜尼法斯的指控。

政府的发展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征服者威廉从1066年开始统治英格兰。威廉保留了英格兰的法律和习俗,但引入了不少诺曼文化。人们开始说法语,熟悉起欧洲大陆的骑兵技能。他罢免了几乎所有的盎格鲁-撒克逊地主,用自己的亲信和封臣取代他们。威廉引入法国的政治体制,把全国的土地划分为采邑,归威廉的封臣所有。封臣需要尽封建义务,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兵。他们有自己的私人法庭,但依然受到郡县法庭的限制。无论是封臣的领地,还是威廉的直属领地,都分散在各处,保障了威廉的中央集权统治。1086年,威廉对全国进行了一次普查,编成《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这本书包括英格兰各地的人口和财产情况,足以体现当时的行政能力。
威廉死后,英格兰王位先后传给他的两个儿子——威廉二世(William II,1087—1100在位)和亨利一世(Henry I,1100—1135在位)。亨利一世平息了国内的叛乱,流放了叛乱者,加强了王室政府的权力。亨利一世开展了有效的财政管理,郡长按照规定收取税款,上交到财政部(exchequer)。他还派出巡回法官(itinerant justice)将王室的司法管辖权下达到全国各地。
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都因俗世授职的问题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圣安瑟伦(St. Anselm,1033—1109)争论不休,但这场叙任权斗争远不如神圣罗马皇帝与教皇之间来得激烈。1107年,亨利一世让步,放弃了俗世授职仪式,但仍然在任命教职方面保留有相当大的权力。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亨利留下的合法子嗣只有女儿玛蒂尔达(Matilda,1141—1148在位)。玛蒂尔达先是嫁给神圣罗马皇帝亨利五世,后来又与安茹伯爵若弗鲁瓦五世(Geoffrey V,1113—1151)结婚。亨利曾要求主教和封臣宣誓拥立玛蒂尔达,但这些贵族并不满于受女人统治。玛蒂尔达的表兄布卢瓦的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1135—1154在位)在亨利死后抢先赶到英格兰继位。在斯蒂芬持续19年的整个统治时期里,玛蒂尔达和斯蒂芬都处于激烈的内战之中,贵族也分为了两派。玛蒂尔达在1141年一度夺回了王位。在这场内战中,众多贵族趁乱建起城堡,一些强大的贵族实际已经脱离王室独立。

1153年,斯蒂芬与玛蒂尔达的儿子亨利终于达成协议,规定亨利为斯蒂芬的王位继承人。1154年,斯蒂芬去世,亨利二世(Henry II,1154—1189在位)继位。亨利同时也是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以及阿基坦女公爵埃莉诺(Eleanor of Aquitaine,约1122—1204)的丈夫。他在英吉利海峡两岸都有广阔的领土,缔造了安茹帝国(Angevin Empire)。
亨利推动法律改革,奠定了今天普通法系(common law)的基础。普通法是由大法官制定并执行的法律。郡县法庭和贵族法庭都有各自的习惯法,但普通法在全国各地都可适用。这样,国家的司法统一就得到了加强。亨利还创造了陪审制度,由12名陪审员出庭判断嫌疑。
亨利还通过减少教会法庭的权力来扩展司法权。1162年,他任命大法官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约1119—1170)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然而,贝克特却坚决反对国王对教会的控制,在皇家法庭与教会法庭的问题上和亨利分歧很大。1170年,贝克特在坎特伯雷大教堂的祭坛上被四名骑士杀死。亨利不得不公开忏悔,但他有效控制了教会高官的任命,皇家法庭也开始侵占教会法庭。

1154年的安茹帝国

1189年,狮心王理查一世(Richard I the Lionheart,1189—1199在位)继承了安茹帝国。理查全力维护在法国的领土,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和许多法国境内的战役中骁勇作战。他在英格兰几乎没有实行统治,反而征收大量税款用于军队支出。不过,王室的官僚机构仍然很好地管理着整个国家。
1199年,约翰(John,1199—1216在位)继位。约翰亲自处理朝廷事务和财政事务,采取各种措施改善行政管理。法国国王腓力二世试图收回约翰在法国的领土,但约翰并不擅长打仗。1203年,腓力发兵进攻诺曼底,次年就攻下了除阿基坦的加斯科涅(Gascony)之外的所有法国领土。1214年,约翰与神圣罗马皇帝奥托四世组成联军攻法,在布汶战役(Battle of Bouvines)中惨败。约翰收复诺曼底和安茹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安茹帝国也随之崩溃。
在和英诺森三世的斗争中,约翰也失败了,被迫接受教皇对英国教会的领导。军事和外交上的双重失败引发了1215年的叛乱,贵族强迫约翰签下了《大宪章》(Magna Carta)。《大宪章》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例如征税必须征得大贵族的同意,并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除非经过法律或其领主的审判,否则任何自由人不应被逮捕、监禁、剥夺财产、放逐或杀害。”这些原则成为了后世君主立宪制的雏形。

同年,约翰试图推翻《大宪章》,很快引发了贵族的叛乱,导致内战的爆发。1216年,约翰去世,亨利三世(Henry III,1216—1272)继位。
诺曼征服后,御前会议(curia regis)取代贤人会议成为英格兰的中央管理机构。国王在决定重大事项之前,需要先在御前会议商议。参加御前会议的人员并不固定。一般的决议只在小型会议上解决,与会的只有王室官员。召开大型会议时,国王会邀请全国范围内的重要贵族和高级教士。
亨利三世统治期间,只有需要征收新税时会召开大型会议,而且与会者只能举手同意,不能真正地参政议政。贵族拒绝了亨利征税的请求。到1258年,亨利面临着大规模财政危机。为了得到足够的钱,他被迫签订《牛津条例》(Provisions of Oxford)。贵族在《牛津条例》中要求国王恢复原先的模式,和他们共商国事。大型会议更名为“议会”(Parliament),每年必须举行三次。此外,十五名贵族组成一个委员会,协助与监督国王和大臣。
亨利也试图推翻《牛津条例》。1264年,贵族发动叛乱。莱斯特伯爵西蒙·德·孟福尔(Simon de Montfort,1208—1265)俘虏了亨利,以国王之名统治了英格兰15个月。1265年,孟福尔召开了第一次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史称孟福尔议会(Simon de Montfort’s Parliament)。除了贵族和高级教士外,每个郡还派出两名骑士、每个市派出两名市民参加这次议会。同年,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率领军队打败孟福尔,平息了叛乱。

1272年,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72—1307在位)继位。由亨利二世开创的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1154—1485)在爱德华一世时期达到巅峰。爱德华经常召开议会,获得了众多官员和贵族的支持,将议会变成了加强君权而非限制君权的工具。1295年,由于连年战争,经费匮乏,爱德华决定借鉴孟福尔议会,召开有骑士和市民参加的议会,以更好解决征税问题。这一次议会被后世称为模范议会(Model Parliament)。
爱德华通过议会开展了一系列立法活动。他颁布了大量法律,以此整顿紊乱的封建土地关系,确保国家的兵员征调。贵族法庭纳入了国王权威的统一制约之下,英格兰的法律更加详细而系统。
爱德华一世之下是四个主要机构:财务部、皇家法庭、王室和御前会议。财务部和皇家法庭已经常设在伦敦边上的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财务部由王室派遣的财务大臣负责,皇家法庭由掌管国玺的大法官负责。王室既是王国的行政中枢,又是王国的军事指挥中心。御前会议的大型会议已经分离成为议会,小型会议则发展成一个固定机构,由终身任职的王室法官、行政官、权贵和高级教士组成,在日常事务方面给国王提出建议。
爱德华征服了整个威尔士,从而结束了几百年来英格兰与威尔士的边境动乱。1301年,爱德华册封长子为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此后英国的男性继承人都会受封为威尔士亲王。爱德华也几近征服苏格兰,但在苏格兰国王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the Bruce,1306—1329在位)的英勇抵抗之下未能成功。爱德华和法国国王腓力四世的战争耗资巨大,不分胜负,但还是保住了加斯科涅。

爱德华一世

法国的绝对君主制

当腓力一世(Philip I,1060—1108在位)即位时,法兰西王室已经岌岌可危。他意识到稳固法兰西岛的重要性,勉强控制了王室领地衰减的趋势。他的儿子胖子路易六世(Louis VI the Fat,1108—1137在位)年复一年地与有独立倾向的法兰西岛贵族作斗争。路易依靠圣但尼修道院院长叙热(Sugar,约1081—1151)的帮助,有效扩张了国王的权力,系统化了王室的行政系统。路易六世死时,卡佩王朝已经建立起稳固的统治。
到去世前,叙热一直继续支持着路易六世的儿子路易七世(Louis VII,1137—1180在位)。路易七世是阿基坦的埃莉诺的第一任丈夫。两人一直性情不合,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中的分歧更让他们婚姻破裂。1152年,法兰西的主教们宣布他们的婚姻无效,埃莉诺随后与将来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结婚。尽管名义上丧失了对阿基坦的统治,对卡佩王朝并非是严重打击,但阿基坦落入了亨利二世手中,就成为了强大的威胁。路易七世发动战争反对亨利,没有获得太大的成功。
不过,路易七世在国内努力于强化王权。他继续了父亲的政策,通过保护教会、反对贵族以增强君主的威望。

法国君权的扩张

路易七世的儿子尊严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Augustus,1180—1223在位)让法国一跃成为欧洲最强大、最繁荣的国家。他努力打压亨利二世和狮心王理查,但直到约翰即位之后才取得成果。1203年至1204年,腓力几乎毫不费力地攻下了诺曼底。1214年的布汶战役中,腓力粉碎了约翰和奥托四世的联军,摧毁了安茹帝国,成为了中世纪中期权力平衡的转折点。
腓力二世治理得当,战事顺利,由此扩张了自己的力量。在地方统治上,他依靠的不是贵族,而是领取薪水的地方法官(bailiff)。地方法官行使司法权,并为国王向地方征税。由于地方法官通常在辖地无亲无故,因而比英国的郡长和骑士更加忠于王室。
腓力二世将王室政府永久设置在巴黎,在塞纳河中西岱岛(Île de la Cité)西侧的皇宫中统治着国家,使巴黎成为法国真正的首都。他在巴黎周围建起坚固的城墙,并在西部塞纳河边的城墙外修建了一座城堡——卢浮宫(Louvre Palace)。
1209年,英诺森三世发动了十字军清剿法国南部的纯洁派教徒,腓力二世让自己的儿子路易积极参与。1223年,路易八世(Louis VIII,1223—1226在位)继位后,举国打压纯洁派,将卡佩王朝的权威向南扩展到地中海。
路易获得了广阔的领土,但他将这些土地作为封地(appanage)封给小儿子们。在当时的法国,通讯和交通条件极为有限,难以直接管辖如此庞大的领土。因此,虽然会减弱国王的力量,但路易依旧将土地分封给了能够管理和可以信赖的领主。

1226年,路易八世去世,路易九世(Louis IX,1226—1270在位)继位。路易九世憎恨异端,不能容忍犹太人。他发起的两次十字军东征都以失败告终。路易将十字军失败的原因归结为神的惩罚,因此致力于加强王权,重建基督教道德秩序。
路易禁止了贵族之间的一切私人战争,以此加强王室对贵族的控制。他还开放国王法庭,要求官员必须主持公道,禁止渎神、赌博、嫖妓等等。他向地方派出巡察官(enquêteur),了解民间疾苦,监督地方官员。路易大力实施货币改革,禁止制造假币并确立了国王货币在全国流通的垄断地位,推动了法国商业发展。
路易九世统治期间,经济繁荣,文化发展。许多大教堂拔地而起,哥特式建筑发展到顶峰。巴黎大学作为欧洲的学术中心地位愈加不可动摇。

路易九世

1270年,路易九世在第八次十字军东征中去世。他的儿子腓力三世(Philip III,1270—1285在位)和孙子美男子腓力四世(Philip IV the Fair,1285—1314在位)继续了路易的政策。
腓力四世时,王室的官僚机构进一步发展。国家收入由审计法院(chambre des comptes)掌握,类似于英国的财务部。国王的司法权由巴黎的高等法院(parlement)行使。
为了削弱邻国势力,腓力在1294年对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发起战争,以争夺加斯科涅的统治权,最终失败。他还试图吞并佛兰德,结果贵族和市民奋起反抗,在1302年的金马刺战役(Battle of the Golden Spurs)击退法军。战争耗资巨大,使他不得不想方设法获取收入。他在向教士征税的问题上与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斗争,还在1306年驱逐了国内所有犹太人,并没收了他们的财产。
1302年,腓力四世为与卜尼法斯八世斗争,召开了第一次三级会议(Estates General)。三级会议由三个社会阶层的代表——教士、贵族和市民组成。此后,三级会议多次召开,为王室提供支持。战胜教皇,以及将犹太人、伦巴第人和圣殿骑士团的大量财产充公,为王室提供了经济支持。

西班牙的中央集权

卡斯蒂利亚、阿拉贡和葡萄牙国王为加强王权,邀请贵族和市民参加议会(cortes)。在早期的议会里,市民没有权力影响出席的成员。到了中世纪后期,每个代表都有权参加决策。

收复失地运动使得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汇集成一种灿烂的复合文化。卡斯蒂利亚的阿方索十世(Alfonso X,1252—1284在位)鼓励文化发展,将托莱多建成为繁荣的文化学术中心。犹太学者将大批伊斯兰哲学著作翻译成卡斯蒂利亚语。他们还制成了一份天文星表,史称阿方索星历表(Alfonsine Tables)。阿方索的法律学家编纂了一部重要的法典,借鉴了罗马法和教会法,称为《七法全书》(Siete Partidas)。

在邻国阿拉贡,由于诸子均分王国领域的做法,使政治形势变得错综复杂。旧的阿拉贡地区和巴塞罗那地区即加泰罗尼亚(Catalonia)关系紧张,旧阿拉贡人民主要关注半岛内部事务,加泰罗尼亚人则热衷于航海和扩展商路。阿拉贡国王也着力发展航海事业。对于旧阿拉贡城市,他给予了一些特权以抚慰当地贵族。到13世纪末,巴塞罗那已经是中世纪和热那亚与威尼斯齐名的商业大城市之一。

1300年的欧洲

中世纪中期的思想文化

教育

商业的兴盛加速了城市的发展,旧时为学术作出主要贡献的修院学校已经不再繁荣。在阿尔卑斯山北侧,修院学校被城市教堂的学校取代;在伦巴第,修院学校则被半世俗化的市立学校取代。这些学校在11、12世纪占主要地位,招生人数和教师规模不断扩大,到12世纪末之后便发展为大学(university)。
当时的大学有其局限性。大学只招收男性教士,而且只有富人有条件上大学。中世纪的大学只是一个包括老师或学生的特权组织,基本没有校园和复杂的建筑群。学生的基本课程是波爱修斯提出的“三学”“四艺”,之后可以选择参与教学,或者学习医学、哲学和法律这三门高级课程。博洛尼亚是欧洲的法学研究中心,萨勒诺大学则是欧洲最重要的医科学校。

中世纪的大学

11世纪末,罗马法研究重新兴起。罗马法开始与习惯法相互竞争,将习惯法改造得更加合理化,甚至取代习惯法。博洛尼亚的学者写了很多《罗马民法大全》的分析评论,为其作注解。到13世纪中叶,博洛尼亚学者阿库修斯(Accursius,约1182—1263)完成《〈罗马民法大全〉标准注释书》(Glossa Ordinaria)。在罗马法法庭上,这本书成为《罗马民法大全》的权威注本。
罗马法的复兴在意大利和法国南部产生了尤为强烈的影响,到13世纪也开始影响北方。学习罗马法的律师和法学家已经在法国、西班牙、日耳曼以及其它一些地方的法院成为主流。王室里的法学家也利用罗马法的专制成分来提高君主的地位。

科学

早在10世纪,欧里亚克的葛培特就出访安达卢斯,接触了伊斯兰科学。此后,伊斯兰科学持续不断地启发着西方学者。11世纪末,巴斯的阿德拉德(Adelard of Bath,约1080—约1152)等人将许多阿拉伯语书籍翻译成拉丁语,包括花拉子米、欧几里得、亚里士多德以及其它古希腊和伊斯兰著作。
13世纪,牛津成为欧洲的自然科学研究中心。牛津的科学家中,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Robert Grosseteste,约1168—1253)尤为重要。他从柏拉图的理论导出了数学是开启自然界奥秘之门的钥匙的结论,从亚里士多德了解到从对平凡世界的观察与实验中获取抽象知识的重要性。他同时采用数学和实验的科学方法,并提出了新的实验程序:观察、提出假设、验证假设。这些都发展成了今天的科学方法。
格罗斯泰斯特的学生、方济各会修士罗杰·培根(Roger Bacon,约1220—约1292)继续了他的工作。培根批评了逻辑推理和形而上学的思考,写下:“理性不能让人满足,经验可以。”

13世纪,萨勒诺的医学家们进行了尸体解剖。他们继承了古希腊的医学,也掌握了阿拉伯医学家尤其是阿维森纳的著作。对于植物疗法和人体解剖,中世纪的医学家们作出了较大贡献。中世纪的外科医生也有所进步,开始用酒精清洗伤口,使其自然痊愈。
在工程技术上,踏板机械首次被用于操纵车床及织机,指南针从中国引进,阅读用的眼镜被发明。水轮用于启动日益精致的传动链条,开动锯床或冶炼厂的风箱,风磨坊得到广泛使用。工程师还用齿轮装置制造了第一批重力驱动的机械钟。

哲学

中世纪的大学不区分哲学和神学,两者往往是统一的。当时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主要建立在古希腊、伊斯兰和早期基督教哲学家的基础之上。到13世纪,巴黎出现三种不同的思想学派:以圣波那文都为代表的奥古斯丁派、拉丁阿维罗伊派以及屹立于两者之间的伟大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

亚里士多德的很多思想与基督教信仰相抵触。信仰与理性之间的关系成了经院哲学家首要探究的问题。早在2世纪后期,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55—约220)就反问道:“雅典与耶路撒冷何干?学院与教会何干?”他认为神是超越理性的,任何以理性的方式来接近神的尝试都不可行,而且是渎神行为。后来的彼得·达米安也反对以理性接近神,赞成以神秘的形式接近神。他认为,神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不可能被束缚于逻辑之中,甚至以逻辑的方法来接近也做不到。明谷的圣伯尔纳和阿西西的圣方济各都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
德尔图良的反对者亚历山大港的克莱芒(Clement of Alexandria,约150—约215)及其学生俄利根(Origen,约185—约253)则毕生都努力为基督教建立坚实的哲学基础。之后,安布罗斯、哲罗姆和奥古斯丁都认为,为了服务于自己的信仰,基督徒可以从异教思想中吸取精华。
中世纪的大多数哲学都建立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圣安瑟伦是最早的支持者之一。安瑟伦认为,信仰必须置于理性之上,但理性也可以反过来解释信仰。他宣称:“我相信,所以我知道。”他通过抽象的推理用好几种方式论证了神的存在。在论著《神为何化身为人》(Cur Deus Homo)中,他对有关赎罪的教义作出了严格的逻辑解释,将理性应用到基督教信仰上。
理性与逻辑诞生出12世纪最伟大的逻辑学家——彼得·阿伯拉尔(Peter Abelard,约1079—1142)。他在著作《是与非》(Sic et Non)中,用逻辑调和互相矛盾的观点,建立了经院哲学的基本方法。他在《是与非》中收集了大量神学著作的观点,得出宗教权威在某些问题上的观点并不一致。他饱受来自明谷的圣伯尔纳的攻击,被迫隐居。阿伯拉尔的学生伦巴第人彼得(Peter Lombard,约1096—1160)延续了他的思维方法,写成了重要的神学著作《神学论集》(Sentences)。他把互相矛盾的观点分成“是”和“非”,再将对立的观点加以调和。格拉提安的《教令集》实际上应用的也是相同的方法。
大多数理性主义者都支持安瑟伦,认为信仰在第一位,理性用于解释信仰。因为真理唯一,所以信仰与理性必须和谐统一。但拉丁阿维罗伊派认为,信仰与理性可以兼容,研究哲学不一定要涉及神学和信仰。他们既从理性上接受亚里士多德的永恒存在的世界作为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又相信基督教《圣经》的说法。这种观点称为“双重真理论”(twofold truth)。

哲学家们还讨论柏拉图的“理念”,也就是“共相”(universal)。柏拉图指出,一个词并不仅是在描述某个具体的物体,同时也在描述一个普遍的理念,这种共相在自身中有其实在性。具体的物体是其共相的不完整的反映。奥古斯丁认为,这些理念存在于神的心中,而不是柏拉图抽象的“理念世界”里。但他们都认为,共相是存在于具体世界之外的更实在的物质。在中世纪中期,这种观点被称为“唯实论”(realism)。
在11世纪,哲学家罗塞林(Roscellinus,约1050—约1125)则提出异议,认为共相不是实在的。词语只是人们给予某些拥有共同特征的具体物质的名称,词语本身并没有客观实在性。罗塞林的观点后来被称为“唯名论”(nominalism)。
阿奎那和其他一些亚里士多德研究者又发展出“概念论”(conceptualism)的观点。他们认为,共相只存在于心灵之中,没有外部的实体。人的心灵可以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观察和抽象来获得共相,这时共相就是存在的。

13世纪,奥古斯丁派对刚刚译出的亚里士多德著作表示了极度怀疑。方济各会修士圣波那文都(St. Bonaventure,1221—1274)宣称,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有异教观点,会威胁到基督教信仰。他们认为,圣奥古斯丁的著作不应被这种异教思想玷污。
道明会修士则无法拒绝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们专注于调解信仰与理性之间的矛盾。大阿尔伯特(Albertus Magnus,约1200—1280)试图依靠拉丁阿维罗伊派的方法将亚里士多德哲学变为基督教的理性基础,这个工作最终被他的学生托马斯·阿奎那完成。
阿奎那在巨著《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中,探讨了哲学、神学、政治理论和道德的一切重大问题。他使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方法和思维范畴,却使结论与基督教信仰相一致。对于每一个命题,他都从正反两方面论证,尽可能写出每一种论证方式。他创造了一个与欧氏几何类似的巨大而统一的体系,用前面被证明的结论来继续证明下一个命题。
阿奎那试图把一切存在都归于哲学的统一。体系的中心就是神:神的启示为基督徒揭示了部分真理,神允许了基督徒通过理性观察掌握其它真理,神通过救赎引导基督徒通向永恒的真理。他的哲学立场的根本即是:“信仰建立在永恒的真理之上,因此他的反面是不可能被证明的。”最后,他证明了神即真理,人类的命运就是去爱、去了解,最后便因神秘主义而抛弃了神学。

托马斯·阿奎那

在政治哲学上,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n of Salisbury,约1110—1180)有着重要地位。他师从阿伯拉尔,非常赞成逻辑学。约翰的《论政府原理》(Policraticus)吸收了古典时代和中世纪早期的思想,既强调王权的神圣性,又强调王权的责任和限制。约翰认为,君权神授的目的是让君主给国民谋求利益和幸福,而不是为一己私利。君主必须给国民以公正与和平,保护教会。如果国王滥用职权,不负责任,就是暴君,丧失了民众的信任,就不再是一个合法的统治者。约翰指出,一个好的基督徒,应当服从自己的国王,但也应当诛杀暴君。除了独特的弑君说,《论政府原理》还反映了12世纪普遍的政治观念——君主和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限制,他们有责任代表被统治者的利益。
后来,托马斯·阿奎那论证了国家是人类社会善的产物,也是自然的产物;而之前的大多数基督教思想家都普遍认为,国家是恶的存在,是亚当和夏娃堕落的必然结果。阿奎那认为,治理得当的国家是神圣秩序的一个环节,为此,他基本赞同约翰的观点。

文学

在11世纪和12世纪初,方言写成的英雄史诗称为“武功歌”(chanson de geste),在法国北部的贵族阶层非常流行。英雄史诗的主角都情感丰沛,忠于主人,以超人的力量战斗着。封建主义早期的尚武精神和骑士间的友情在这些史诗中体现出来。
英雄史诗有各种语言的形式,例如现存最早的卡斯蒂利亚史诗《熙德之歌》(Cantar de mio Cid)。《罗兰之歌》(The Song of Roland)是英雄史诗的代表作,描写了查理曼麾下一支部队与穆斯林军队之间的战斗。下面的选段体现的正是主角罗兰的英勇无畏与忠君爱国:

罗兰到了西班牙关下,
骑着维昂提,他的快马;
他带着十分合手的兵仗,
手执长矛,非常勇壮,
把矛锋举起向着穹苍,
矛上悬挂着白旗飘扬,
金色的穗子,垂到他的手上。
他身材高大,容貌带笑开朗,
他的伙伴在他后面跟上,
法兰西人称他是他们的屏障。
他横眉怒视着大食兵将,
对法兰西人却温良礼让,
他很客气地对他们言讲,
“诸位候爷,缓步前进,不要作响!
这些异教徒是来自寻灭亡,
我们将大有收获在这晚上;
还没有任何法兰西王有这样荣光。”
他说话时,两军开始交锋对仗。

12世纪中后期,法国北方文学中的尚武精神被南方的浪漫诗歌所影响。在普罗旺斯、图卢兹、阿基坦等南方地区,抒情诗流传甚广。南方的抒情诗人一般叫做“吟游诗人”(troubadour),他们常常用浪漫的诗歌来歌颂男女之间的爱情。旺塔杜尔的贝尔纳(Bernart de Ventadorn,约1140—约1190)是最重要的吟游诗人之一,他的代表作《当我看见云雀飞起》(Can vei la lauzeta mover)反映了无望的爱带来的巨大苦痛:

当我看见云雀展翅,
向着太阳高飞而去,
忘我地歌唱,歌唱它心中的甜蜜——
啊!当我见到那样的欢快,
心中便充满如此强烈的渴望。
它就好似奇迹一般,
让我的心不被欲望毁伤。
唉!我曾以为自己了解爱情,
如今看来,我一无所知。
因为我对她情不自禁,
可是却难以接近。
我的心里全是她,
她完全地占有了我的灵魂。
可是留给我的,仅仅是不灭的欲望,
和一颗永怀痴念的心。

骑士之爱(courtly love)是抒情诗的重要主题。这种爱情是一种封建关系,男人位于从属地位,被爱的女人则是遥不可及的主人。通常是男性去爱、去痛苦、去担负英勇的事业,以吸引他们所爱的女性。女性是被动的一方,她们仅仅是男性欲求的一面镜子。

12世纪中叶,南方的吟游诗人开始渗入北方,新的浪漫传奇又诞生了。浪漫传奇有着和英雄史诗一样的长篇叙事性,又有着和抒情诗一样的细腻的感情。浪漫传奇的题材大多取自民间故事。其中,亚瑟王的传说颇受欢迎。12世纪晚期的法国吟游诗人克雷蒂安·德·特鲁瓦(Chrétien de Troyes,约1135—1183)就因创作亚瑟王传奇而闻名。亚瑟王传奇以及当时的许多传奇都体现了浪漫爱情与封建忠诚的冲突,最终爱情总是获得胜利。

英雄史诗、抒情诗和浪漫传奇的受众主要都是贵族阶级。随着贸易的繁荣和城镇的扩张,商人和工匠开始创作他们自己的方言文学。这种市民文学称为“讽刺寓言诗”(fabliau),常是以伊索寓言为基础的短篇讽刺诗。《列那狐传奇》(Roman de Renart)以动物来隐喻人类社会,对法国文学的影响力巨大。《玫瑰传奇》(Roman de la Rose)在当时广为流传,是一部关于骑士之爱的寓言诗。
13世纪,一些城镇开始上演戏剧,剧情基本都与宗教相关,称为“神迹剧”(mystery play)。因为手工业被认为是神秘的行业,《圣经》故事一般由手工业行会负责演出,每种行业的行会单独搬演《圣经》中的一段,通常与行业特性相适应。

建筑与雕塑

11世纪,罗马式建筑(Romanesque architecture)居于主导地位。罗马式建筑的核心元素是圆拱。石制圆顶取代了木制平顶,使建筑不易着火,整体也显得更为完整,易于让声音产生共鸣。由于体积很大,沉重的屋顶在向下和向外的方向上制造出巨大的压力,需要巨型的墩柱和很厚的墙壁支撑。奇幻而繁复的罗马式雕塑装饰在建筑上。

比萨大教堂与比萨斜塔
彼得伯勒教堂内部
穆瓦萨克修道院的雕塑

12世纪中叶,哥特式建筑(Gothic architecture)开始取代罗马式建筑。石制的肋拱交叉出现在圆顶下面,尖拱在圆顶和拱廊中占突出位置。飞扶壁用于分担主墙压力,就有了新的骨架结构——石制圆顶不再建在墙上,而是搭在纤细的柱子上。墙壁不再是结构上的必需,于是渐渐被巨大的彩绘玻璃窗替代。哥特式雕塑是平静的自然主义雕塑,人物更多以雕像的形式一排排置于教堂的外部。1144年建成的圣但尼大教堂(Basilica of Saint-Denis)被普遍认为是第一座哥特式教堂。

韦尔斯教堂
巴黎圣礼拜堂内部
兰斯大教堂的雕塑

中世纪晚期

危机与复苏

人口与气候

到14世纪初,人口剧增终于达到了顶点,欧洲面临着人口过剩的局面。从1000年到1300年,英格兰的人口大约从200万增至500万,法兰西从600万增至1400万,日耳曼从400万增至1100万。由于生产力的限制,当时的农业已经发展到极限。土地紧缺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以至于农民开始耕种非常贫瘠的土地。面对收入锐减,许多领主大幅提高租金水平,让农民的情况更是雪上加霜。一些国王也维持着沉重的赋税和徭役。

14世纪,气候也在发生改变。中世纪中期的温暖时期(Medieval Warm Period)结束,紧接而来的是小冰期(Little Ice Age)。1315年春天,欧洲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反常的大雨。雨持续了一整个春季和夏季,冬季也异常湿冷。接下来便是农业的歉收,许多人死于饥荒和折磨饥民的疾病,还流传着许多吃人的传言。饥荒从1315年持续到1317年,但直到1322年欧洲才完全恢复过来。这场大饥荒已经造成了至少十分之一的欧洲人死亡。

黑死病

脆弱的欧洲很快又经历了一场鼠疫大流行——黑死病(Black Death)。鼠疫(plague)是一种由老鼠携带并由寄生在老鼠身上的跳蚤传播给人的传染性疾病,对于营养缺乏、身体虚弱的人们十分致命。
黑死病发源于亚洲,由商船上的鼠类从克里米亚带来。1347年,黑死病传入西西里,次年遍布意大利全境,并蔓延至全欧洲。1348年,黑死病席卷法兰西,秋季又开始肆虐英格兰。1350年黑死病传遍北欧,次年传入俄罗斯。黑死病造成了欧洲约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
当时的人们对这场瘟疫一无所知。人们不知道这是魔鬼所为还是神的惩罚。有人把瘟疫的爆发归因于星宿的力量,还有人认为是水源被蓄意下毒。大部分怀疑都集中在犹太人身上。1349年,日耳曼发生了惨绝人寰的犹太人大屠杀。

黑死病的蔓延

瘟疫还远未结束。黑死病之后,鼠疫仍在欧洲局部地区流行了几个世纪。14、15世纪,鼠疫出现了好几次反弹。在黑死病后巨幅下降的欧洲人口,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保持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上。直到中世纪结束,欧洲的人口数量都未能恢复到13世纪的程度。

农奴制的瓦解

经过了大饥荒和黑死病,欧洲已经从人口过剩变成了短缺。农民有了充裕的耕地,那些本就不适宜耕种的土地都重新变回荒地。土地贬值,一些农民就购买土地并出租多余的田地。农民阶级的贫富分化加深,为富农阶层的形成奠定基础。
劳动力短缺也带来工资水平的提高。许多雇主努力控制工资,例如英格兰1351年的《劳工法案》(Statute of Labourers)试图把工资控制在瘟疫前的水平,但总体上工资水平还是随着市场需求而提高。但到了15世纪晚期,人口重新开始增长,工资又开始下跌。

在高薪和良田的吸引下,许多奴隶离开庄园。农民也不断地反抗斗争。第一场农民起义是1358年发生在法国北部的扎克雷暴动(Jacquerie)。法国农民在巴黎附近战斗了两周后被镇压。1381年,英格兰也爆发了农民起义(Peasants’ Revolt)。国王理查二世杀死了起义领袖,很快分化并镇压了起义者。日耳曼、匈牙利、尼德兰、西班牙、斯堪的纳维亚都爆发了类似的起义,绝大多数都以失败告终。不过,这些农民起义给地主阶级敲响了警钟。英格兰的起义者明确提出了废除农奴制的要求,并质疑贵族特权的不平等。起义领袖约翰·鲍尔(John Ball,约1338—1381)就曾说:

亚当耕地,夏娃织布,
那时哪有绅士淑女?

工资水平的提高和粮食价格的下降,促使欧洲西北部的领主们放开了对领地的直接控制,转而把这些土地出租给农民。农奴尽管名义上还不是自由的,但已经没有了劳役等义务。于是,农奴制逐渐瓦解。中世纪结束时,农奴制已经在欧洲西北部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不过,也有的领主没有选择出租领地。15世纪的一些领主,尤其是英格兰的领主反而把更多乃至全部的庄园属地都划为领地。他们取消租地,把庄园改为单一的大型农场,发展羊毛、肉类、葡萄等产品。领主把租种在庄园里的农民尽数驱逐,圈为己有,这就是圈地运动(enclosure)。圈地运动同样推动了农奴制的瓦解,因为地主失去了对庄园农民的控制权。圈地运动导致大量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对后来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在东欧,由于有国王的保障,地主加重农奴的劳役,施以高压。农奴制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中世纪晚期的基督教

对于普通基督徒来说,黑死病加剧了他们对生命的焦虑。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善举来拯救他们以及自己所爱之人的灵魂,包括朝圣、对圣徒的呼告、为死者举办弥撒、对宗教物品的崇拜、慈善以及对赎罪券(indulgence)的购买。拯救日益成为一种可以用金钱换取的东西。
魔鬼也愈发使人难以释怀,魔法以及其它难以理解的事物都被赋予了恶魔的背景。1486年,两个道明会修士合著的《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将这种担忧推到顶峰。这本书加剧了当时欧洲社会对女巫的偏见与迫害,在日后制造了大规模的猎巫运动。

1309年,教皇克雷芒五世将教廷迁往毗邻法国的阿维尼翁。阿维尼翁的几任教皇建立起强大的中央集权管理制度,高效地处理行政和财政事务。但是,阿维尼翁的位置令许多国家认为教皇已经不再公正。经过几次让教皇迁回罗马的尝试,教皇格里高利十一世(Gregory XI,1370—1378在位)最终在1377年成功将教廷迁回罗马。
次年,格里高利在罗马去世。罗马发生暴动,要求选出一个意大利教皇。他们担心法兰西枢机再次选择一位法兰西教皇,然后把教廷迁回阿维尼翁。于是,乌尔班六世(Urban VI,1378—1389在位)当选教皇。然而,枢机们撤到阿维尼翁之后,宣布最初的选举结果无效,重新选举了一个法兰西教皇克雷芒七世(Clement VII,1378—1394在位)。克雷芒来到阿维尼翁,乌尔班仍留在罗马。双方互相开除教籍,导致了1378年的天主教会大分裂(Western Schism)。欧洲各国也分为两派:法国、西班牙、苏格兰支持克雷芒,英格兰、神圣罗马帝国、斯堪的纳维亚支持乌尔班,意大利的邦国则各自选择了对己有利的一方。
罗马和阿维尼翁的分裂持续了40年。有人提出建议,双方可以召开会议调解纷争,但两位教皇都把会议视为下属,认为会议没有资格评判教皇。1409年,双方的枢机还是在比萨召开了会议。会议罢免了两位教皇,并选出了新的教皇。但由于两位教皇都不肯承认会议决议,结果变成了三位教皇并立。最终,神圣罗马皇帝于1414年召开了康斯坦茨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ce)。原先的两位教皇都被废黜,第三位教皇也主动辞职。1417年,马丁五世(Martin V,1417—1431在位)当选为新的教皇,结束了天主教会大分裂。

康斯坦茨大公会议的代表们提出,让大公会议取代教皇成为教会的最高权威,定期召开大公会议。这些主张遭到了马丁五世及其继任者们的坚决反对。大公会议派召开了一些会议,但都在教皇的阻挠下毫无成效。到1449年,各国君主和教皇达成协议,大公会议运动彻底失败,不再对教皇的权力构成任何威胁。
不过,教皇的权威又受到各国国家教会的威胁。1351年,英格兰颁布《圣职授职法令》(Statute of Provisors),1353年又颁布了《王权侵害罪法令》(Statute of Praemunire),限制教皇在英格兰教会的人事任免权与法律规范的控制权。1438年,法国通过《布尔日国事诏书》(Pragmatic Sanction of Bourges),禁止向教皇缴纳某些税款,并禁止教皇干预法国主教的任命。1439年,神圣罗马帝国通过的《美因茨国事诏书》(Pragmatic Sanction of Mainz)也有类似的条款。

天主教会的种种弊端在中世纪晚期显露出来。一些改革派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大公会议,这些大公会议派仍然希望保留中世纪教会结构;而另一些则直接质疑了教会组织的合法性,与大公会议派势不两立。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约1328—1384)是牛津大学的一名教授。他主张,《圣经》比教皇或教会会议的公告更具权威性。他对耶稣基督在圣餐中的圣体实在问题提出了质疑,轻视整个基督教的圣礼体系。他强调,真正的主权只属于神,只有成为神的朋友的人才能够合法地行使任何形式的主权,因此一个犯罪的人不能合法地拥有财产或行使司法权。他也由此激烈反对教会财富。于是,威克里夫被判为异端。他发起的罗拉德派(Lollardy)遭到迫害。
扬·胡斯(Jan Hus,约1372—1415)继承了威克里夫的思想。胡斯是一个反教权主义者,认为一切应该以《圣经》为唯一的依归,否定教皇的权威性,反对赎罪券。他还是一个波西米亚民族主义者,其学说为波西米亚反抗日耳曼提供了支持。1414年,神圣罗马皇帝假意许诺保证胡斯的安全,邀请他参加康斯坦茨大公会议。1415年,他就将胡斯处以火刑。胡斯的死,引发了1419年爆发的胡斯战争(Hussite Wars)。波西米亚的地方贵族与民众前期屡次击败帝国军队,直到1434年胡斯派(Hussites)才被帝国镇压下去。

扬·胡斯

民族国家的发展

百年战争

安茹帝国崩溃之后,英格兰仍对法兰西的领土念念不忘,但最终只能够牢牢控制加斯科涅;法国则想将英格兰从大陆驱逐出去。1294年,两国爆发过一次争夺加斯科涅的战争,法国未能如愿以偿。在佛兰德,虽然法国在政治上统治这个富裕的地区,但英格兰控制了当地的经济命脉——羊毛。加斯科涅和佛兰德的矛盾,是英法两国长期不和的重要原因。
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Charles IV,1322—1328在位)死后没有留下男性子嗣,和他血缘最近的男性亲属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爱德华的母亲是查理的姐姐。法国贵族当然不同意由英格兰国王来统治法国,于是创造了一条规定,明确继承权不能通过女性获得。查理的堂兄瓦卢瓦伯爵腓力就登上王位,成为腓力六世(Philip VI,1328—1350在位)。爱德华最初承认了腓力的王位,但到了1337年,腓力宣布收回加斯科涅,爱德华也自称为法兰西国王。英法两国全面开战,点燃了两国之前的所有矛盾。从1337年开始,这场百年战争(Hundred Years’ War)断断续续地持续了116年,到1453年才结束。

法国初期战事不利,英格兰先后在1346年的克雷西会战(Battle of Crécy)和1356年的普瓦捷战役(Battle of Poitiers)中大获全胜。不过接下来,法国逆转战局,收复了大片领土。到1415年,英格兰再次在阿金库尔战役(Battle of Agincourt)取得大捷。然而,战局又被一个法国农村少女——圣女贞德(Joan of Arc,约1412—1431)——奇迹般地逆转。1429年,贞德率领法军解除了奥尔良之围(Siege of Orléans),随后击溃英军,并帮助法国王太子加冕为查理七世。1431年,贞德被英格兰俘虏并处以火刑,这反而鼓舞了法兰西人民的反抗。1453年,百年战争结束,英格兰已经失去了除加莱(Calais)港外的所有法国领土。

百年战争

英国

爱德华一世召开模范议会后,议会逐渐从临时会议发展为一个常设机构。1327年,议会废黜了爱德华二世(Edward II,1307—1327在位),标志着议会真正成为英格兰的一个机构。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1327—1377在位)统治期间,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议院(House of Lords)代表贵族和高级教士,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则由包括骑士和市民的地方代表组成。
百年战争的各项开支令英格兰不堪重负。下议院的议员联合起来,通过经济上的支持,换取政治上的利益。到14世纪末,下议院已经有权批准或否决所有新的税收。于是,下议院也掌握了更大的立法权。国王为了获得财政支持,通常需要先满足议会的请愿。不过,在中世纪晚期,下议院总体上被大贵族通过操纵选举、贿赂议员等方式控制。议会中的教士数量也在减少。
贵族还要求国王派遣的大臣向议会负责。虽然强制国王依法行事非常困难,但议会可以处罚非法执行命令的大臣。这成为弹劾制度的开端。下议院可以审问政府官员。
爱德华三世时期,司法机构也有重要发展。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被授权听取控告并下令逮捕被告,后来还可以审判被控犯重罪的人。各郡治安法官每年主持四次法庭,从而有了季审法庭(quarter sessions)。这些由国王从各级贵族和小地主中任命的治安法官把地方司法权逐渐集中到自己手中,成为地方政府中的主要势力。尽管他们是由国王任命的王室官员,但是并无薪水,只忠于自己的社会阶级。

在爱德华三世的孙子理查二世(Richard II,1377—1399在位)统治时期,贵族派系斗争导致了一系列严重政治危机。斗争达到顶峰时,兰开斯特家族(House of Lancaster)的亨利四世(Henry IV,1399—1413在位)在1399年废黜了理查,夺走王位,议会也参与其中。
1413年,亨利四世去世,亨利五世(Henry V,1413—1422在位)继位。亨利五世把毕生精力都用在对法战争上。1422年亨利五世去世时,继位的亨利六世(Henry VI,1422—1461年在位)年仅九个月。1453年开始,亨利六世发生间歇性精神崩溃,于是约克公爵理查(Richard of York,1411—1460)被任命为摄政王。理查是爱德华三世的后裔,继承王位的呼声极高,但遭到兰开斯特贵族的反对。1455年,约克家族(House of York)与兰开斯特家族之间展开了内战。因为约克家族的家徽是白玫瑰,兰开斯特家族的家徽是红玫瑰,这场战争称为玫瑰战争(Wars of the Roses)。
内战的前五年里,双方各有输赢。到1460年,兰开斯特家族击败约克家族,但次年约克家族在理查的儿子爱德华领导下反击取得胜利,爱德华加冕为爱德华四世(Edward IV,1461—1483在位)。爱德华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和平中度过。但1483年爱德华四世死后,混乱又再度爆发。爱德华留下的两个儿子都被谋杀,理查三世(Richard III,1483—1485在位)夺得了王位。

1485年,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击败理查。他重新统一了兰开斯特和约克两个家族,加冕为亨利七世(Henry VII,1485—1509在位)。亨利七世是都铎王朝(House of Tudor,1485—1603)的第一位国王。亨利七世牢牢控制了贵族和教会,削弱了议会的地位,依靠新兴的民族主义加强了统治。

亨利七世

法国

1356年,法国在普瓦捷战役大败,国王约翰二世(John II,1350—1364在位)被俘。为了赎回约翰,法国割让领土并支付大量赔款,引发市民的不满。王太子查理为征税召开三级会议,在巴黎商会会长艾蒂安·马赛尔(Étienne Marcel,约1310—1358)的领导下,第三等级坚持限制国王权力。1357年,它们迫使查理签署《大法令》(Great Ordinance),由国王和三级会议联合统治国家。三级会议定期召开,并监督王室的财政、行政与外交事务。
1358年,扎克雷农民起义爆发,两周后被贵族和富商镇压。恐惧促使了保守主义的发展,马赛尔却错误地支持了起义。马赛尔被杀,王太子查理回归巴黎。《大法令》变为一纸空文,法国建立代议制政府的尝试付诸东流。

1364年,查理加冕为查理五世(Charles V,1364—1380在位)。查理建立了新的税收办法,允许他随时征税,三级会议被废除。他收复了英格兰控制的大部分领土,重建起法国国王的威望。
1380年,年幼的查理六世(Charles VI,1380—1422在位)继位,制造了权力的真空。腓力六世建立起的瓦卢瓦王朝(Valois dynasty,1328—1589)此刻陷入了两大家族的纷争:以查理六世的弟弟为首的奥尔良家族和以查理六世的叔叔为首的勃艮第家族。两派爆发了内战,查理先后被双方控制。奥尔良家族逐渐成为代表瓦卢瓦王室的正统,勃艮第家族则在其领土保持着半独立的状态。
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乘虚而入,在1415年取得阿金库尔战役的决定性胜利,并拉拢了勃艮第。1422年,查理七世(Charles VII,1422—1461在位)在圣女贞德的帮助下即位。法国北部此时已经被英格兰和勃艮第瓜分,但贞德却领导了战局的逆转。查理七世改革军队,建立常备军,确保了税收,加强了对王室领地的统治。不过,查理未能有效统治地方贵族。奥尔良、勃艮第、波旁、安茹等地的公爵时常反抗王室。

1461年,曾参与反抗过查理七世的路易十一(Louis XI,1461—1483在位)返回法国继位。路易十一公开处决与暗中捕杀并用,通过各种阴谋手段,征服了地方贵族。路易去世时,除了与王室联姻的奥尔良和波旁以外,法兰西已经基本统一。
路易还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建立市场吸引外国商人,鼓励工业,削减关税。经济发展起来后,他就加重赋税,大大增加了王室收入。

路易十一

神圣罗马帝国

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颁布《金玺诏书》(Golden Bull),正式规定了帝国的选举君主制。皇帝由七位选帝侯(prince-elector)产生:美因茨、科隆、特里尔大主教,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侯爵,波西米亚国王。尽管哈布斯堡王朝下的帝国实力已大为增强,但对境内众多小国的统治仍旧只是象征性的。
1438年,阿尔布雷希特二世(Albert II,1438—1439年在位)当选后,哈布斯堡家族一直占据皇帝头衔到1740年。虽然皇帝由选举产生,但总是哈布斯堡家族的继承人当选。阿尔布雷希特的堂弟腓特烈三世(Frederick III,1440—1493在位)很快继承了皇位。腓特烈失去了波西米亚和匈牙利,但安排了儿子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 I,1493—1519在位)与勃艮第女公爵的婚姻。这对夫妇的儿子后来还娶西班牙的女继承人为妻。哈布斯堡王朝由此获得了勃艮第、尼德兰、西班牙等日耳曼之外的广大领土。

意大利

在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北部经历了无休止的战争。较大的城邦吞并了较小的城邦,地区性的国家建立起来。15世纪,意大利半岛上主要有五个国家:那不勒斯王国、教皇国以及佛罗伦萨、米兰、威尼斯三个城邦。
那不勒斯仍然由安茹的查理的后代统治,直到1442年,阿拉贡征服了那不勒斯,短暂地统一了原来西西里王国的疆域。教皇国在教皇撤到阿维尼翁后近乎陷入无政府状态。佛罗伦萨和米兰虽然名义上实行共和制,但在中世纪晚期都由僭主统治。威尼斯保持着共和政体,但受制于商人和贵族的寡头政治。
这些国家无论是在内部还是相互之间都处于教皇派与皇帝派的斗争之中,局势常常动荡不安,僭主的统治反而更能稳定秩序,抵御外敌。它们之间的战争主要依靠雇佣兵,并通过外交维持着半岛上脆弱的平衡。

中欧与东欧

西班牙与葡萄牙

卡斯蒂利亚、阿拉贡和葡萄牙三个基督教国家不停地相互攻打,国内也时常发生动乱。穆斯林国家格拉纳达则仍然统治着西班牙南部。
葡萄牙在迪尼什一世(Denis I,1279—1325在位)的统治下,经济取得进步。他鼓励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开办矿产,允许外国商人在葡萄牙从事贸易。迪尼什还确立葡萄牙语的官方地位,建立起一支海军,并加强了中央集权。不过,这些发展很快就被后面的王位之争以及对卡斯蒂利亚的战争破坏。
卡斯蒂利亚常常因贵族叛乱、王位继承权之争以及同阿拉贡和葡萄牙的边境冲突而陷入分裂状态。
阿拉贡国王向议会作出了不少让步。1462年,加泰罗尼亚爆发了一场持续十年的内战,最终农民和国王结盟击败了贵族。

1469年,阿拉贡的费尔南多二世(Ferdinand II,1479—1516在位)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Isabella I,1474—1504在位)结婚,成为西班牙历史的转折点。伊莎贝拉于1474年继位。费尔南多于1479年继位。两人的婚姻使两国联合在一个王朝之下,不过双方仍然保留了各自的海关与法律。此后,两国逐渐演变为统一的西班牙王国。
伊莎贝拉和费尔南多削弱了地方贵族的势力。他们任用市民组织政府机构,支持城市反对当地领主,并重整部队,加强步兵,削弱骑兵。教会的权力也被限制,西班牙的大多数高级教士职位由国王而非教皇掌控。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宣扬宗教热情来发展民族主义。基督教正统与政治和民族上的统一联系到一起。
1492年,西班牙征服了格拉纳达,彻底将整个半岛基督教化。1512年,纳瓦拉并入卡斯蒂利亚,西班牙实现统一。伊莎贝拉和费尔南多颁布法令,驱逐了西班牙境内的穆斯林和犹太人。他们还利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借维护基督教正统来维护统治。

西班牙与葡萄牙

奥斯曼帝国

塞尔柱帝国在13世纪末崩溃,分裂成许多小国家。1299年,其中的一个国家发展为奥斯曼帝国(Ottoman Empire),成为小亚细亚的统治者。1354年,奥斯曼向欧洲进犯。到14世纪末,奥斯曼已经占领保加利亚和塞尔维亚,将大部分巴尔干地区都划入疆域。
1453年,苏丹穆罕默德二世(Mehmed II,1451—1481在位)对君士坦丁堡发起围攻,于5月29日攻下该城。末代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Constantine XI,1449—1453在位)战死沙场,为拜占庭帝国画上了句号。

俄罗斯

12世纪,基辅罗斯因王朝斗争发生内战,深陷分裂局面。蒙古西征加速了基辅罗斯的瓦解,于1240年彻底灭亡了基辅罗斯。1242年,俄罗斯落入由蒙古人建立的钦察汗国(Golden Horde)的统治,但蒙古人给予了俄罗斯各公国较大的自治权。莫斯科大公国(Grand Duchy of Moscow)通过与蒙古人合作,逐渐崛起。伊凡一世(Ivan I,1325—1340在位)通过金钱贿赂和镇压反蒙暴动,取得钦察汗国的信任,成为俄罗斯各公国的纳贡总管,建立了凌驾于其它公国之上的权势。他还站在教会一边,把莫斯科发展成了东正教的中心。
1380年,莫斯科大公国开始反抗钦察汗国,但很快就被镇压。直到1480年,伊凡三世(Ivan III,1462—1505在位)彻底推翻了蒙古统治,废止了贡赋,砸碎了“鞑靼枷锁”(Tatar yoke)。他征服了其它几个公国,并入侵了立陶宛。伊凡三世视自己为拜占庭帝国的继承者,娶拜占庭公主为妻,并自称为沙皇(tsar)。

波兰和立陶宛

1386年,立陶宛大公雅盖沃(Jagiełło,1382—1434在位)与波兰女国王雅德维加(Jadwiga,1384—1399在位)结婚。他们以和西班牙类似的方式,联合了两个国家,为日后的波兰立陶宛联邦(Polish–Lithuanian Commonwealth)奠定基础。
14世纪时,条顿骑士团仍在不断东征。1410年,雅盖沃在格伦瓦德战役(Battle of Grunwald)中击败了条顿骑士团。波兰和立陶宛吞并了条顿骑士团和俄罗斯的大片领土,疆域横跨黑海和波罗的海。但是,雅盖沃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中央集权统治,地方贵族仍拥有较大的独立性。

1500年的欧洲

中世纪晚期的思想文化

文学

弗朗切斯科·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1304—1374)对古罗马文学颇感兴趣。他收集了许多拉丁文手稿,并重新发现了不为人知的西塞罗信件集。他认为,中世纪对古典时代的文化造成了重大破坏,创造了“黑暗时代”的概念。他鼓励在学校中教学古罗马文学,自己也吸收了古典时代的风格,成为一名诗人。他的代表作《歌集》(Il Canzoniere)是用意大利方言写成的,收录的抒情诗多为十四行诗(sonnet)。
彼特拉克被誉为“人文主义之父”。人文主义(humanism)源于对古希腊和古罗马哲学的重新发现,它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提升人的地位,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反对禁欲主义,抨击教会腐败和守旧思想,崇尚理性;重视发挥人的才智和创造力,追求现世社会的幸福生活;提倡探索人与自然的奥秘。14世纪,以人文主义为精神内核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就在意大利发源。文艺复兴以学习和恢复希腊与罗马的古典文化为号召,但却是商品经济发展引起的宣扬新文化的思想解放运动。

但丁·阿利吉耶里(Dante Alighieri,1265—1321)也是文艺复兴的先驱。他坚信地方方言拥有与拉丁语同样的文学潜力,用拉丁文写下《论俗语》(De Vulgari Eloquentia)。但丁自己也用意大利方言写下大量作品,成为意大利语的奠基者。他的诗集《新生》(La Vita Nuova)的主题虽是中世纪常见的骑士之爱,却是最早以意大利方言写成的作品之一。
但丁在代表作《神曲》(Divine Comedy)中,用丰富的寓言和象征主义手法,对中世纪作出总结。他在这部长诗中经历了从地狱到炼狱再到天堂的漫长旅途,他所痛恨的人物——从当地政客到罗马教皇——都被打入地狱。古罗马诗人维吉尔代表智慧,带领但丁参观了地狱和炼狱;但丁暗恋的贝缇丽彩(Beatrice,约1265—1290)代表纯洁的爱,引导但丁进入天堂;最后,明谷的圣伯尔纳将但丁领到神的面前。在全诗结尾,但丁独自一人站在神的身旁,唱道:

啊,我的语言与我的概念相比是多么不足,多么无力呀!我的概念与我的所见相比相差那么多,说它“微不足道”都还不够。
啊,永恒的光啊,只有你在你自身中,只有你知道你自身,你为你自身所知道而且知道你自身,你爱你自身并对你自身微笑!
那个这样作为反射的光产生的、显现在你里面的圆圈,经我的眼睛细看了稍久,我发现,似乎它自身里面显现着一个用与它自己相同的颜色画成的人像:因此我的视线完全集中于这人像上面。
如同一位几何学家专心致志地测量圆周,为了把圆化为等积正方形,反复思索都找不出他所需要的原理,我对于我所看到的新的形象也是这样:我想要知道那个人像如何同那个圆圈吻合,它如何在那里面有它的位置;但是我自身的翅膀飞不了这样高:忽然我的心被一道闪光照亮,在这道闪光中它的愿望得以满足。至此我的崇高的想象力缺乏能力了;但是我的欲望和我的意志已经在爱的作用启动下好像各部分全受相等的动力转动的轮子似的转动起来,这爱推动着太阳和其他的群星。

黑死病对中世纪晚期的文化影响巨大。在乔万尼·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1375)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The Decameron)中,七女三男在佛罗伦萨郊外躲避黑死病时讲述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除了对于现实生活的描写、爱情的颂扬、商人的智慧和才干之外,对于当时的帝王、贵族、教会等也有揭露与讽刺。这种写实主义文学风格对后来西方文学发展影响甚大,开创欧洲短篇小说之先河。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这三个意大利人就被称为文艺复兴的“文学三杰”。

在英格兰,14世纪有两位伟大的诗人:威廉·朗兰(William Langland,约1332—约1386)与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约1343—1400)。朗兰的《农夫皮尔斯》(Piers Plowman)是一篇以农民的立场来写作的寓言叙事诗,充满了对时代弊端特别是对教会弊端的谴责。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在结构上仿效了薄伽丘的《十日谈》,描述了中世纪的各种习俗,并同样带有讽刺性。
在法国,克里斯蒂娜·德·皮桑(Christine de Pizan,1364—1430)是第一个通过写作来证明自己的女性,主要创作散文和诗歌。她在《致仁爱的主》(Epistre au Dieu d’Amours)和《玫瑰的故事》(Dit de la Rose)中有力地反驳了《玫瑰传奇》的反女性主义观点,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弗朗索瓦·维庸(François Villon,约1431—约1463)的现实主义诗歌反映了中世纪晚期的苦恼与不安:

我知道人无论贫富,无论如何
愚蠢或智慧,神圣或世俗,
粗俗或高雅,伟大或渺小,
高贵或低贱,美好或丑恶,
乃至丽装华服,招摇过市,
来自什么什么血统世家,
每天打扮一新,戴新的头巾,
死神都会收走他们,一视同仁。

哲学

15世纪,柏拉图的许多著作在文艺复兴的浪潮中重见天日,复兴柏拉图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的潮流盛行。马尔西利奥·费奇诺(Marsilio Ficino,1433—1499)把柏拉图的全部著作都翻译成了拉丁文,并立志调和柏拉图哲学与基督教信仰。他的学生乔瓦尼·皮科·德拉·米兰多拉(Giovanni Pico della Mirandola,1463—1494)则更进一步,试图把所有哲学都统一到一个体系当中。1486年,他撰写了论文《论人的尊严》(Oration on the Dignity of Man),被称为“文艺复兴的宣言”。在这篇论文中,他陈述了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对人类思想和灵魂的无限潜力的信念。
库萨的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1401—1464)从普罗提诺的思想得到启发,认为物质世界的矛盾在不可知的神那里得到了调和与统一。这个神超乎理性所能理解的范围,只有通过神秘的途径才能接近,这个途径称作“有知识的无知”。宇宙源于无限的神的永不停息的创造,这个无限且有序的宇宙不可能被人类的时空概念所限制。尼古拉的无限宇宙的概念在哲学和天文学中是开创性的。

中世纪晚期,大学围绕阿奎那的《神学大全》展开了一场广泛的争论。14世纪的批判主要认为,将理性归结于神,就是把人类逻辑的局限性加在全能的神身上。这样,阿奎那的理性的神就让位给了不可知的神。人的理性无法理解神,因为逻辑和信仰处在两个相互封闭、互不相关的世界里。自然科学的知识从此就不再受限于神学。
牛津的方济各会修士邓斯·斯各特(Duns Scotus,约1265—1308)首先研究了不可知的神,详尽地批驳了阿奎那的理论。他发展出繁琐的思想体系,将理性从神学中抽离。
牛津的另一名方济各会修士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约1285—1347)则对阿奎那发起了全方位的攻击。他认为,神和基督教教义都是无法证明的,只能以信仰的方式接受。只有作用在直接可见或可被直接感知的事物时,理性才是有意义的。他的哲学推动了对自然现象的逻辑观察,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此外,他还以“奥卡姆剃刀”(Ockham’s razor)闻名,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在政治哲学上,帕多瓦的马西略(Marsilius of Padua,约1270—约1342)首先批判了政教合一。他认为,每个政治实体都在其统治区域内享有绝对的权威。萨索费拉托的巴托鲁斯(Bartolus de Saxoferrato,1313—1357)更加清晰地解释道,每个意大利城邦都是自治的实体,对内部享有一切权力。英格兰议会就宣称代表整个国家社区,将这个思想运用于实践。
除了抽象思想之外,具体的分析也很重要。英格兰法官约翰·福特斯鸠爵士(Sir John Fortescue,约1394—1479)就比较了英格兰和法兰西的政府运作方式,并以此提供治国建议。

建筑与艺术

对建筑与艺术来说,文艺复兴使意大利重新兴起了罗马式建筑,雕塑也重拾古希腊与古罗马风格对人体轮廓的重视。佛罗伦萨雕塑家多纳泰罗(Donatello,约1386—1466)在《大卫》(David)中再现了古典时代完美理想的人体结构。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1475—1564)以及后来的雕塑家都沿着多纳泰罗开辟的道路继续走下去。画家也抛弃了僵硬的拜占庭艺术,回归古罗马的自然主义风格。被誉为“欧洲绘画之父”的乔托·迪·邦多纳(Giotto di Bondone,约1267—1337)的代表作《哀悼耶稣》(Lamentation (The Mourning of Christ))就高度写实且富有细节。后来的意大利画家拉斐尔(Raphael,1483—1520)与米开朗基罗以及几乎全能的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并称为文艺复兴的“美术三杰”。

多纳泰罗《大卫》
乔托《哀悼耶稣》

在北方,哥特式建筑进一步发展,垂直度和华丽程度都得到加强。教堂被赋予了恢宏的垂直线条、精细的扇形拱顶和丰富多样的雕塑。佛兰德画家扬·凡·艾克(Jan van Eyck,约1385—1441)将现实主义发展到顶峰。他油画技巧高超,对细节刻画极其精细。

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礼拜堂内部
扬·凡·艾克《阿诺菲尼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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