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逻辑与集合

逻辑

谓词逻辑

谓词(predicate)是表示性质或关系的词,通常用大写字母$P, Q, R$等表示,而谓词刻画的对象称为主词(subject)
例如,用$P$表示考了100分,$x$表示小刚,那么命题小刚考了100分可以记作$P(x)$,其中$P$就是谓词,$x$就是主词。
谓词和主词构成了原子命题,即不可再分的简单命题。

量词

有时候,我们需要对主词限定范围,进行量化。表示量化的词称之为量词(quantifier)
最基本的两种量词是全称量词(universal quantifier)存在量词(existential quantifier)

全称量词符号为$\forall$,用于表示任意这样的词。
例如所有小朋友$x$都考了100分,可以表示为$\forall x, P(x)$。

存在量词符号为$\exists$,也称特称量词(particular quantifier),用于表示存在这样的词。
例如至少有一个小朋友$x$考了100分,可以表示为$\exists x, P(x)$。

命题逻辑

命题(proposition)指一个陈述句所表达的判断,不涉及谓词时,我们通常用一个字母来表示命题,如$p, q, r$等。一般我们所指的命题非真(true)假(false),这里的真和假表示的就是命题的真值(truth value)

逻辑联结词

命题之间可以用逻辑联结词(logical connective)连接起来,构成复合命题。

与(合取,conjunction)或(析取,disjunction)是最常见的两个联结词,一般用符号$\land$和$\lor$表示。(不是非法符号!)
例如,用$p$表示小刚考了100分,$q$表示小强考了100分。$p \land q$表示他们都考了100分,而$p \lor q$表示他们之中有人考了100分。

我们可以用真值表(truth table)来计算复合命题的真值:(T表示真,F表示假)

$p$ $q$ $p \land q$
T T T
T F F
F T F
F F F
$p$ $q$ $p \lor q$
T T T
T F T
F T T
F F F

容易看出,$p, q$同时为真时$p \land q$为真,而$p, q$只要有一为真时$p \lor q$为真。

与和或满足:

  • 交换律:$p \land q = q \land p$
        $p \lor q = p \lor q$
  • 结合律:$(p \land q) \land r = p \land (q \land r)$
        $(p \lor q) \lor r = p \lor (q \lor r)$
  • 分配律:$p \land (q \lor r) = (p \land q) \lor (p \land r)$
        $p \lor (q \land r) = (p \lor q) \land (p \lor r)$
  • 幂等律:$p \land p = p$
        $p \lor p = p$

非(否定,negation)用于对命题进行否定,符号为$\lnot$。
非的真值表如下:

$p$ $\lnot p$
T F
F T

不难证明:

反演律,也称德·摩根定律(De Morgan’s laws)

此外,条件联结词也在数学证明中被大量用到,符号为$\to$,也称蕴涵(implication),但在具体的数学推理中一般使用$\Rightarrow$。条件联结词可以写成若$p$,则$q$的形式,其中$p$称为前件(antecedent),$q$称为后件(consequent)
$p \to q$等价于$\lnot p \lor q$,由此可以计算出蕴涵的真值表:

$p$ $q$ $p \to q$
T T T
T F F
F T T
F F T

若命题$p \to q$为真,则称$p$为$q$的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q$为$p$的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

对于命题$p \to q$,其否命题为$\lnot p \to \lnot q$,逆命题为$q \to p$,逆否命题为$\lnot q \to \lnot p$。其中原命题与其逆否命题是等价的,证明如下:
由定义,$\lnot q \to \lnot p = \lnot (\lnot q) \lor \lnot p = \lnot p \lor q = p \to q$。$\Box$

双条件联结词,即等价(equivalence),符号为$\leftrightarrow$或$\Leftrightarrow$,也称当且仅当(if and only if, iff)
$p \leftrightarrow q$表示$(p \to q) \land (q \to p)$,此时$p$与$q$互为充要条件(sufficient and necessary condition)
双条件联结词可以写成当且仅当$p$,则$q$的形式,英文直译导致其并不符合汉语语法。一般当且仅当也用于描述两者互为充要条件。
双条件联结词的真值表:

$p$ $q$ $p \leftrightarrow q$
T T T
T F F
F T F
F F T

根据复合命题在真值表最后一列的真值情况,我们将其分为三类:

  • 永真式重言式(tautology):最后一列全是T,符号为$\top$。如$p \lor \lnot p$与$p \to p$等。
  • 矛盾式(contradiction):最后一列全是F,符号为$\bot$。如$p \land \lnot p$。
  • 或然式(contingency):最后一列既存在T也存在F。

全称命题与存在命题

设所有的元素为$x_{1}, \cdots, x_{n}$,那么对于全称命题$\forall x, P(x)$,实际上表示的是$P(x_{1}) \land P(x_{2}) \land \cdots \land P(x_{n})$,即这些命题中每个都是真的。因此不难得出全称命题的否定:

同样,存在命题$\exists x, P(x)$表示$P(x_{1}) \lor P(x_{2}) \lor \cdots \lor P(x_{n})$,即至少有一个是真的。
那么

这样,只要证明$\forall x, \lnot P(x) \Rightarrow \bot$,就能证明原命题了。

集合

集合(set)是一个或多个对象所构成的整体,这些构成的集合的对象称为元素(element)
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如$A, B, C$等来表示,而元素通常用小写字母如$a, b, c$等表示。

如果元素$x$在集合$A$内,我们称$x$属于$A$,记作$x \in A$;
否则,$x$不属于$A$,记作$x \notin A$。
若两个集合$A, B$中的元素完全一样,即$x \in A \Leftrightarrow x \in B$,则二者相等,记作$A = B$。

集合可以用在大括号中列举其元素的方式表示,即列举法

对于元素较多或具有无限元素的集合,如果具有明显的规律,可以使用省略号$\cdots$。
例如前100个正整数:

自然数集:

集合也可以通过文字或数学符号来表示,即描述法
例如下面的集合表示$1$到$5$之间的整数:

显然,集合$A = C$。

集合具有以下三个性质:

  • 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是无序的,可以任意排列
  • 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不相同,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
  • 确定性:对于一个集合,一个元素属于或不属于该集合是确定的,不能模棱两可

集合间的关系

若$\forall x \in A, x \in B$,则称$A$是$B$的子集(subset),$B$是$A$的超集(superset),记作$A \subseteq B$或$B \supseteq A$,也称$A$包含于$B$或$B$包含$A$。
若$A \subseteq B \land A \ne B$,即$(\forall x \in A, x \in B) \land (\exists x \in B, x \notin A)$,则称$A$是$B$的真子集(proper subset),$B$是$A$的真超集(proper superset),记作$A \subsetneqq B$($A \subset B$)或$B \supsetneqq A$($B \supset A$),也称$A$真包含于$B$或$B$真包含$A$。

集合也可以通过Venn图(维恩图/文氏图,Venn diagram)形象地表示出来。
例如下图就表示$A$是$B$的子集:
子集

包含关系具有

  • 自反性:$A \subseteq A$
  • 反对称性:$A \subseteq B \land B \subseteq A \Leftrightarrow A = B$
  • 传递性:$A \subseteq B \land B \subseteq C \Rightarrow A \subseteq C$

真包含关系同样具有传递性。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被称为空集(empty set),符号为$\varnothing$或$\emptyset$。
空集有基本性质:

这是一个可证明的定理,证明如下:
证明$\varnothing \subseteq A$只要证明$x \in \varnothing \Rightarrow x \in A$,其逆否命题为$x \notin A \Rightarrow x \notin \varnothing$。根据空集的定义以及蕴涵的真值表,这是真的。$\Box$
由这个性质不难得出:

特殊集合

不同的数集通常有专门的符号表示:
$\mathbb{N}$表示自然数集,$\mathbb{N}^{\ast}$表示正整数集,$\mathbb{Z}$表示整数集,$\mathbb{Q}$表示有理数集,$\mathbb{R}$表示实数集,$\mathbb{C}$表示复数集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实数集称为区间(interval),有时用字母$I$表示:($a, b \in \mathbb{R}$且$a < b$)

以上区间分别是闭区间开区间左闭右开区间左开右闭区间。这些都是有界区间
$a$和$b$为区间的端点,区间的长度为$b - a$,中点为$\dfrac{a + b}{2}$。

用符号$+\infty$和$-\infty$表示正无穷大负无穷大

特殊地,$(-\infty, +\infty) = \mathbb{R}$。
含有符号$\infty$的区间称为无界区间

集合的运算

对于两个集合$A, B$,其并集(union)定义为:

即两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
并集

容易得到,

对于两个集合$A, B$,其交集(intersection)定义为:

即两个集合共同拥有的元素构成的集合。
交集

与逻辑与和或运算类似,交集和并集也具有以下性质:

  • 交换律:$A \cap B = B \cap A$
        $A \cup B = B \cup A$
  • 结合律:$(A \cap B) \cap C = A \cap (B \cap C)$
        $(A \cup B) \cup C = A \cup (B \cup C)$
  • 分配律:$A \cap (B \cup C) = (A \cap B) \cup (A \cap C)$
        $A \cup (B \cap C) = (A \cup B) \cap (A \cup C)$
  • 幂等律:$A \cap A = A$
        $A \cup A = A$

对于空集$\varnothing$,交集和并集还满足:

对于两个集合$A, B$,$A$在$B$中的差集(set difference)相对补集(relative complement)定义为:

$B \setminus A$也记作$B - A$。
差集

补集(complement)是一种特殊的差集,有时也称绝对补集(absolute complement)
在研究问题时,所有的研究对象构成的集合被称为全集(universe)。对于全集$U$的子集$A$,其补集定义为:

在不产生歧义的情况下,$\complement_{U}A$也可以表示为$A^{C}$。
补集

由前面的$\lnot (p \land q) = \lnot p \lor \lnot q, \lnot (p \lor q) = \lnot p \land \lnot q$可以推出反演律/德·摩根定律

对于两个集合$A, B$,其对称差(symmetric difference)定义为:

对称差

对于两个集合$A, B$,其笛卡尔积(Cartesian product)直积定义为:

例如,集合$A$是13个元素的点数集合$\{A, 2, 3, 4, 5, 6, 7, 8, 9, 10, J, Q, K\}$,$B$是4个元素的花色集合$\{\clubsuit, \diamondsuit, \heartsuit, \spadesuit\}$,那么$A \times B$就是52个元素的一副标准扑克牌的集合$\{(A, \clubsuit), (A, \diamondsuit), \cdots, (K, \heartsuit), (K, \spadesuit)\}$。注意,笛卡尔积不满足交换律,这个集合与$B \times A$得到的$\{(\clubsuit, A), (\diamondsuit, A), \cdots, (\heartsuit, K), (\spadesuit, K)\}$是完全不同的,甚至不相交。

集合的势

如果要计算一个集合中的元素个数,我们可以用势(cardinality)基数(cardinal number)的概念表示。
集合$A$的势或基数记作$|A|$或$\mathrm{card}(A)$。
势和基数一般是同义词。有时候前者仅用于描述无限集的大小而后者用于描述有限集,但通常不加区分。本章一律使用势来表示集合的大小。

有限集合的势

顾名思义,有限集合(finite set)就是指元素个数有限的集合。
严格定义需要用到映射:若存在自然数$n$以及双射$f: A \to \{1, 2, \cdots, n\}$,则$A$为有限集合。
有限集合的势就是其元素个数$n$。例如集合$A = \{-3, 0, 2, 7, 9\}$,则$|A| = 5$。

容斥原理(inclusion–exclusion principle)组合计数(enumerative combinatorics)中的基本原理之一,表达为

从Venn图上可以很直观地理解这个原理。
容斥原理

容斥原理还可以推广到三个乃至更多集合之间:

可以理解为三个集合相交的部分计算了三次,减去所有两两相交的部分多减了一次,因此加回三者相交的部分。
对于更多的集合,先将单个集合的势加起来,然后减去所有两个集合相交的部分,再加回所有三个集合相交的部分,再减去所有四个集合相交的部分,依此类推。

集合的幂集(power set),定义为该集合全部子集构成的集合。
对于集合$S$,其幂集$\mathcal{P}(S)$可以表示为:

$S$的幂集也可以记作$2^{S}$。
例如一集合$S = \{a, b, c\}$,那么$S$的幂集

幂集的实质就是考虑集合$S$中每一个元素选或不选,每一种选择构成一个集合,因此可以得出

无限集合的势

不是有限集合的集合就是无限集合(infinite set)
若两个集合$A, B$之间存在双射$f: A \to B$,则称这两个集合等势

对于自然数集$\mathbb{N}$,我们定义它的势为$\aleph_{0}$,读作阿列夫零(aleph-naught)
若集合$A$与$\mathbb{N}$等势,则称$A$为可数集(countable set),$|A| = \aleph_{0}$。
可数集和有限集统称至多可数集合(at most countable set)

设集合$S$,若存在单射$f: S \to \mathbb{N}$或满射$g: \mathbb{N} \to S$,则$S$为至多可数集合。

至多可数集合的子集都是至多可数集合,可以通过将第$n$个元素映射到自然数$n$上证明。
类似地,我们也能证明$\mathbb{Z}$和$\mathbb{Q}$都是可数集,即使看上去它们要比$\mathbb{N}$大。

可数个至多可数集合的并集是至多可数集合。
证明:
设可数集$A, B, C, \cdots$,它们的元素分别为$A = \{a_{0}, a_{1}, a_{2}, \cdots\}, B = \{b_{0}, b_{1}, b_{2}, \cdots\}, \cdots$。将这些集合的元素排列为

将这些元素按对角线与下面的自然数一一对应:

即可得这些集合的并集为可数集。$\Box$

无限集合中不是可数集的就是不可数集(uncountable set),例如$\mathbb{R}$。
不可数集的势大于可数集。

记$|\mathbb{R}| = \aleph_{1}$,读作阿列夫一(aleph-one)

我们知道,$\aleph_{0} < \aleph_{1}$,那么这两者之间是否还有其它基数?
德国数学家康托尔(Georg Cantor,1845—1918)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提出了连续统假设(continuum hypothesis, CH),表述为:
不存在一个集合,其势大于$\mathbb{N}$而小于$\mathbb{R}$。
连续统假设等价于以下等式:

这个猜想后来被证明独立于我们常用的这个公理系统之外,即不可被证明或证伪。

附:大型运算符

常见的大型运算符

给定一些数$a_{1}, a_{2}, a_{3}, \cdots, a_{n}$,它们的和$a_{1} + a_{2} + a_{3} + \cdots + a_{n}$可以写作

其中下标$i = 1$表示$i$的初始值为$1$,上标$n$表示$i$从初始值$1$遍历到$n$。上式的意思即$a_{i}$的和,$i$从$1$到$n$。
特别注意,如果下标大于上标,式子的值一般定义为$0$。

例如,

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sum\limits_{i=1}^{n}$可以直接简写成$\sum\limits$,例如,

同理,
$\prod\limits_{i=1}^{n} a_{i}$表示$a_{1}, a_{2}, \cdots, a_{n}$的乘积;
$\bigcap\limits_{i=1}^{n} A_{i}$表示集合$A_{1}, A_{2}, \cdots, A_{n}$的交集;
$\bigvee\limits_{i=1}^{n} p_{i}$表示对命题$p_{1}, p_{2}, \cdots, p_{n}$取或。

此外,如果我们要限定下标的值,例如下标$i$属于非负整数集合$A$,可以写作

如果集合$A$可以用描述法写成$A = \{i | p(i)\}$,那么可以写作

如果下标要排除某个数$m$,可以写作

如果要使用多个大型运算符如$\sum\limits_{i} \sum\limits_{j}$,可以简写作

求和符号比较特殊,它具有线性性

连乘符号也有类似的性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