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语言学导论

语言学与语言

语言学(linguistics),顾名思义,是研究语言的科学。
中国、印度和希腊-罗马在古代就出现了语文学(filology),这是对语言的系统研究的开始。例如,中国的语文学围绕汉字进行,称为“小学”,包括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语文学和语言学的区别在于,语文学研究的直接目的是解读古典文献,而非探究语言本身的规律,其关注的重点是古典文献所反映的古代思想和文化。

语言学研究具有形式功能的双重视角。形式主义(formalism)将语言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关注语言的内部结构;功能主义(funcionalism)则将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关注语言在交际中的功能。
生成语言学(generative linguistics)是如今形式语言学中的主流,由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1928—)提出,其核心观点为:

  1. 人类习得与发展语言的能力是先天的。
  2. 存在一套由一系列原则构成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UG),所有人类语言都共享这一套语法原则。
  3. 特定参数的不同导致了各种语言的具体语法不同。例如,英语的语序为SVO,日语的语序为SOV,这就是语序参数的不同;西班牙语可以省略主语,英语不能省略主语,这就是主语显现参数的不同。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就是在普遍语法的基础上设定参数的过程。

功能语言学的代表人物有韩礼德(Michael Halliday,1925—2018)、Simon Dik(1940—1995)等,其主张:

  1. 语言的根本目的是交际,交际功能先于形式结构。
  2. 语言是语用驱动的,词汇和语法的选择都依赖于语境和交际的功能。
  3. 意义受到语用制约,语言的意义取决于语境。
  4. 语言的普遍性源于功能而非形式。

理论语言学(theoretical linguistics),也称普通语言学(general linguistics),研究的是语言的一般规律,主要从语法、语音、音系、语义四个层次来研究。其中,语法指狭义上的形态(即词法)和句法,而广义上音系和语义也可以算作语法的范畴。语法(grammar)是语言单位的结构和意义的规律:音系是不同区别特征的音位组合成词的规则,形态是语素组合成词的规则,句法是词组合成短语、短语组合成句子的规则,语义是指派意义的规则。能说某种语言的人必然掌握了这种语言的语法。对一种语言的说话者的语法规则的描写就是描写语法(descriptive grammar),描写语法并不要求说话者应该怎么说话,而是解释为什么说话者能够说话并理解别人说的话,将说话者对自己语言的规则描写下来。与之相对,许多语法学家通过编撰规范语法(prescriptive grammar),试图规范而不是描写语法规则,规范语法的目的不是描写说话者所知道的规则,而是要求说话者应该遵循什么规则。教学语法也是规范语法的一种。从语言学角度来说,任何语法都同等复杂、同等具有逻辑性,没有一种语言比其它语言更加优越。
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了共时和历时两个视角:共时(syncronic)语言学研究语言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特点,而历时(diacronic)语言学研究语言在历史不同时期的演变。Moreno Cabrera(1956—)区分了语言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两个视角:理论视角关注语法这种抽象的理论工具,研究为了描述和解释语言而构建的理论系统,属于元理论层面;实践视角则关注具体的语言,通过比较不同语言研究其共性和差异,属于理论层面。
语言学除了关注语言本身的结构性质和发展规律,同时也要探究语言与其环境的关系,关注其在社会、心理、地理、政治等环境中的表现。由此,我们还可以将语言学分为内部语言学外部语言学

作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将语言现象二分为语言和言语,并区分了语言能力(“言语机能”):

  • 语言能力(langage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是一种抽象的、普遍的能力。动物是否具有语言能力尚有争议,但由于动物缺乏发出复杂语音的能力,人类语言的复杂性显著区别于动物。
  • 语言(langue是一种社会产物,是使得语言能力得以实现的社会规范。例如,英语、西班牙语等具体的语言都属于不同的社会产物。语言能力是人类先天所具有的,而语言是在社会中习得的。语言能力不能独立运行,而必须在社会中通过语言实现,语言为语言能力提供了一定的一致性。因此,语言学研究应当优先关注语言。
  • 言语(parole是一种个体行为,是语言的具体实现。说话者将语言中不同的元素组合起来用于表达思想,并通过心理-物理机制将这些组合外化。乔姆斯基进一步指出,语言学研究应当关注理想说话者-听话者,也就是从所有的个体言语中抽象出所有说话者的共性,由此获得所有说话者共有的语法知识。

Eugenio Coșeriu(1921—2002)在索绪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规范(norm)的概念。规范介于社会的语言和个体的言语之间,是社会中一部分说话者语言特征的集合。一种语言可以有多种规范,同时规范会随时间(diacronic)、空间(diatopic)、社会阶层(diastratic)、语境(diaphasic)以及个体差异而改变,从而形成不同的语言变体。此外,Coseriu从不同的语言中提取出共性,提出了类型(type)的概念。例如,印欧语言因为具有许多共同特点被归纳为印欧类型,其下又有日耳曼子类型等子类型(subtype)。

根据George Yule(1947—),口语约出现于5万年前,书面语约出现于5000年前。在《圣经》中,亚当(Adam)被神赋予了命名万物的权力,从此有了语言;在印度神话中,则是辩才天女(Saraswati)创造了语言。然而,抛开神话,语言的起源至今尚无定论。历史上有过多次语言剥夺实验,统治者为了寻找语言的起源而将婴儿与外界的语言隔离,实验结果是这些婴儿都没有学会说话,说明语言的产生离不开社会接触。19世纪,人们认为语言是通过对自然声音的模仿而产生的。如今,适应假说认为,语言随着声道和耳朵等人类生理特征的进化而产生;遗传假说认为,语言能力存在于基因中,乔姆斯基便支持这一假说,认为语言能力的产生来自于人类的一次基因突变。

参考书目

  • Victoria Fromkin, Robert Rodman, Nina Hyams. 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11th Edition. Cengage Learning
    • 《语言引论》,第八版,王大惟、朱晓农、周晓康、陈敏哲 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 Adrian Akmajian, Ann K. Farmer, Lee Bickmore, Richard A. Demers, Robert M. Harnish. Linguistics: 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and Communication, 7th Edition. MIT Press
    • 《语言学:语言与交际导论》,第五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M. Victoria Escandell Vidal (coord.). Invitación a La Lingüística, 1ª Edición. Editorial Universitaria Ramón Areces
  • 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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